第280章 辛普森_古今中外奇案錄_线上阅读小说网 

第280章 辛普森(2 / 2)

讓我們回到案件的。當死者妮可被發現時,西區警察分局的布歇局長決定派出刑警前往辛普森住宅。這幾位刑警的任務,就是通知辛普森前妻遇害但孩子無恙的消息,並讓他把兩個受驚的孩子帶回家。這時,一位名叫福爾曼的白人刑警自告奮勇,要求帶隊前往。原來,在1985年的一次家庭糾紛中,妮可曾被辛普森毆打後報警,福爾曼就是那次上門處理家庭暴力案件的刑警,他自然知道辛普森住宅的準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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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主持調查凶殺案的瓦納特警長便率領福爾曼等四名警探驅車前往辛普森住宅。然而,這位福爾曼刑警似乎對案件有著自己獨特的見解和處理方式,他的每一個決定都讓人大跌眼鏡。這不禁讓人開始懷疑,這位刑警是否真的了解現場勘查的常識呢?

總之,這場世紀大案就像一部跌宕起伏的懸疑小說,讓人在緊張刺激中感受到了法律的威嚴和公正。而伊藤法官、黑人律師、陪審團成員以及那位名叫福爾曼的白人刑警,都成為了這部小說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他們各自的故事,交織在一起,構成了這場世紀大案的精彩篇章。

在洛杉磯的某個角落,布歇局長的一次輕率決定,竟然為整個辛普森案埋下了第一顆定時炸彈。話說那天,他派了四位白人警官去辛普森家傳達消息,結果這四位仁兄可都是剛從第一殺人現場走出來的“血戰英雄”,警靴警服上可能還沾著點“戰利品”。按常理說,這布歇局長應該找些“清白”的警察去才對,免得現場的血跡和辛普森家搞混了,這可是警察的基本常識啊!可惜,這常識在辛普森案裡好像被扔到了九霄雲外。

再說說證據采集和現場保護吧,那更是一塌糊塗。案發後,刑警和檢驗人員倒是來得快,可法醫就像是在度假,直到案發10小時後才慢悠悠地現身,錯過了給被害人定“死期”的黃金時段。更離譜的是,這法醫解剖屍體時,連x光檢查和妮克的右手指紋都沒查,連妮可死前有沒有受到侵犯都沒鑒定,簡直就是給罪犯開綠燈啊!

然後,為了“保護”現場,警察們居然從妮克的公寓裡拿了幾條白被單,小心翼翼地蓋在屍體上。問題是,辛普森和妮克離婚後還藕斷絲連,他之前還常來公寓過夜,那被單上怎麼可能沒有他的頭發或皮屑呢?結果,這些“保護”措施反倒讓檢方呈庭的dna證據變得可疑起來。

最後,還有個小插曲。辯方專家從案發現場照片上發現,妮可屍體裸露的肩膀上有七點血滴。從血滴的形狀和滴落方向看,明顯不是妮可自己滴的。按常理推斷,這些血滴很可能是凶手或者另一名被害人戈德曼滴的。如果能證明這些血滴是辛普森的,那他的嫌疑可就大了。可惜啊,當辯方專家向警方提出查驗這些血滴時,警察們卻一臉懵圈,因為他們壓根就沒把這些血滴當回事。而妮可的屍體在解剖前已經被衝洗過了,那些血滴也永遠地消失了,真是讓人哭笑不得。

在1994年那個炎熱的6月13日清晨,太陽還沒完全嶄露頭角,四位白人刑警就像偵探小說裡的英雄般,悄然出現在辛普森那座帶有圍牆的豪宅前。他們摁了前門電鈴好一陣子,仿佛想把沉睡中的辛普森一家給震醒,但回應他們的隻有寂靜。

這時,福爾曼這位經驗豐富的刑警,就像一隻敏銳的獵犬,繞著圍牆走了一圈。突然,他停下腳步,眼睛一亮,指向圍牆後路上停著的一輛白色福特野馬型越野車,輕聲說“看那兒。”經過仔細查看,他發現了駕駛員位置的車門把手上有著微不可見的血跡。這一發現讓溫納特警長和其他兩位警官臉色大變,他們擔心辛普森家可能發生了不測,於是決定破門而入,進行緊急搜查。

在辛普森案中,這四位警官的行為雖然勉強可以算是出於“合理相信”,但他們的行動卻像是一出鬨劇。他們闖進豪宅後,如果發現辛普森及家人安然無恙,就應該立即停止搜查,等待法官的搜查令。可這位福爾曼警官,就像是個急性子,一發現不對勁就迫不及待地展開搜查,結果卻給警方帶來了第二個大麻煩。

