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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君子不陷:仁與智的辯證(1 / 2)

宰我問曰:“仁者,雖告之曰:‘井有仁焉。’其從之也?”子曰:“何為其然也?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可欺也,不可罔也。”

暮春的曲阜杏壇,弟子們圍坐聽孔子講學,陽光透過杏林灑下斑駁的光影。宰我忽然起身,帶著幾分詰問的語氣:“夫子常言仁者愛人,若有人告知仁者‘井裡有仁人’,他會跳下去救人嗎?”話音剛落,弟子們紛紛側目,有的麵露困惑,有的若有所思。子路急道:“仁者當見義勇為,豈有見死不救之理?”顏回則沉吟:“君子行事,當思其可,盲目赴險恐非仁道。”孔子放下手中的竹簡,目光沉靜地看著宰我:“為何會這樣呢?君子可以前往察看,卻不可陷入井中;可以被欺騙,卻不可被愚弄。”這段對話如同一顆投入湖麵的石子,在兩千多年的思想長河中激起層層漣漪,揭示了仁與智的深層辯證——真正的仁愛,從來不是盲目的犧牲,而是兼具悲憫之心與清明之智。

一、井中之問:宰我命題的深意

宰我的提問,看似刁鑽,實則觸及了儒家仁學的核心難題:仁愛是否意味著無條件的付出?這種極端情境的假設,並非空穴來風,而是對現實中“愚仁”現象的反思。春秋時期,衛國大夫公子開方,為表對齊桓公的忠誠,十五年不回家鄉,連父母去世都不奔喪,管仲評價其“倍親以適君,非人情,不可近”,後來果然與易牙、豎刁作亂,可見偽善的“仁”往往披著道德的外衣。魯國的沈猶氏,每逢祭祀便抬高羊價,甚至“朝飲其羊”早上給羊灌水增加重量),卻在孔子任大司寇時“不敢朝飲其羊”,這種前後變化印證了“仁”若缺乏智慧約束,便易淪為投機工具。

“井”在古代文化中具有多重象征意義。《周易?井卦》言“改邑不改井,無喪無得,往來井井”,井是聚居的核心,《詩經?小雅?白華》“滮池北流,浸彼稻田。嘯歌傷懷,念彼碩人”以井象征家園;卻也暗藏危險——《周易?井卦》“井渫不食,為我心惻;可用汲,王明,並受其福”,清澈的井水無人飲用是可惜,而《荀子?榮辱》“短綆不可以汲深井之泉”則喻示井的深險。宰我以“井”為喻,將仁愛置於生死考驗的絕境,實則是要區分“真仁”與“愚仁”:前者如“見義不為,無勇也”的擔當,後者似“匹夫匹婦之為諒”的盲從。

孔子的回應“何為其然也”,首先否定了這種非此即彼的思維。他曾與子貢討論“博施於民而能濟眾”是否為仁,孔子答“何事於仁,必也聖乎”,可見仁有層次,非必以死相搏。《禮記?檀弓》記載,孔子路過泰山,見婦人哭於墓前,使子路問之,婦人曰“昔者吾舅死於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子路問“何不去也”,曰“無苛政”,孔子感歎“苛政猛於虎也”。他既同情婦人的遭遇,卻未勸其留在虎患之地,而是暗含對苛政的批判——這正是“可逝也,不可陷也”的實踐:前往體察民情逝),卻不認同以生命承受暴政不陷)。

宰我的提問或許還隱含對“仁”的實踐性懷疑。當時墨家主張“兼愛”,提倡“赴火蹈刃,死不旋踵”,《墨子?兼愛中》“愛人若愛其身”,這種極端利他主義在戰國初期頗為流行。宰我作為孔門中善辯的弟子,曾因“三年之喪”的爭議被孔子批評“不仁”:宰我認為“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主張一年即可。孔子反問“食夫稻,衣夫錦,於女安乎”,宰我答“安”,孔子歎“汝安則為之”。這段爭論實則展現了宰我注重仁的現實可行性,他問“井有仁焉”,可能是在質疑墨家式的盲目犧牲,尋求儒家仁學的理性根基——這恰如蘇格拉底的“產婆術”,通過詰問逼近真理。

漢代的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必仁且智》中解讀:“宰我以井為險,問仁是否必陷,夫子以‘不可陷’明仁之有智也。仁而不智,則愛而不彆也;智而不仁,則知而不為也。故仁者所以愛人類也,智者所以除其害也。”這種解讀揭示了宰我命題的深意:仁與智如同車之兩輪,缺一不可,沒有智慧的仁愛,終將淪為災難。

