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下午。
他把作案準備穿的軍裝、膠鞋塞在一個提包裡,乘長途汽車到徐水。
他在縣城轉悠到天黑,去果園裡把槍挖出來,壓上子彈,然後換上軍裝、膠鞋到預定地點潛伏起來。
深夜1點過後。
他在距崗哨很近地方開槍,當場打倒兩個,另一個崗哨跑回門裡拉響了警報。
白寶山快步衝上去,解開崗哨肩上的“81”式自動步槍,快速跑回果園,再沿小路跑到徐水火車站。
他把兩支槍埋在鐵路邊護坡上樹叢裡,又換了一身衣服,把軍裝和膠鞋扔在草叢裡。
上午8點鐘。
他在公路上攔住一輛開往北京的長途汽車,一路上遇到兩次盤查都被他巧言蒙騙過去,他暗自慶幸自己沒有帶著那槍。
半個月以後。
他感覺風聲不緊了,便再赴徐水,挖出“81”式自動步槍,塞在一個大提包裡。
他把那支殺了多人的“56”式步槍重新埋好,當夜乘火車返回北京。
白寶山搶到“81”式自動步槍後,開始謀劃搶劫錢財。
他朝家裡要了些錢,說做生意。
他也賣了些服裝、打火機,一邊做些小買賣,一邊留意尋找搶劫目標。
在此期間,白寶山結識了四川來京做買賣的中年婦女謝宗芬,兩人很快勾搭成奸。
白寶山對相貌平平的謝宗芬,並沒有投入過多的情感。
他隻是覺得帶著女人外出,遇到盤查好對付。
另外有個幫手,辦事也方便。
12月初。
白寶山到西城區德外北濱河路香煙批發市場踩道。
發現這裡地形挺好,便於逃匿。
他連續觀察了幾天,發現有一個攤主很有錢,每天都有車來取錢,一般都是一二十萬。
他決定就搶這個煙攤。
頭一天。
他像往常一樣,事先把槍包好,騎車運到煙市附近的一個垃圾站藏好。
12月10日。
他來到煙市,推著自行車在那個煙攤對麵轉悠。
等了半天還不見那個攤主出攤,他有些焦急。
又往前走了幾個攤位,發現靠胡同邊有個女攤主正在數錢,大約數了五六萬,放進一個提包裡。
他想這些錢也值得一乾了。
白寶山騎上自行車去取槍。
他把槍夾在胳膊下,槍上套著布袋,走近那個女攤主。
他看看周圍沒有什麼人,上前用槍頂住女攤主的前胸低聲說:“把包給我!”
女攤主一愣,卻沒有服從的意思。
白寶山扣動扳機“砰”的一聲,子彈穿胸而過,女攤主沒喊出聲來便倒在地上。
他上去撿起那個帶血的提包,一邊退後,一邊朝幾個追上來的人開了幾槍。
隨後騎上車拐了幾個彎,到那個垃圾站把槍和包都埋好,騎上車回家了。
過了幾天,白寶山和謝宗芬一起將錢和槍取回。
他們數了數共有元,分了5000元給謝宗芬。
1997年2月21日。
白寶山帶著謝宗芬走進北京火車站。
他把自動步槍掛在肩上,外麵套上厚厚的羽絨服。
上了火車他後把槍藏在上鋪床上邊,用羽絨服蓋著,自己直接躺在上邊。
到了新疆,他找到當年和自己一起服過刑的獄友吳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