進入豪宅後,福爾曼自告奮勇地翻過圍牆,打開了前門。四位警官就像一支衝鋒隊,直奔屋內。可是,他們按了半天電鈴,還是沒人回應。於是,他們繞到住宅後邊,去敲那三間獨立客房的門。在第一間客房,一個睡眼惺忪的白人男子開了門,自稱是辛普森的好友凱林。他告訴警官們,昨晚大約10點45分左右,他聽到客房背後傳來一聲巨響,牆上的掛畫都搖晃起來,他當時還以為是輕微地震,沒放在心上。

福爾曼警官一聽這話,立馬警覺起來。他獨自一人走進客房後麵搜查。大約過了18分鐘,他大聲叫來其他刑警,手裡舉著一隻沾有血跡的右手黑色皮手套。這隻手套與凶殺案現場發現的那隻手套剛好是一對。可是,在發現手套的現場,除了手套上的血跡外,並沒有其他可疑的血跡、腳印或痕跡。福爾曼解釋說,可能是凶手在黑暗中潛逃時,不小心撞到了屋後的空調機上,驚慌失措中遺落了手套。

這一幕讓在場的警官們麵麵相覷,心想這凶手也太不專業了吧?居然在逃跑時還能撞到空調機上,還忘了拿走手套?不過,他們還是把這隻手套當作了重要證據,準備用它來揭開辛普森案的真相。

在發現那雙血手套之後,刑警們仿佛打開了潘多拉的盒子,一連串的線索如潮水般湧來。他們注意到,從圍牆前的車道到通往住宅大門的小徑,都散落著點點血跡。這令警方堅信辛普森就是這起凶殺案的幕後黑手,於是果斷宣布辛普森住宅為第二犯罪現場,並迅速向法官遞交了搜查許可證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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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之後,福爾曼警官如同福爾摩斯一般,在二樓的臥室地毯上找到了那雙沾滿血跡的襪子,這無疑給指控辛普森涉嫌殺人的證據又增添了一份重量。

然而,正當警方為這一連串的發現而歡呼雀躍時,一個嚴重的問題卻悄然浮現。那就是,福爾曼警官在沒有搜查許可證且非緊急情況下,獨自一人闖入了辛普森的住宅進行搜查。這在美國法律中可是個大忌,搞不好就會被判定為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依照美國的法律條文,隻有在性命攸關或是罪證可能遭到毀滅的緊急情況下,警官們才可以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闖入民宅進行搜查。但顯然,辛普森家的狀況並不符合這些條件。

在預審的法庭上,辯方律師們像一群饑餓的禿鷲,緊緊盯著這四位白人警官不放。他們指控這些警官在案件初期就帶有偏見,把辛普森視為頭號嫌疑犯,然後找了一個蹩腳的借口闖入民宅進行非法搜查。

如果法官裁定警方的搜查行為違憲,那麼所有搜獲的血跡和血手套都將被視為無效證據,無法在法庭上呈堂。然而,法官在聽取了警方的辯解後,卻出人意料地裁定搜查行為合法。

儘管如此,在庭審過程中,辯方律師們依舊沒有放過福爾曼警官。他們像一群狡猾的偵探,緊盯著福爾曼的每一個眼神和動作,試圖從他身上找到破綻。而福爾曼則像是被置於放大鏡下的昆蟲,無論怎麼解釋都顯得蒼白無力。他作為一個經驗豐富的老刑警,在非緊急情況下明知沒有搜查許可證卻擅自闖入民宅搜查,這實在是令人費解。

辯方律師們借此機會大做文章,懷疑福爾曼警官是故意闖入搜查以偽造證據栽贓嫁禍給被告。這一指控如同一顆重磅炸彈在法庭上炸開,讓所有人都為之震驚。

1994年6月13日中午12點,辛普森風塵仆仆地從芝加哥趕回洛杉磯,卻發現自家門前已被警方設下了嚴密的封鎖線。瓦納特和蘭吉兩位警官如同兩位門神般站在那兒,一臉嚴肅地通知他“辛普森先生,請隨我們去一趟警署總部,有些情況我們需要你澄清一下。”辛普森聳聳肩,一副無所謂的模樣,隨口應了聲“好吧。”

這時,他的私人律師湊上來,要求陪同前往,但辛普森卻擺擺手,自信滿滿地說“放心,我跟這案子一點關係都沒有,用不著律師。”

到了警署,瓦納特警官先給辛普森來了個“下馬威”,宣讀了“米蘭達告誡”,提醒他有權保持沉默,有權請律師在場。可辛普森卻像吃了秤砣般鐵了心,非要跟這兩位刑警“嘮嘮嗑”,希望能給警方一些“破案線索”。

