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說,發生在叔父身上的事情,希望你們這些後輩,得記住教訓。”
李複認真點頭。
不知道這話,李淵是否跟李二鳳說過。
很顯然,李二鳳,好像沒有記住教訓。
中午,李複在大安宮中陪著李淵吃了頓飯,喝了酒。
昨晚上喝酒,屬實不算痛快,隻能算是喝悶酒,煩悶事堵在心頭,酒水也不是那個滋味兒了。
下午,李複要去兩儀殿見李世民。
李複的手裡還攥著李淵送給他的劍,到了兩儀殿門口,被宮門外的千牛衛給攔下了。
“殿下,這劍,您不能帶進去。”千牛衛拱手說道。
“太上皇的佩劍,你們要保存好。”李複也不為難他們,伸手將劍交出去。
千牛衛一聽,一時之間倒也不知道該如何了。
“殿下稍等,我等稟報陛下。”那千牛衛應聲。
太上皇的佩劍在涇陽王的手中,他們還真不知道該不該攔,隻能去稟報於陛下。
不多時,千牛衛匆匆出來。
“殿下,您可以帶劍入殿。”千牛衛拱手說著。
李複笑著拱了拱手。
“多謝。”
“不敢。”守在門口的千牛衛連忙側身避禮,躬身請李複進去。
李複進了兩儀殿。
“臣弟參見陛下。“李複抱拳行禮。
李世民目光落在李複身上,而後又看向了李複手中的那柄劍。
的確是父親以前隨身的佩劍。
“太上皇把這把劍賞賜給你了。”李世民聲音淡淡,聽不出什麼情緒。
“是。”李複點頭應聲:“太上皇說,他善用弓,本來想挑一把好弓送給我,但是仔細一想,送了弓,也用不上,無非放在家裡供著,倒不如給把劍,至少拿著,也能逞逞威風,拔劍砍人,不用太多的技巧招式。”
李世民微微一笑。
“拔劍砍人?劍是用來刺的,不是用來砍的,倒不如賞你一把刀了。”
“你既然接了這把劍,也正好,大雲寺的事情,你繼續查,一個馬周,鎮不住那些魑魅魍魎,還是需要一個有身份的人才行。”李世民目光直直的看著李複:“朕給你選擇,你要接嗎?”
“你若不接,朕也可以派遣彆人。”
李複目光一凜,整個人站在那裡,渾身充斥著堅定。
“臣弟接了。”李複說道:“既然拿了這把劍,也不能辜負它不是。”
李世民哈哈一笑。
“太上皇對你,也是寄予厚望啊,定亂,眼下佛寺的亂,還真需要你去定。”
李世民從案頭取過一方錦盒。
“這是魚符,加上你手裡的那把劍,百騎司任你調用,配合你莊子上的王府兩衛,五品以下官員儘可查,可先斬後奏。”
“昨夜,我也想了許多,這還隻是查出來的一個大雲寺,這天底下,沒有被查出來的大雲寺,又有多少呢?”
“因此,既然它做了第一個,那就讓人們看看,它的下場吧。”
“盧家那邊,你不用擔心,最多後天,盧承慶就到長安了,盧家,交給盧承慶去處理。”
“是。”李複拱手應聲。
李二鳳既然敢這麼做,那說明,他很相信盧承慶。
當然,如果盧承慶處理不好這件事,那原本受影響的盧家,怕不是更要雪上加霜。
“昨天夜裡,百騎司快馬秘奏。”李世民說道:“大雲寺後山上,已經被挖了三分之一了,挖出了暫且挖出了十四具屍骨。”
“那邊後山上還在繼續。”
“挖出來的屍體,馬周還在調查他們的身份,跟你說的一樣,那些被害者,年歲都不大,最大的十六歲,最小的.......九歲,八女六男。”
“仵作查驗過屍體了,死因有不相同,但是無一例外,是被折磨死的。”
說到這裡,李世民的眸光中也泛著怒火。
“查大雲寺的事情,你若還需要誰協同,朕給你下詔令。”李世民說道。
李複想了想。
“臣弟,還真有想要用的人。”
“誰?”李世民好奇。
“孫伏伽,崔仁師。”
“一個大理寺,一個刑部。”
“加上百騎司,涇陽王府兩衛。”
“辦這驚天大案,才有分量。”
李世民眼睛眯了眯。
“你倒是會挑人,還挑熟人來著。”
夏天的時候,崔仁師可是在莊子上被嚇的不輕。
半年過去,涇陽縣出了這麼大的案子,又給他拉進去了。
“崔仁師是博陵崔氏出身,你確定要用他?”
“當然要用,孫伏伽與崔仁師出身不同,而臣弟與他們兩人,出身也不同,各方彙聚在大雲寺,這才有意思不是嗎?”李複的臉上露出一抹笑容,眼神裡閃現出一抹瘋狂。
將各方都拉進來。
但是,掌握話語權的是自己。
“孫少卿方正,崔侍郎仁厚。”李複說道:“如今臣弟滿心殺伐,正是需要這兩人的時候。”
李複有殺人的心,但是還沒有到失去理智的時候,可是辦案過程中,說不定會見到什麼,聽到什麼,所以,把這兩人要過來,算是給自己上兩道保險。
太上皇的話,李複也聽進了心裡。
本就是驚天的命案,辦起來,更要謹慎。
牽扯的人多,那拉進來的人多一點,不正好嗎?
李世民看著站在殿中,情緒平穩的李複,眼眸微眯。
眼前站著的,是個平靜的瘋子。
顯然,他自己也意識到了這一點。
“準了。”李世民大手一揮:“我會下詔,讓孫伏伽和崔仁師,協助你辦理此案。”
“臣弟謝陛下。”李複拱手行禮。
命案,公事公辦。
也要辦的讓朝中諸臣沒話說。
李二鳳雖然會善後,但是也不能留太多的爛攤子給他。
還指望他多活兩年呢。
“離開前,去東宮看看承乾吧。”李世民說道:“昨日你入宮,因為這件事,承乾也在為你擔心。”
“是。”李複應聲。
今日帶著太上皇的劍來,即便是李世民不明確態度,李複也會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哪怕事後被降罪,他也認了。
人活一輩子,總要去做一些自己認為正確的事情。
哪怕會因此而付出一些代價。
至少做過了,問心無愧,不至於將來年歲大了,回憶起來年少的時候,因為畏畏縮縮不敢去做,而在心裡埋下長久的釘子。
都是郡王了,還活的跟個平民百姓似的,不敢得罪世家勳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