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紅樓夢》後四十回的作者,目前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一:後四十回是曹雪芹所寫。
這一觀點認為,後四十回和前八十回的內容連貫,並沒有出入,因此相信後四十回也是曹雪芹所著。
二:後四十回含有曹雪芹的一些散稿,程偉元、高鶚進行了修改整理。
這一觀點認為,後四十回可能是曹雪芹沒有經過修改的一個散稿,正因為如此,會在結構上出現一些不銜接的地方,包含了程偉元、高鶚的修改。
3.:後四十回是高鶚續寫。
有人指出,後四十回與前八十回文風有差彆,據此認為後四十回是高鶚續寫。
但這並不是“鐵證”,從小說家的角度來看,如果真的換人續寫,不可能模仿的那麼一致。
不過人民文學出版社在2008年出版的《紅樓夢》版本中,將後四十回的作者署名為“無名氏”。
而將高鶚和程偉元列為整理者。
其實看紅樓夢後四十回能夠明顯看出兩個作者的眼光境界不一樣。
不說彆的,就說吃的。
前八十回和後四十回寫的食物,一看就知道曹雪芹是富過的。
前八十回的茄鯗,雞髓筍,蓮葉羮,都是普通人接觸不到的精致吃食。
但到了後四十回,林黛玉竟然吃上香油拌大頭菜了。
這就隻能說。
續書的人沒吃過什麼好東西。
就好比那句經典的影視劇台詞。
端木竟然帶我來美特斯邦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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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為相親,女方看不起作者是個寫小說的,於是作者痛定思痛,送外賣去了。】
“職業不分高低貴賤啊!”
“我就想知道,這親是非相不可嗎?”
“不過.........說真的,如果寫小說沒有送外賣掙的多,那真不如改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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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穿女裝違法被抓了。】
【作者穿女裝做壞事,很不巧碰到帽子叔叔掃黃,於是被拘留了一個月。】
“這是從未預想過的太監原因。”
“這要是能有人看上..........那說明作者長得還是很清秀的嘛,要不等出來裝偽娘開直播吧!”
“也不一定,萬一有人就好這口呢。”
“我需要這個作者的真實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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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降橫財。】
【賭球贏了大獎金,無心寫作。】
【獲得遺產,無心寫作。】
“第一個我知道,後來這孫子又灰溜溜的回來更新了,因為他賭球的那個網站是非法的。”
“我之前追過一本書,作者中了一千萬的大樂透,然後就不寫了。”
“獲得遺產的那個作者的書我追過,他給了一個很敷衍的結尾,說是女主放了一個屁,把男主崩死了。”
“我隻放一張圖,大家自行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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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自殘型。】
【作者為了寫恐怖小說,接連一個月看恐怖片,最後把自己嚇得神經衰弱了。】
【六:自曝坐牢型】
【作者跑去緬北從事電詐,後來不堪忍受,21年2月份逃跑回國,然後以自己的親身經曆寫了這本小說,直到更新到第409章時,被公安機關逮捕歸案。】
【同樣,一個盜墓者把自己的真實經曆寫成了小說,但他沒想到讀者裡麵有負責這個案件的警察,直接被判了八年今年剛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