說實話,要是辛普森真的是殺人凶手,那他家裡那些沾有血跡的手套和襪子,還有那沒愈合的傷口,怎麼著也得讓他心裡發慌吧?可他卻偏偏要“單刀赴會”,這膽子可不是一般的大。

瓦納特警官告訴辛普森,警方在他的住宅裡發現了一些可疑血跡。辛普森聽後,眉頭都沒皺一下,就說“沒問題,我可以血液樣品,證明我的清白。”警署的護士趕緊過來,給辛普森抽了血。為了防止血樣出問題,警方還在裡麵加了點螯合劑(edta)。

這時,瓦納特注意到辛普森的左手用繃帶紮著,還有點腫。辛普森解釋說手指不小心弄傷了,但具體怎麼傷的、什麼時候傷的,他卻說得含含糊糊、前言不搭後語。瓦納特見狀,便指揮攝影師給傷口拍了照。

值得一提的是,這時候的辛普森還隻是犯罪嫌疑人,雖然法官已經發了搜查許可證,但逮捕令還沒下來。要是他心裡有鬼,完全可以拒絕合作,拒絕抽血、拍照什麼的。可他卻像沒事人一樣,一一配合,這可真讓人捉摸不透。

這起案件可真是讓人哭笑不得,簡直就像一出荒誕的喜劇。當瓦納特警長拿到辛普森的血樣後,你猜怎麼著?他居然沒有第一時間送往警署的刑事化驗室,反而帶著血樣,悠哉遊哉地回到了32公裡外的凶殺案現場。你沒聽錯,這位警長真的是在血跡斑斑的犯罪現場逗留了整整三個小時,然後才慢條斯理地把血樣交給正在現場忙碌的刑事檢驗員丹尼斯·馮。

想象一下,瓦納特警長就像個悠閒的遊客,在凶殺現場晃悠,時不時還跟周圍的警察打個招呼,聊聊天。直到丹尼斯·馮終於有空了,他才把血樣交給他。這畫麵,簡直是讓人哭笑不得。

在庭審上,麵對辯方律師的嚴厲質問,瓦納特警長還振振有詞地解釋說,這是根據工作條例來的,所有證據必須先登記編號,然後才能送交刑事化驗室存檔。而丹尼斯·馮就是負責這項工作的警員,所以他才帶著血樣回到了犯罪現場。這解釋,真是讓人哭笑不得,難道他不知道時間就是證據的生命嗎?

不過,辯方律師可不會放過這個疑點。他們緊緊抓住這個點大做文章,把瓦納特和福爾曼貶稱為一對大騙子。這使得陪審團對警方涉嫌違法亂紀、栽贓陷害的疑慮大大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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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警署的護士在庭審時作證說,她從辛普森身上抽取了大約79至81毫升的血液樣品。然而,在警方的實驗室裡,辯方專家隻發現了65毫升的血樣。也就是說,大約14至16毫升的辛普森血液樣品竟然神秘消失了。這一下,辯方更是抓住了機會,懷疑瓦納特攜帶血樣回到第一犯罪現場,就是為了借機偽造證據。

這起案件可真是讓人啼笑皆非,警方的種種行為都像是在自掘墳墓,讓人不禁感歎這世界上竟然還有這麼不靠譜的刑警!

在美國這片自由的土地上,司法製度猶如一場精心編排的戲劇,每個角色都在為真相與正義奮力演出。而在那個充滿懸念的庭審日,辛普森先生的命運就如同一顆懸而未決的球,在法律的球場上翻滾。

話說那日,當庭審的鐘聲敲響,整個法庭的氣氛就像即將爆發的火山,緊張而壓抑。然而,在判決公布之前,坊間已經流傳著一個驚人的“劇透”——由於檢方呈庭的證據如同被貓兒玩過的毛線球,亂成一團,再加上福爾曼警官那令人哭笑不得的偽證,辛普森先生的無罪釋放幾乎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情。

這美國刑事案的定罪標準啊,就像個挑媳婦的老媽子,挑剔得很!得讓證據“超越合理懷疑”,才能將罪名扣在被告頭上。具體來說,檢方要想讓陪審團點頭,那就得拿出像金子一樣硬實的證據,讓陪審團那幫挑剔的家夥們無可挑剔。