二、可逝也:仁者的擔當之勇

“可逝也”三字,彰顯了儒家對擔當的重視。“逝”在《說文解字》中為“往也”,並非赴死,而是“前往察看”的行動,體現仁者“見危授命”的勇氣。孔子周遊列國時,在匡地被誤認為陽虎而遭圍困,弟子們皆懼,孔子卻說“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天之將喪斯文也,後死者不得與於斯文也;天之未喪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這種臨危不亂的擔當,正是“可逝也”的生動詮釋——明知有險,仍前往踐行道義。《孔子家語》記載,當時子路操戈欲戰,孔子止之曰“吾與汝俱歌”,弦歌不輟,匡人感其德而解圍,可見“逝”的勇氣需配以從容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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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期的鄭國大夫子產,堪稱“可逝也”的典範。鄭簡公時,公子嘉子孔)專權,“作盟書,約卿大夫毋得相違”,子產雖為大夫,卻不懼權貴,前往宮中當麵斥責其“作封洫,立謗政,將以靖國,而不免於難,不亦惑乎”,最終迫使公子嘉焚毀盟書。後來子產推行“丘賦”改革按田畝征稅),遭到國人辱罵“其父死於路,己為蠆尾毒蠍尾巴),以令於國,國將若之何”,他仍堅持“苟利社稷,死生以之”,親自巡查各地,“伍田疇,量入修賦”,確保改革公平。子產的“逝”,不是魯莽的衝撞,而是基於對鄭國國情的深刻洞察——他深知“大決所犯,傷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決使道,不如吾聞而藥之也”,通過漸進改革化解矛盾,正如孔子評價“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養民也惠,其使民也義”。

西漢的蘇武,在匈奴十九年持節不屈,展現了“可逝也”的極致。漢武帝天漢元年,蘇武以中郎將持節出使匈奴,因副使張勝參與虞常謀反,蘇武被扣留。匈奴單於派衛律勸降,衛律舉劍擬殺蘇武,蘇武“引頸受劍”,衛律驚而止之;單於又將其幽禁大窖,“絕不飲食”,蘇武“齧雪與旃毛並咽之”,數日不死;後徙北海貝加爾湖)牧羊,“羝乳乃得歸”公羊產乳才放歸),他仍“杖漢節牧羊,臥起操持,節旄儘落”。這種“逝”於絕境的堅守,不是愚忠,而是對“漢使”身份的清醒認知——他知道自己的使命是維護漢匈和平,而非無謂犧牲。蘇武最終在始元六年歸漢,須發儘白卻初心不改,昭帝命其“奉一太牢謁武帝園廟”,這種“逝”的擔當,換來了民族尊嚴的維護。

唐代的狄仁傑,在來俊臣誣陷下入獄,麵對“認罪可免死”的誘惑,他假意認罪卻暗中寫下冤狀,藏於綿衣中,讓兒子狄光遠呈給武則天,“則天覽之惻然,乃召見仁傑,謂曰‘卿承反何也?’對曰‘向若不承反,已死於鞭笞矣’”,最終平反昭雪。這種“逝”入險境卻留有後手的智慧,打破了“要麼赴死要麼屈節”的二元對立,展現了儒家“用之則行,舍之則藏”的靈活性。狄仁傑後來複任宰相,推動武則天還政李唐,他對武則天說“文皇帝櫛風沐雨,親冒鋒鏑,以定天下,傳之子孫。大帝以二子托陛下。陛下今乃欲移之他族,無乃非天意乎!且姑侄之與母子孰親?陛下立子,則千秋萬歲後,配食太廟,承繼無窮;立侄,則未聞侄為天子而祔姑於廟者也”,可見“可逝也”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實現更大的仁道。

宋代的包拯,在彈劾權貴時展現“可逝”的勇氣。他彈劾張堯佐宋仁宗寵妃張氏之叔)任三司使,認為其“凡庸之人,隻因寵私,驟居要職”,連續三次上書,甚至在朝堂上與仁宗爭執,“反複數百言,音吐憤激,唾濺帝麵”,最終迫使張堯佐辭職。包拯的“逝”,不是匹夫之勇,而是基於對“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堅守,他知開封府時“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卻也製定“包待製知開封府,人莫敢犯,京師為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的製度,以智慧保障擔當的成效。

這些曆史案例表明,“可逝也”的“逝”,是基於道義的主動選擇:它不是盲目的冒險,而是對“仁”的踐行;不是無謂的犧牲,而是對責任的擔當。正如孔子所言“誌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這裡的“殺身成仁”,是在絕境中對仁的堅守,而非主動跳入“井中”的愚行。

三、不可陷也:智者的明辨之慧

“不可陷也”,是孔子對仁的重要限定——真正的仁者,懂得保護自己以持續踐行仁道,而非陷入無法自拔的絕境。戰國時期的孟子,曾對齊宣王說“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也。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強調仁需要智慧的引導,否則便會“陷溺其心”。“陷”字本義為“墜入陷阱”,《說文解字》“陷,高下也”,引申為陷入困境,孔子用“不可陷”警示弟子:仁愛若失去理智的約束,終將淪為災難。

