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放於利而行,多怨。”
在中華文明五千年的思想長河中,孔子的言論始終如高懸的明燈,穿透曆史的迷霧,為後人指引著價值選擇的方向。“放於利而行,多怨”,這短短七字的箴言,以凝練而深刻的筆觸,揭示了將利益作為唯一行動準則所帶來的嚴重後果,為人們在紛繁複雜的世界中進行行為決策敲響了警鐘。在當今時代,物質財富極大豐富,市場經濟蓬勃發展,人們對利益的追求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然而,當逐利成為社會的普遍生存法則,由此引發的矛盾與衝突也如潮水般湧來,深刻地影響著個人生活、社會秩序乃至人類文明的發展走向。深入挖掘這句箴言的內涵,對於我們在物欲橫流的社會中堅守本心、構建和諧社會,有著不可替代的重要現實意義。
一、儒家義利觀溯源:“放於利而行,多怨”的思想根基
一)義利之辨的曆史脈絡
儒家的義利之辨,發端於百家爭鳴的先秦時期,那是一個思想激蕩、學說林立的時代。不同學派圍繞義與利的關係展開了激烈的探討,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觀點。墨家秉持“兼相愛,交相利”的理念,認為義與利並非對立,而是相互統一的,人們可以通過彼此關愛、相互幫助來實現共同利益,這種思想強調了群體利益的重要性;法家則主張以法治國,將利益視為驅使人們行為的根本動力,在他們看來,嚴刑峻法和利益誘惑能夠有效地規範人們的行為,從而實現國家的強大,不過法家思想相對忽視了道德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
儒家在這場思想交鋒中,逐漸形成了獨特且影響深遠的義利觀。孔子作為儒家學派的開創者,率先提出“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這一觀點將義與利作為區分君子和小人的重要標準。孔子並非完全否定利的存在價值,他承認人們對利益的追求是人之常情,但他著重強調,在追求利益的過程中,必須遵循義的規範和約束。“放於利而行,多怨”正是這一思想的進一步延伸,它清晰地指出,如果僅僅以個人私利為出發點和行動準則,必然會引發他人的不滿與怨恨,進而破壞人際關係的和諧,擾亂社會的穩定秩序。
孟子繼承並發展了孔子的義利觀,提出“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在孟子與梁惠王的對話中,當梁惠王詢問如何使國家獲利時,孟子堅定地強調,隻有推行仁義之道,才能使上下有序,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孟子深刻認識到,過分追逐利益會導致人們道德觀念的淪喪,進而引發社會的動蕩不安。他的這種將義置於利之上的觀點,成為了儒家義利觀的重要特征,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到了漢代,董仲舒對儒家義利觀進行了進一步的深化和發展,提出“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董仲舒強調道德原則的純粹性,他認為人們應該全身心地專注於踐行道義,而不應過分計較功利得失。儘管這種觀點在一定程度上對利的合理性有所忽視,但它凸顯了儒家對道德價值的高度重視,將道德提升到了一個至高無上的地位,為社會的道德建設提供了重要的理論支撐。
二)“放於利而行,多怨”的內涵解析
“放於利而行,多怨”中的“放”,意為依據、憑借。這句話的核心要義在於,當一個人在行動過程中僅僅以個人利益為導向,完全忽視道德準則、倫理規範以及他人的利益時,必然會引發他人的不滿與怨恨。這種怨恨的產生,根源在於利益分配的失衡以及對公平正義原則的破壞。
從個體層麵來講,過度逐利會使人逐漸陷入自私自利的狹隘境地。在人際交往中,那些隻考慮自身利益的人,往往會為了獲取更多的利益而不擇手段,不惜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例如在商業合作中,有的合作方為了追求更高的利潤,違反合同約定,擅自降低產品質量標準,以次充好。這種行為不僅導致合作夥伴遭受經濟損失,還會嚴重破壞雙方之間的信任關係,引發對方強烈的怨恨,使得原本良好的合作關係走向破裂。
從社會層麵分析,當功利主義思想在整個社會中泛濫,以利為先成為普遍的行為準則時,社會秩序將受到嚴重的衝擊。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人們為了爭奪利益,可能會采取各種不正當的手段,從而導致社會矛盾不斷激化。以房地產市場為例,在市場過熱時期,一些開發商為了獲取暴利,違規囤地、惡意哄抬房價。這種行為使得普通民眾難以承受高昂的房價,購房需求得不到滿足,生活壓力劇增,從而引發社會的廣泛不滿與抱怨,嚴重影響了社會的穩定與和諧。
二、曆史長河中的利欲沉浮:“多怨”的生動寫照
一)古代王朝興衰中的逐利之鑒
