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回到稍早些時候。
秦小妹丟了,自己在這公社無權無勢,不過一個鄉下小知青而已,方桂華不敢奢望公安能為這事兒儘心儘力。
她抹著眼淚往公安辦事處狂奔,隻想趕緊回去把事情報告給大隊。
畢竟她不了解公安辦事員的脾氣秉性,卻了解大隊長的為人處事,隻有把事情托付在他身上,小妹才能有一條生路!
時間就是生命,方桂華跑的很急,急到身後有人一直喊她,她也沒聽見。
陳媛剛在國營飯店買了兩個糖餅準備去上班,抬頭就瞧見方桂華哭的鼻涕一把淚一把,跌跌撞撞的從她麵前跑過。
瞧著···咋這麼眼熟呢?
後知後覺,大腦宕機了三秒,陳媛才想起這人曾經和小妹一道來她布料櫃台上打過招呼。
認出了人,她心裡覺著哪裡不對,沒多想,邁開大長腿就追了上去。
沒兩步就把方桂華給攆上了,陳媛拉著她不讓走,問她:“你是上回和小妹一道來我櫃台上買過東西的小同誌?你哭什麼?小妹呢?她沒跟你一道來嗎?”
本著朋友的朋友就是朋友這一原則,陳媛並不覺得自己管了閒事兒,不論方桂華遇上了什麼困難,她都打定主意要幫一把。
哭的雙眼模糊,方桂華拿袖子很沒形象的擦了一把臉,在看清楚陳媛的臉以後差點兒又喜極而泣。
在方桂華看來,陳媛有個當屠夫的爹,自己又是售貨員,在這公社土生土長,認識的人、通曉的關係指定比自己這小知青要強得多。
她不再掙紮,哭著把自己今天的遭遇簡單說了一遍。
一聽小妹竟然青天白日在公社被人販子給敲暈拐走了,陳媛的臉色一下變得灰白,手裡的糖餅一個沒拿住,滾在地上,她也顧不上撿,拉著方桂華就開始狂奔。
可憐方桂華小小的一個人,單薄瘦弱,個子也嬌小,被身形矯健的陳媛扯著跟放風箏似的,一路放到了公安辦事處。
才進門兒,陳媛就對坐在辦事處裡喝大碗茶的公安嚷嚷起來。
作為公社居民,她明顯比方桂華要了解這幫人。
一開始就表現的很強勢,要求他們都出去找人。
這年頭,有人好辦事,無人事事難,對上她,公安明顯客氣一些,可也僅僅隻是客氣一些而已。
他們表示當班的小隊長已經領著人處理這事兒去了,並沒有置之不理。
一切都得按照規矩來,總不能辦事處一個辦事員都不留,還得方便群眾不是?
末了,還叫她們家屬回家耐心等消息,說著又打算繼續坐下喝茶閒聊。
見狀陳媛一拍桌子,嬌蠻道:“我是能等~反正我隻是一個小小的售貨員,無權無勢,沒什麼好不滿意的,可丟了的那個人是誰,你知道嗎你!”
最後這句話一說出口,比直接說秦小妹的親爹是玉皇大帝還管用。
原本神情散漫的幾個辦事員,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全都坐直了身子,明白這話之後接著的一定是重要信息。
果然,就聽陳媛沒好氣道:“等著倒黴吧!丟了的女同誌是國鋼廠人事科高科長的小姨子!還是物資管理局林副局長的乾閨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