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6月10日。
李淑子和李八國之間發生了爭吵,準備向李八國提出離婚,其實是分手。
但當時李八國覬覦李淑子的財產,不願分手。
為了能夠順利取得李淑子的財產。
李八國還曾試圖私自向戶政機關登記結婚,可是李淑子並沒有答應。
也許是顧慮到雙方都有自己的孩子,難以相處。
或者顧慮到婚姻財產分配繼承問題,隻答應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卻不領證。
兩人因此產生激烈口角。
李淑子心灰意冷,決定和李八國分居,於是回了娘家。
看見妻子如此果斷堅決,李八國慌了。
他不同意分手,隻同意兩人先分開一段時間。
儘管李淑子女兒發覺不對勁而報案。
但當時警方卻隻能判定李淑子的失蹤與丈夫李八國有關,並沒有任何物證指出是李八國犯案的。
警方曾讓李八國、其4名子女、李淑子的女兒當麵對質。
當時李淑子女兒回想母親和李八國的相處情況後回憶道:“李八國的性格十分殘暴,有嚴重的暴力傾向,常常會出手打我媽媽。”
而李八國與前妻所生的女兒在接受警方調查時也表示:“爸爸和後媽吵架後,聞到很濃重的烤肉味。”
直到聽到親生女兒和繼女的話,李八國才坦白了殺妻做成泡菜的犯罪事實。
6月19日。
李八國來到了李淑子的娘家想要勸她回去,但是李淑子做好決定,不會和李八國重歸於好。
6月20日。
李八國再次去跟妻子賠罪,想換她回心轉意,但被娟淑子拒絕了。
李八國借口說孩子們想吃她做的飯,隻是回去一起吃頓飯,李淑子同意了。
原來在吃過晚飯後他們都要睡覺了。
小主,這個章節後麵還有哦,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更精彩!可是在6月21日淩晨的時候,李淑子和李八國之間又發生了爭吵。
即將失去長期飯票,李八國有些不甘心。
他一把抱過李淑子,用力扼住她的喉嚨,活活掐死了李淑子。
之後李八國開始毀屍滅跡。
他將李淑子的屍體拖到浴缸,剝皮以後,把皮膚和頭發一起焚燒後摻在煤灰堆裡。
他大女兒聞到的烤肉的味道便來源於此。
之後挖出眼球和內臟,切碎後衝入下水道。
李八國處理屍體整整用了2天。
他把肉塊和骨頭進行切割,放入泡菜壇子裡,和泡菜一起醃製,以此來掩蓋腐肉的臭味。
21日晚間。
李八國將混有李淑子骨粉的煤灰裝到水泥袋後,帶到離家一公裡外的垃圾場丟棄。
因為頭部和盆骨太大,李八國便將它們敲碎,裝進袋子。
丟到成均館大學(首爾校區)附近的垃圾場。
而後在家中四處噴灑消毒劑,試圖消除所有痕跡。
還刻意恐嚇孩子們:“如果有人問媽媽去哪兒了,就說她跟人跑了!”
被警方發現的碎骨,隻是這些骨骼的一部分。
因為頭骨和盆骨太硬了,李八國沒辦法處理的太快。
所以浴室裡還有部分殘存碎骨。
從骨骼的斷麵來看,有刀砍,斧劈以及鋸子鋸出來的痕跡,手段非常殘忍。
後來,李八國被漢城法院判處死刑。
之後李八國兩次上訴,但都沒有改變其死刑的判決。
1977年11月。
李八國被執行死刑。
警方出於人道主義,向韓國政府建議,妥善安排了李八國和李淑子的6個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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