當然啦,這世上的證據嘛,哪會有十全十美的呢?但陪審團這幫人可不是吃素的,他們得確信證據已經達到了“超越合理懷疑”的高標準,才能安心地給被告定罪。

那麼,這“超越合理懷疑”究竟是個啥玩意兒呢?有人說,這就像個調皮的精靈,總是在你快要抓住它的時候,輕輕一躍,就消失在了迷霧之中。衛格莫教授這位證據法的大咖,都直言這玩意兒“難以捉摸,不可定義”。

但話說回來,這“超越合理懷疑”雖然神秘莫測,但裡麵卻蘊含著一條重要的原則——那就是,在刑事案中,陪審團在裁決無罪時,並不需要確信被告是清白無辜的。隻要檢方的證據漏洞百出,沒能讓陪審團那幫挑剔的家夥們信服,哪怕有再多跡象表明被告有罪,他們也能毫不猶豫地宣布被告無罪。

這就好比在法庭上玩了個“寧可放過一千,不可錯殺一個”的遊戲。不得不說,美國這司法製度啊,還真是有點意思!

在一個紙醉金迷的洛杉磯,辛普森先生的刑事審判宛如一場好萊塢大片,震撼了整個世界。為了這場戲,辛普森不惜砸下近千萬美元,請來了城裡最有才的律師、最出名的刑偵專家和科學家,組成了一支豪華陣容。這些專家們,或許他們並不是辛普森的粉絲,但他們確實憑借自己的專業知識和經驗,在法庭上大放異彩。

專家們紛紛作證,說現場可能有第二人的腳印,那dna血跡鑒定也不見得就是百分百的準確。這讓整個案件變得撲朔迷離,仿佛每個細節都在向觀眾展示嘿,這可不是簡單的黑白分明哦!

在這個金錢至上的美國,成功與失敗,往往都與那閃閃發光的美元息息相關。就像美國政治競選一樣,金錢在其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美國媒體更是直言不諱地指出辛普森花了這麼多錢,自然是要看到效果的。

那些才華橫溢的律師們,憑借自己的智慧和經驗,一次次向控方發起挑戰,讓案件變得複雜起來。他們讓陪審團對控方的證據產生了懷疑,讓整個案件陷入了膠著狀態。

為了與辛普森陣營的豪華陣容相抗衡,控方也毫不示弱,派出了一支強大的隊伍,動用各種手段尋找證據,安排證人出庭。這一切都花費了納稅人數百萬美元的巨額資金。

而控方主辯人女律師克拉克,因為這場案件聲名大噪,判決後迅速出版了一本紀實暢銷書,賺取了約二百萬美元的版稅。這再次證明了金錢在市場經濟下的巨大影響力。

這場審判,就像一場金錢與智慧的較量,讓觀眾看得津津有味。而辛普森,這個曾經的體育巨星,也在這次審判中再次成為了眾人關注的焦點。

在刑事審判的硝煙散去四個月後,高曼家的父母弗雷德·高曼和莎倫·魯弗盧決定不放過辛普森,他們以“非正常死亡”的罪名,將辛普森再次告上了法庭。而布朗的遺產也不甘示弱,由布朗之父盧·布朗親自掛帥,代表布朗的權益與辛普森展開了一場“遺產爭奪戰”。

這場戰鬥被法官謹慎地保護起來,沒有讓電視台插手。高曼家的得力助手丹尼爾·彼得羅切利與辛普森背後的智囊鮑勃·貝克,兩位律師在法庭上你來我往,火花四濺。他們各自的智慧和策略都得到了在場律師們的高度讚揚。

辛普森為了這場戰鬥,不惜花費高達一百萬美元的律師費,而這筆費用則由他所屬的公司orenthal的一項保險政策來買單。然而,貝克律師的一個失誤,竟然允許彼得羅切利拿出了辛普森在謀殺案中未通過測謊的證據,這無疑給了對手一個沉重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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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曼在這場民事審判中並未被傳喚,而辛普森則親自出馬,為自己辯護。經過激烈的較量,民事審判的陪審團最終裁決,辛普森需要向布朗的遺產繼承人支付1250萬美元,同時向受害者家庭支付高達3350萬美元的補償性和懲罰性賠償金。

這判決一出,辛普森可就慘了。他試圖藏匿資產來規避賠償,結果遭到了眾人的批評。這起著名的“辛普森案”在民事宣判後,又經曆了一係列的聽證會,主要是關於辛普森財產的估值問題。

雙方律師在這問題上可謂是針鋒相對,互不相讓。辛普森的律師團隊宣稱,經過連續三場官司的洗禮,辛普森已經負債累累,身無分文。而原告律師則不這麼認為,他們根據辛普森的現有財產,再加上他作為大明星的潛在商業價值,估計他未來還能再掙上兩千四百萬美元。

為了證明自己的論點,辛普森一方還請來了商人作證,聲稱案發後,辛普森的形象已經大打折扣,以他名字命名的商品也賣不出去,他的“名氣”已經變得一文不值。

這起案件讓很多人感歎“有錢能使鬼推磨”,辛普森憑借雄厚的財力聘請了強大的律師團隊,成功在刑事審判中脫罪。然而,諷刺的是,僅僅半年後的民事賠償,卻讓他從一個富有的大明星變成了身無分文的窮光蛋。這可真是“世事難料”啊!

