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想....把這批竹簡和敦煌文書,給弄回來?”李樂問道。
“是,但不是你想的那種,在拍賣會上舉牌叫價,跟那幫洋人或者海外藏家血拚到底,那種搞法,太蠢,後患也無窮。”
“後患?”
“對,嘉實德這種拍賣,水太深。明麵上是價高者得,其實暗地裡圍標、托價、洗錢的勾當層出不窮。”
“我們就算湊一筆錢硬拍下來,一是代價難以估量,二是立刻就會成為全場焦點,等於明告訴所有人這東西價值連城或者誌在必得。反而會刺激更多勢力下場爭奪,下次再想碰類似的東西,價格就得翻著跟頭往上走,要是落入其他目的不純的買家手裡,再想找就難了。”
“那你的意思是?”
“私下洽購。”荊明斟酌著用詞,“看看能不能想辦法,促成一次.....嗯,算是官方背景下的私人洽購,或者至少是以學術機構、收藏單位的名義,在拍賣前直接與委托方和拍賣行溝通接觸,進行非公開的談判交易。”
“如果對方接受,就立刻簽署協議,東西撤拍,直接交割。”爭取以一個相對合理的價格,整體拿下,讓這批文獻回家。”
李樂琢磨琢磨,“這路子.....能行?人家拍賣行靠這個吃飯,會同意私下交易?委托方圖的不就是價高者得?”
“很難,但不是完全沒操作空間,相對其他幾條路,算是比較容易實現的。”
荊明怕李樂不理解,又給解釋道,“這些年,流失文物回流,大概有幾條途徑,一是依法追索,這是最正,但也最難的路。”
張鳳鸞聽到這,忍不住又插話,雖然舌頭還大著,但語氣裡的譏諷藏不住,“依法追索?跟那幫早年明搶、後來靠法律條文給自己洗白的強盜講法?你知道這裡頭的道道有多坑爹麼?”
“就像這盧煥文經手的東西,有幾個來源乾淨的?可特麼的過去上百年幾十年了,人都死絕了,證據鏈早斷求了。那些洋人大博物館裡藏著的贓物還少嗎?他們什麼時候真心實意還過?還不是照樣擺著展覽收門票?”
“這個,有說法?”李樂看過去。
張鳳鸞吸了口涼氣,儘量讓發音清楚點,“有啊,國際上關於文物返還的幾個公約,《1954年海牙公約》主要是管戰時保護的,《1970年unes公約》和《1995年unidroit公約》是管和平時期非法進出口和交易的。聽著挺好,是吧?但坑就在具體條款裡。”
“《95年公約》最關鍵的一條是,它隻追溯公約對締約國生效後、且在此之後發生的被盜或非法出口文物。但更重要的是,它有一個可追溯時間限製的潛規則,或者說,西方主流博物館和收藏界形成的默契。通常隻討論二戰結束以後,尤其是1970年公約之後流失的文物。他們把這之前的事情,稱為曆史遺留問題,意思就是,爛賬,沒法算,也不打算算。”
“那就是臭不要臉的耍賴唄?”李樂笑道。
“可不。”張鳳鸞嘴角一撇,“歸根到底,就是弱肉強食,叢林法則,你能奈我何?”
“畢竟,二戰前,甚至直到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全球文物市場基本就是強盜邏輯和殖民秩序的延伸。西方列強從殖民地、半殖民地國家拿走的東西,在他們看來那就是戰利品、探險發現、合法購買。”
“你現在依據現在的國際法去追索一百年前甚至更早時期流失的東西,他們會說,sorry啊,當時的法律就是那樣,你不能用今天的法律去審判昨天的行為。這叫nonretroactivityofa,法不溯及既往原則的濫用。”
“而且,即便極少數情況,證據確鑿到無法抵賴,對方也承認東西是非法出境的,他們還會祭出另一個法寶,acisitioningoodfaith。”
“善意取得?”李樂一皺眉。
“對啊,他們會說,現在的持有者是花了真金白銀、通過合法途徑比如拍賣行這種買來的,他並不知道東西的來源有問題,他是善意第三人。你要拿回去?行,請按現在的市場價,或者一個合理的價格,把它買回去。這特麼叫哪門子歸還?”
“媽gb的,搶了你的東西,轉手賣了幾道,最後還得你花天價再買回來,這特麼是什麼狗屁道....嘶~~~哎喲....”
動作太大,又扯到舌頭了。
李樂以前聽姥爺和王老爺子說過一些,但如此係統而直白地專業人士剖析,還是感到一股冰冷的無力感。
“所以,依法追索,困難重重。那其他幾條路呢?”