在中國古代曆史的漫長畫卷中,眾多王朝的興衰更替都與“放於利而行”有著千絲萬縷的緊密聯係。秦朝的崛起,得益於商鞅變法中推行的重農戰、獎軍功等一係列政策。這些政策在當時極大地激發了民眾的積極性,使得秦國的經濟和軍事實力迅速增強,為統一六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然而,在秦朝完成統一大業後,統治者卻逐漸陷入了過度逐利的泥潭。秦始皇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欲,大規模修建豪華宮殿如阿房宮,以及規模宏大的秦始皇陵,這兩項工程耗費了難以計數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與此同時,秦朝還實行嚴苛的賦稅製度,百姓承擔著沉重的賦稅壓力,生活困苦不堪。這種以利為先、不顧百姓死活的統治方式,最終引發了民眾的強烈不滿和反抗,陳勝、吳廣率先揭竿而起,各地起義風起雲湧,強大一時的秦朝在短短十幾年間便走向滅亡,二世而亡的結局令人唏噓。
西晉時期,門閥士族之間為了爭奪政治權力和經濟利益,相互傾軋、爭鬥不休,奢靡之風盛行。石崇與王愷鬥富的故事,便是當時社會風氣的真實縮影。石崇在擔任荊州刺史期間,通過搶劫過往客商等不正當手段積累了巨額財富,他的生活極度奢華,用蠟燭當柴燒,用絲綢鋪設長達數十裡的屏障來炫耀財富;王愷則得到晉武帝的支持,與石崇展開瘋狂攀比。這種無休止的逐利行為和奢靡之風,使得社會風氣日益敗壞,統治階層內部矛盾不斷激化,國家的凝聚力和戰鬥力逐漸喪失。最終,西晉王朝在短短幾十年間便走向衰敗,陷入了內憂外患的困境,最終走向滅亡。
二)曆史人物的逐利與悲劇
在曆史的舞台上,因逐利而身敗名裂的人物不勝枚舉。南宋時期的秦檜,為了個人的權勢和利益,力主與金國議和,瘋狂打壓以嶽飛為首的主戰派。秦檜為了鞏固自己的地位,結黨營私,排除異己,甚至不惜偽造證據,以“莫須有”的罪名殘忍殺害了嶽飛。嶽飛一心抗金,收複失地,卻因秦檜的一己私利而含冤致死。秦檜的這種行為,不僅嚴重損害了國家和民族的利益,也引發了廣大民眾的憤怒與怨恨。他的名字從此被釘在曆史的恥辱柱上,遭到了世世代代人的唾棄。
明朝的嚴嵩,同樣是一位典型的逐利權臣。他憑借著皇帝的寵信,把持朝政,大肆貪汙受賄。嚴嵩父子在朝中賣官鬻爵,公然收受賄賂,積累了巨額的財富。他們的行為嚴重破壞了明朝的政治生態,導致官場腐敗叢生,官員們紛紛效仿,以權謀私,國家的治理陷入混亂,實力逐漸衰弱。嚴嵩的惡行最終引起了朝廷內外的強烈不滿,在被彈劾罷官後,他的家產被抄沒,自己也在窮困潦倒中悲慘死去,落得個身敗名裂的下場,成為了曆史上因逐利而走向毀滅的典型人物。
三、哲學視角下的義利之思:對“放於利而行”的深度剖析
一)倫理學維度的批判與反思
在倫理學的研究領域中,“放於利而行”的行為與功利主義存在一定的關聯,但二者又有著本質的區彆。功利主義強調追求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其目標是實現社會整體利益的最大化,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功利主義注重的是結果的善,希望通過合理的利益分配來達到社會的和諧與發展。然而,“放於利而行”往往是以個人利益為唯一出發點,這種行為忽視甚至不惜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屬於狹隘的功利主義。它隻關注個人的私利,而不顧及行為對他人和社會造成的負麵影響,與功利主義追求社會整體利益最大化的初衷背道而馳。
從義務論的角度來看,道德行為應該基於內在的道德原則和義務,而不是受到外在利益的誘惑。康德提出的“道德律令”強調,行為的道德價值在於動機是否符合普遍法則。也就是說,一個行為是否道德,關鍵在於其動機是否具有普遍性和公正性,是否能夠被所有人接受和遵循。“放於利而行”的行為,其動機僅僅是為了滿足個人的利益需求,這種動機不具有普遍性和公正性,不符合道德的普遍法則,因此從倫理學的角度來看,這種行為不具有道德價值。例如,在商業活動中,如果企業僅僅為了追求利潤而忽視產品質量和消費者權益,雖然可能在短期內獲得經濟利益,但從道德層麵來講,這種行為是不可取的,因為它違背了道德原則和義務。
二)心理學層麵的剖析與洞察
從心理學的角度深入分析,過度逐利的行為與人類的心理機製緊密相關。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將人類的需求細致地分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需求五個層次。當人們過度關注物質利益時,往往是在努力滿足較低層次的生理和安全需求,而在這個過程中,卻常常忽視了更高層次的精神需求,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需求。這種對需求層次的失衡追求,會導致人們的內心世界變得空虛和匱乏,無法獲得真正的滿足感和幸福感。
同時,“損失厭惡”心理在逐利行為中也發揮著重要作用。心理學研究表明,人們對於損失的痛苦感受遠遠大於獲得同等收益時的快樂感受,這種心理使得一些人在麵對利益時,變得更加貪婪和冒險。以股票市場為例,一些投資者為了追求更高的收益,不顧風險,過度投資,將大量資金投入到高風險的股票中。當市場出現波動時,他們又因害怕損失而盲目拋售股票,這種非理性的行為最終導致了巨大的經濟損失。而且,這種過度逐利的行為不僅給自己帶來了經濟上的困境,還可能引發家庭矛盾和社會糾紛,招致他人的怨恨,嚴重影響個人的生活和社會關係。
四、當代社會的逐利困局:“多怨”現象的現實映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