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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紅沙之下(1 / 2)

我總是很喜歡和努凱裡亞人打交道。

我的意思是,我喜歡他們的熱情、他們的直來直往——這兩樣東西在如今的銀河中可不多見.

不過,說實在的,它從來就沒多常見過,否則也就稱不上是一種品質了。至少在我自己身上,它們是不存在的。

在獨來獨往了接近一萬年後,我已對自己的性格有了非常深刻的了解,無論從哪一個方麵來說,我都與這兩樣珍貴的寶物搭不上邊。我想,這就是我為何會如此喜歡他們。

人類總是向往善與美好的。意識到這一點的時候我深感欣慰——真好,我還沒有被漫長的時光磨掉身為人類的自我認知。

我起身離開我的床。

說是床,實際上是一張鋪在漫漫黃沙上的寬大毛毯。為了適應我的身材,哈塔卡綠洲中的那幾位裁縫聯合起來做了好幾天的苦工,才一起把它拿到我麵前。

它摸起來很舒適,躺上去更不用提,但我給出的錢可配不上這樣的手藝。為了報答他們,我為他們的工具做了一些改進,想來應該會為他們今後的生活增添不少顏色.

以前的我可不會做這種事。

嗯,談到以前——算了,還是彆談了。

我坦白,我不願意回憶起那些日子。但不是因為我厭惡它們,我怎麼會這樣做呢?那些時光塑造了如今的我,但我隻是.

好吧,一個壞結局足以摧毀一切美好,你認同嗎?

我收起毯子,離開帳篷。

頭頂傳來烈日的光輝,努凱裡亞熾熱的太陽在午後兩點左右作為毒辣,在這個時候,就連沙漠中的毒蟲們都不願意離開自己的巢穴,而我卻必須得收起我的帳篷與行李,再把存在的痕跡一一抹除,重新上路。

我是個旅者——我沒有提到過這件事嗎?不要緊,起碼現在你知道了。

那麼,正式的自我介紹一下。我叫伊斯坎達爾·卡楊,提茲卡之狼,死眼學會的大導師。

一萬年來,我居無定所,滿銀河的遊蕩.彆誤會,我當然也想安定下來,隻是命運不許。

或者說,他不許,他對我另有安排。

我再次抬頭看向太陽,有種衝動在心中浮現,它叫我使用靈能,沉入亞空間中觀察那輪純白之陽。

但我拒絕了,天知道我到底怎麼忍住的,可能隻是我今日心情不錯吧,總之,我克製住了自己。

第四百六十九億六千七百二十九萬零二百一十一次。

不錯,卡楊。繼續保持。

我徒步上路。

有件事很有趣,但說出來就顯得有些傻氣走路其實很有趣,你能懂嗎?

當你隻是把它當成一種本能來行使的時候,它的確沒什麼有意思的地方,但如果你時刻注意它,時刻關注自己抬腳、落腳的力度,還有方向,以及角度時,它可以變成一種相當令人愉快的遊戲。

就比如我現在正在玩的這個,我將它命名為‘嘗試著不在沙子上留下腳印’,你也應該試試,除非你是我的一些表親。

哈,烏鴉與蝙蝠。

我想笑,但忍住了結果最後還是笑了出來。實在抱歉,表親們,可我真的無能為力,我必須做點什麼來打發時間。

通常情況下,我都會像現在這樣不停地發散思維,是否想到你們並不在我能控製的範圍之內。

當然,還有那個比喻——我坦白,它是我發明的。是我在某次宴會上下意識地脫口而出,所以這兩個外號才會不脛而走。

希望亞戈·賽維塔裡昂不會知道這件事,否則他一定會找個時間往我背上踢一腳。

我繼續走。

唉,努凱裡亞的太陽真是可怕。我走過了那麼多世界,也很難找到一個地方的太陽能和它媲美。

七十年前我來到這裡時就對此有所了解,隻是我大概沒什麼適應能力,已經過去了大半個世紀,而我依然沒辦法學會與它共存。從我的出身來看,這很不應該,但我希望你明白

人是會變的。

我變得很徹底。

我戴上兜帽,不再對太陽施以過多的關注,埋頭趕路。

今晚之前我必須趕到目的地,否則便會錯過與他約定的時間。你大概要問,我為什麼非得步行,而不發揮一下人類的懶惰,選擇騎馬或坐車?

原因其實很簡單,因為這趟行程必須保密,完全保密。除了你——我想象中用來打發時間的第三人——以及他和我之外,這件事就再也沒有任何人知曉了。

就連他的兒子們也不知道,那些忠誠的戰犬們

是的,他們就算得知真相也不會對父親的隱瞞產生半點懷疑,但他們最好還是不要知道。

我的徒步苦旅一共持續了整整六個小時,傍晚八點,我趕到那片戈壁灘。此時天色已經完全暗淡,天空中掛著幾顆聊勝於無的星星,周圍沒有半點光亮可言,整個戈壁灘死一般的寂靜。

常人大概會被這樣的環境嚇退——實際上,他們也最好離開,這裡藏著些他們不該看見的東西。

我來到戈壁灘中央,從背後的行囊裡拿出了一根火把,然後點亮

你以為我會用靈能吧?哈,很遺憾,我用的是老方法:打火石。

我舉起火把,揮舞數次。

幾秒鐘後,戈壁灘的遠處也亮起了一處火光,那裡正是我此行的目標。我花了額外的十三分鐘抵達那裡,成功地見到了他。

安格朗。山之子。

他很強壯——任何一個見到他的人,其頭腦中所萌生出的第一印象大概都會是這個詞,但他少了一隻手

對於戰士來說,無論是左撇子還是右撇子,失去一隻手都是足以令他們頹廢一生的問題。

哪怕遠在古泰拉時代,許多士兵與雇傭兵為了避免這一厄運降臨在自己身上,也會想儘一切辦法。

其中一種我記憶相當深刻:如果買不起臂甲,那就用鐵線連接三塊依次從肩膀到手肘再到手腕的圓形甲片。

簡陋的防具,不是什麼好東西,但也能有效地降低截肢的風險。

而在許多年之後的大遠征時代,斷臂依舊是個使人苦惱的問題,我的許多兄弟與表親都飽嘗其苦痛。

當然,你會說,不是有義肢嗎?我親愛的聆聽者,你要明白,神經排異是無法避免的一大困難.

是的,你又會問了:可這些事對於安格朗來說又算得上什麼呢?他是一名基因原體,難道他不能為自己裝上一條手臂?

是的,他不能,而且他也不想。

他的手臂被他自己親自獻祭掉了,為了一場勝利。自那以後,他便獨臂至今,但這無損於他作為戰士的身份。

像他這樣的人,是無法被打倒、無法被扭曲、甚至無法被摧毀的。或許有些東西可以使他流血、使他痛苦、使他不得不終日離群索居,但他仍然是安格朗。

他永不屈服。

什麼?我尊敬他?該死,這難道還用你說?

“卡楊。”他嘶啞地喚我。“很久不見,有五年了吧?”

“是的,大人。”我低頭行禮——我必須如此,否則便是不敬。他當然不會在乎,可我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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