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疑有他的孫伯英搬了進去,一步一步走向設好的死亡陷阱。
劉誌才供出的計劃是這樣的。
劉誌才去衡陽路上的幾家藥房買了很多安眠藥。
自行拆解七顆安眠藥的量後,將藥粉倒在小紙包內,告訴孫伯英說這是他們共同認識的醫官。
為了孫伯英的睡眠囈語症狀而調配的特效藥。
不疑有他的孫伯英將藥吃了下去,兩個小時後,藥效發作。
頭暈眼花的孫伯英,不知是否起了疑心。
又是要到屋外呼吸新鮮空氣又是要看醫生的。
劉誌才在拖無可拖的狀況下,雇了一輛三輪車,扶孫伯英上車。
但一等孫伯英熟睡,便要三輪車駛回家中。
隨後,他就開始殺人分屍的準備工作。
15日淩晨4點。
孫伯英遭到劉誌才與袁毅銘兩人以紅磚和木棒對其頭部猛擊。
儘管陷入昏迷狀態,孫伯英仍發出呼救聲。
情急之下的劉誌才,掐住了他的頸部。
而袁毅銘,則不知道為什麼要選在此時持剪刀將其全身衣褲剪破撕下。
之後,以鐵絲將其兩手捆綁,最後將孫伯英抬到廚房內分屍。
劉誌才與袁毅銘在孫伯英的身下墊好了棉被衣物。
之後,由劉誌才持菜刀,自頸椎第一節與第二節之間,將孫伯英的頭顱割下。
隨後分割其雙腿。
再將這三個部分以棉絮、被單、衣物裹起,包成三包。
等他們完工,時間已經來到早上十點。
這場曆經六個小時的殘忍凶殺,方才告一段落。
但對這段供詞,袁毅銘有話要說。
他說,他在凶案發生前就決定抽手不乾了。
13日時因為這樣,和劉誌才大吵一架。
14日晚上。
袁毅銘先去拜訪住在新竹的友人葉榮華。
當晚則借住另一個住在新竹的友人馬平健家中。
15日中午也在馬家吃中飯。
若是如此,則袁毅銘不可能參與孫伯英的謀殺。
袁毅銘說,他隻有協助劉誌才把屍體運去埋而已。
但根據劉誌才的說法。
大功告成之後,劉誌才與袁毅銘將廚房洗刷乾淨,並開始分贓。
孫伯英的財物包括90張票麵100元的台銀有獎儲蓄券,與一張票麵7000元的台銀定期存款單,總價值約元新台幣。
存款單暫時沒辦法處理。
於是劉誌才分給袁毅銘40張有獎儲蓄券。
也就是兼具國債與獎券性質的理財工具。
平分了儲蓄券的兩人,還立了保證書。
上麵寫著此事你我行動一致,意誌一致,決不采取單獨行動等詞句,兩人簽名後相互交換。
可惜,這樣的預防措施,在不安的良心麵前,顯然毫無作用。
要核實劉誌才等人所說的供辭,最好的方法就是問他們那剩下的一截屍首到底在哪裡。
兩人投案時,宣稱身體被拋在新店到社子這一段的淡水河裡。
根據供詞,警方本來已經要在淡水河展開打撈作業。
但大隊長酈俊厚覺得此一供述相當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