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非顧念與柳清雅多年結發的夫妻情分,李牧之彼時便已萌生了易嗣之念,意欲將李毓扶為真正的侯府繼承人。
相較之下,李牧之對李毓的偏愛,確有其緣由。
一則,李毓自幼便隨侍在父親身側,由李牧之親自教養長大,父子情誼自然深厚綿長;二則,李毓自身天資穎悟,稟賦卓然,於讀書進學一道展現出不俗的潛力。
李牧之深知,若悉心栽培,假以時日,憑借其才乾,輔以侯府根基,李毓必能在朝堂之上掙得立足之地,成就一番功業。
即便他日自己故去,縱使李念安與李毓兄弟鬩牆,李毓亦能憑其本事周全自身,護得生母陸婉婉安然無虞。
李牧之揚言抬陸婉婉為平妻並褫奪柳清雅掌家之權,實為盛怒之下的威懾之辭。
無論基於禮法宗規抑或現實權衡,此舉皆無施行可能。然李牧之確存長遠之念:待其承襲侯爵之位後,擬將陸婉婉抬為側室。
李牧之並非耽於美色之人。
對柳清雅,他懷有結發之情——其出身顯貴,容色姝麗,縱偶有行事愚鈍之舉,於李牧之觀之亦非致命之弊。
蓋因婚後柳清雅終究囿於內帷,所求無非保親子繼爵位、守自身榮華。
此等淺見雖顯短視,尚在可控之界,若非如此,縱有傾慕之心,當年李牧之亦斷不會聘其為正室。
至於陸婉婉,李牧之傾心於其性如幽蘭、才似清泉。
唯在此女身側,李牧之方可卸下侯府世子的重重枷鎖。
他深知陸婉婉心底未必存刻骨愛戀,然經年相伴,終在此女眸中覓得幾分牽念。
每當凝視陸婉婉低眉撫琴之態,李牧之胸中常掠過一絲憾意:若其門楣再顯赫三分,或將柳清雅華貴皮囊與陸婉婉靈慧神魂熔鑄為一,方為圓滿。
見李牧之袍挾霜風、麵凝寒鐵而至,陸婉婉隻道是縣衙逢了疑難訟案。素手推過雨前清茗,柔聲輕探:
“何事引動雷霆之怒?可是公務遇了梗阻?”
李牧之振袖如裂帛,聲自齒隙迸出:
“非關民瘼,實乃安兒劣性難馴!”
遂將錦茵戲射、瓷碎驚堂、仆役發賣諸事,並柳清雅袒護之態,擇鋒鏑處疾射而出。
陸婉婉垂眸聆儘,盞底輕叩檀案:
“此番卻是老爺失宜了。”
見對座眸中怒濤翻湧,續如清溪漱玉:
“姐姐深帷孤寂,老爺平素當勤拂心塵。
她既將老爺懸於心鏡,安兒童稚嬉遊本屬尋常。
若得老爺攜於身側嚴束其性,假以寒暑自識進退。”
語勢陡轉,若冰河乍裂:
“至若毓兒入嫡譜之言,祈永絕唇齒。
嫡庶承祧係宗廟基業,妾唯願此子得沐春風,餘心足慰。”
李牧之洞悉陸婉婉肺腑,知此語鑿鑿如金石墜地,更無半分僭越之念。
自柳清雅抵長亭,伊便屢勸他多顧正房。彼亦曾念離索經年,誠奉數旬溫情。
然慣見婉婉若幽蘭解語、毓兒似明珠含輝,再入柳氏庭院,耐性竟如漏卮漸竭。
尤是嫡子念安——昔彆時三歲蒙童,開蒙未顯圭角,尚守中正之矩。
豈料三秋重晤,六歲頑童劣似脫柙凶獸,莫論《三字》《百家》蒙書,縱十字能識否,李牧之亦難斷言。
反觀膝前李毓,齠年二歲有半,已隨母識得百餘字。
雖管錐未握,然垂髫具此慧光,堪稱麟趾。
李牧之偏憐幼子,豈是無根之木?
及至念安氣走西席,李牧之非未疑雲:莫非京中庶弟暗植荊棘?
然詰問柳氏方知,此乃老侯爺、太妃並其母三股暖泉蝕玉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