荊明回道,“剩下的,都有局限,商業回購,就是用國家的專項基金,真金白銀去買。”
“最早剛解放,百廢待興的時候,教員就和周先生安排,多方籌集資金購買,從《中秋帖》、《伯遠帖》,再到後來的顧閎中的《韓熙載夜宴圖》、韓滉《五牛圖》,還有董源的《瀟湘圖》,馬遠的《踏歌圖》、宋徽宗趙佶的《祥龍石圖》,南宋李唐的《采薇圖》,司馬光的《資治通鑒》手稿,陸陸續續幾十年,包括甲骨、青銅器、瓷器金銀器、文獻古籍等等,一共買回來十幾萬件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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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基金每年額度有限,盯著的東西太多,流程也長。而且這種公開市場的購買,有時候反而會推高國際文物價格,變相鼓勵了盜掘和走私,副作用不小。”
“至於國際訴訟,成本高昂,耗時漫長,結果難料,除非是特彆重大、證據極其確鑿的個案,一般很少采用。”
“所以,”荊明總結,“有時候,由有實力的基金會或者愛國藏家出麵,以文化交流、學術研究的名義進行私下洽購,反而是一種相對靈活、高效且能控製影響的方式。”
“嘉實德這種拍賣行,如果傭金能提前談妥保證,他們有時也願意促成這種私洽,畢竟對他們來說,落槌成交和私下成交,賺錢是第一位,還能免去流拍風險。”
“不還有私人捐贈麼?”
荊明話沒說完,旁邊的張鳳鸞含糊不清地說道,“捐贈?你以為那些收藏家、基金會都是開善堂的?就算是真有那麼一兩個心懷愧疚或者想博個好名聲的,願意捐,你猜最大的問題是什麼?”
李樂想了想,“稅?”
“對,”張鳳鸞猛地一點頭,“咱們為了打擊文物走私,對藝術品、收藏品及古物進口,有關稅和增值稅的。早八幾年就有規定了,現在歸在關稅稅則裡第二十一類。”
他伸出兩根手指比劃著。“具體到文物這類,入關時,通常要交百分之六的關稅,外加百分之十七的增值稅。裡自個兒算算,要是這批竹簡和遺書,按市場估價,哪怕就保守估個幾十萬刀,這百分之二十三的稅是多少錢?平白多出一大筆成本。”
“再有,就算人家是祖上遺澤,沒花錢,想捐了。可東西入境的時候,海關會有一個估價,這個估價之後的這筆稅,誰出?小價值還好,可要估出了幾千萬的價格,接收的博物館往往經費緊張,哪有這筆額外的錢?讓捐贈方出?人家已經無償捐贈了,還讓人家出稅錢?幾乎沒有可能。”
“鳳鸞說的沒錯。”荊明的語氣有些無奈,“這就是很多海外文物即便被華人藏家拍下,也選擇暫時存放在紅空、坡縣或者境外免稅倉庫的原因之一。”
“高額稅費確實是個現實障礙。純粹出於愛國心的捐贈不是沒有,但讓個人承擔全部購藏金額外加巨額稅費,對大多數人來說,壓力太大了。所以很多時候,需要多方合力,或者有特彆的政策通道。”
李樂聽完,長長地“嘶”了一聲,身體往後靠了靠,“這麼複雜.....所以就是說,就算想買回來,也得算計著怎麼繞過拍賣行的明槍,躲開高額的暗稅?”
“剩下的路,其實說白了,最方便和直接的,就是商業回購,或者像你剛才說的,私下洽購,本質上也是商業行為,隻是形式不同。還得是我們自己,真金白銀地,想辦法湊錢,去跟人家買回來?哪怕那東西原本就是我們的?”
食堂裡一時間安靜下來,隻剩下遠處保潔員推著清潔車發出的哐當聲。
李樂的目光落在已經涼透的飯菜上,良久,他抬起頭,看向荊明,“荊師兄,你跟我說這些,是想讓我做什麼?或者說,我們能做點什麼?”
荊明回看著他,眼神坦誠,“我那位同學在嘉實德內部,或許能提供一些關鍵信息,甚至幫忙牽線搭橋,但真正要推動這事,需要更有能量的人脈和資源。”
“私下洽購,需要一個可靠的、有實力的、並且懂得如何操作的中介或者買方。拍賣行隻認錢和信譽。我想問問,你有沒有可能,或者認不認識這樣的人,能出麵去和嘉實德談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