春秋時期的宋襄公,便是“陷而不悟”的反麵教材。泓水之戰前638年)中,楚軍渡河時,公子目夷建議“彼眾我寡,及其未濟擊之”,宋襄公卻堅持“君子不重傷不傷害受傷者),不禽二毛不俘虜年老士兵)”,等楚軍列陣完畢才開戰。戰鬥中,宋襄公親率軍衝鋒,被楚軍射中大腿,大敗而歸,次年因傷重去世。他所謂的“仁”,是脫離實際的迂腐,《左傳》批評“宋公迂也。君子不困人於厄,不鼓不成列”是“不知戰”,孔子雖未直接評價,卻通過“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暗示:形式化的“仁”,恰是對仁的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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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的晁錯,主張“削藩”以加強中央集權,其誌可嘉,卻缺乏“不可陷”的智慧。他未充分考慮諸侯勢力的強大,景帝前元三年前154年),晁錯“請諸侯之罪過,削其支郡”,先削楚東海郡、趙常山郡、膠西六縣,引發吳王劉濞聯合六國以“誅晁錯,清君側”為名叛亂七國之亂)。晁錯此時仍未意識到危險,反而建議景帝親征,自己留守長安,袁盎趁機進言“方今計獨斬晁錯,發使赦吳楚七國,複其故削地,則兵可無血刃而俱罷”,最終晁錯被“衣朝衣斬東市”。司馬遷評價“晁錯為家令時,數言事不用;後擅權,多所變更。諸侯發難,不急匡救,欲報私仇,反以亡軀”,可見缺乏智慧的“仁政”,不僅無法成事,反而危及自身,更談不上踐行仁道。

明代的王陽明,在平定寧王朱宸濠叛亂時展現“不可陷”的智慧。正德十四年1519年),朱宸濠在南昌起兵謀反,王陽明時任南贛巡撫,兵力不足,卻沉著應對:先偽造朝廷檄文,稱“邊兵十萬旦夕至”,迷惑朱宸濠;又釋放被俘的朱宸濠部下,讓其散布“官軍四合”的謠言,拖延其進軍速度。當朱宸濠察覺中計,率軍東下欲攻安慶時,王陽明不去救援安慶避免陷入敵軍預設戰場),反而直搗南昌朱宸濠老巢),迫使朱宸濠回援,最終在鄱陽湖大敗叛軍,生擒朱宸濠。王陽明的智慧在於:他深知“不可陷”不是逃避,而是通過靈活戰術創造有利局麵,以最小代價實現平叛仁)的目標。

這些案例印證了“不可陷也”的深意:真正的仁者,既能“見義而為”,又能“量力而行”;既能堅守原則,又能靈活變通。正如孟子所言“仁之實,事親是也;義之實,從兄是也;智之實,知斯二者弗去是也”,智的作用,正在於守護仁與義不被扭曲。

四、可欺也:仁者的寬容之度

“可欺也”,看似與“不可陷”矛盾,實則揭示了仁者的寬容特質。“欺”在《說文解字》中為“詐欺也”,但此處指“善意的欺騙”或“無意的誤解”,孔子認為君子可以承受這種“欺”,因為其心光明,不怕暫時的誤解。《論語?子罕》中,孔子被匡人圍困,弟子顏淵後至,孔子說“吾以女為死矣”,顏淵答“子在,回何敢死”,這種信任正是“可欺也”的基礎——仁者相信人性本善,即使被誤解,也堅信真相終將顯現。

春秋時期的管仲,曾“欺”齊桓公而終被諒解。齊桓公即位前,管仲輔佐公子糾,曾射中齊桓公的衣帶鉤“中鉤”)。齊桓公即位後,鮑叔牙推薦管仲,“臣幸得從君,君竟以立。君之尊,臣無以增君。君將治齊,即高傒與叔牙足也。君且欲霸王,非管夷吾不可。夷吾所居國國重,不可失也”,齊桓公不計前嫌任其為相。管仲在相齊初期,推行“相地而衰征”按土地肥瘠征稅)、“叁其國而伍其鄙”整頓行政區劃)等改革,遭到舊貴族的反對,他們汙蔑管仲“貪於財貨”,稱其“奪伯氏駢邑三百,飯疏食,沒齒無怨言”。齊桓公卻選擇信任,最終管仲助其“九合諸侯,不以兵車”,成就霸業。管仲晚年曾坦言“吾始困時,嘗與鮑叔賈,分財利多自與,鮑叔不以我為貪,知我貧也;吾嘗為鮑叔謀事而更窮困,鮑叔不以我為愚,知時有利不利也”,可見“可欺”的前提,是雙方都有“仁”的根基,暫時的誤解終將被真誠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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