在101novel.com07年的那個炎炎夏日,昔日橄欖球場上的風雲人物o·j·辛普森,因一場持槍搶劫的風波,被判處了33年的鐵窗生涯,在內華達州的一個角落裡,他開始了自己與自由的漫長告彆。

十年後的一個金秋十月,當落葉鋪滿大地,辛普森的名字再次出現在公眾視野中——他假釋出獄了。就像是一個電影裡的英雄,雖然有些狼狽,但總算看到了自由的曙光。假釋的期限原本要等到101novel.com22年的那個秋天,但令人驚訝的是,在101novel.com21年冬天的一個清晨,辛普森因為獄中表現良好,被提前解除了假釋,徹底重獲自由。

然而,命運似乎並沒有給這位曾經的巨星太多喘息的機會。就在101novel.com24年的春天,美國《紐約郵報》爆出了一個令人震驚的消息辛普森在拉斯維加斯因病去世,享年76歲。人們驚訝於這個突如其來的消息,更驚訝於這位傳奇人物離世時還背負著巨額的債務——超過1億美元的賠款,這是他欠給“辛普森案”受害者之一羅納德·高曼及其家屬的。高曼家屬的律師大衛·庫克無奈地表示,幾十年來,辛普森一直未能償還全部款項,這筆賠款已經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

在辛普森去世後,高曼的家屬依然沒有放棄追回賠款的努力。他們堅信,正義雖然有時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

而在這起案件的背後,還有一個有趣的插曲。在101novel.com14年,norc進行了一項民意調查,結果顯示,有超過半數的非裔受訪者認為,針對辛普森的謀殺指控是“絕對真實”或“可能是真的”。這個結果讓人不禁感歎,辛普森案的影響力竟然如此深遠,即使在他去世後,依然能夠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和討論。

在漫長的二十年沉寂之後,一個平靜的夜晚,101novel.com12年11月21日,美國調查探索頻道的紀錄片如同一枚重磅炸彈,再次將全國觀眾的心弦拉得緊繃繃的。這部紀錄片猶如一部懸疑大片,用縝密的調查手法,將觀眾帶入了一個驚心動魄的真相探索之旅。

紀錄片中的主角,50歲的連環殺手格倫·羅傑斯,竟被指為謀殺辛普森前妻妮可·布朗及其友人高曼的幕後真凶。這一消息如同平地起驚雷,瞬間轟動了整個美國。而更加令人震驚的是,羅傑斯在承認罪行的同時,還披露了他與辛普森之間千絲萬縷的聯係。

據羅傑斯的兄弟克雷透露,他曾親耳聽到羅傑斯承認這起凶案是他所為。原來,當年羅傑斯應辛普森的要求,去妮可家偷取一對價值約2萬美金的耳環。他甚至告訴克雷,如果必要的話,可以“放倒”妮可。這番話讓人不寒而栗,同時也讓人對辛普森的無辜產生了新的思考。

然而,這位連環殺手可不是省油的燈。他曾自詡殺掉了70個人,但實際上僅因兩起謀殺案就被佛州和加州判處死刑。警方懷疑他與10起謀殺案有關,而他正等待著死神的降臨。因此,紀錄片中的供述也讓人懷疑是否隻是他在胡言亂語。

然而,就在人們對他的話將信將疑之時,一個驚人的發現讓人們重新審視這位連環殺手的話。原來,在1995年被捕後,羅傑斯曾畫出了一把匕首的圖樣,而這把匕首正是殺害妮可的凶器。更令人震驚的是,這把匕首的圖樣與法醫在妮可屍體上勘測得到的結果完全吻合。這一細節,竟然是當年案件中未曾向媒體公開的秘密。

這一發現讓人們對辛普森的無辜產生了更深的同情。當年,要讓美國人相信辛普森無罪,簡直是一件比登天還難的事情。而如今,新的證據被挖掘出來,無疑給美國的司法和社會帶來了巨大的震動。相關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些新證據或許能讓一部分美國人意識到,當年的審判堅持程序正義或許是一個正確的選擇。但要讓更多的美國人相信辛普森的無辜,仍然是一件任重而道遠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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