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君子博學於文,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矣夫。”
孔子在衛國蒲地的杏樹下為弟子講學,子貢問:“夫子常言君子修行,究竟以何為要?”孔子撫須答道:“君子博學於文,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矣夫。”話音未落,春風拂過,杏花瓣落在竹簡上,仿佛為這句箴言添上注解。“博學於文”如廣闊的江海,吸納百家知識;“約之以禮”似堅固的堤岸,約束奔流的江河。二者相濟,方能使君子行不逾矩,心不離道。從孔門弟子的實踐到當代人的修行,這條“博文約禮”之路,始終是避免背離正道的指南針。
一、博學於文:知識海洋中的求索之旅
“博學於文”的“文”,並非僅指典籍文章,而是涵蓋人類創造的一切文明成果——經史子集、禮樂射禦、草木蟲魚、治亂興衰。孔子本人便是博學的典範,他“入太廟,每事問”,向萇弘學樂,向師襄學琴,周遊列國時“采風觀俗”,晚年刪訂《詩》《書》《禮》《樂》《易》《春秋》,將畢生所學熔鑄為“文”的寶庫。這種“學無常師”的精神,為“博學於文”定下了基調:知識的海洋永無止境,求索之心不可停歇。
春秋時期的左丘明,失明後仍“博采列國史記”,著成《左傳》《國語》,將各國史事、典章製度、天文曆法熔於一爐。他在《左傳》中記載了從魯隱公元年到魯哀公二十七年的曆史,不僅詳述戰爭、會盟,還收錄了大量賦詩言誌、禮俗儀式的細節,如“鄭伯克段於鄢”中的宗法製度,“城濮之戰”中的軍事謀略,“季劄觀樂”中的音樂鑒賞,展現了“文”的廣博內涵。左丘明的博學,使其著作成為後世理解春秋的“百科全書”,而他“失明不墜其誌”的堅持,恰是“博學於文”所需的毅力。
漢代的司馬遷,為寫《史記》“網羅天下放失舊聞”,年輕時遊曆天下,“上會稽,探禹穴,窺九疑,浮於沅湘;北涉汶泗,講業齊魯之都,觀孔子之遺風,鄉射鄒嶧;厄困鄱薛彭城,過梁楚以歸”。在齊魯之地,他親見孔子廟堂“車服禮器”,觀弟子習禮,感歎“至聖矣”;在汨羅江畔,他向漁夫打聽屈原事跡,“想見其為人”。這種“行萬裡路,讀萬卷書”的博學,使《史記》兼具曆史的深度與人文的溫度,涵蓋“十二本紀、十表、八書、三十世家、七十列傳”,從帝王將相到刺客遊俠,從天文曆法到河渠水利,堪稱漢代的“文化百科”。
宋代的沈括,被李約瑟稱為“中國科學史上的坐標”,其《夢溪筆談》是“博學於文”的典範。他的知識涉獵之廣令人驚歎:數學上發明“隙積術”“會圓術”,物理上記載“磁石指南”“凹麵鏡成像”,天文上改進渾儀、浮漏,地理上考證“雁蕩山成因”,醫學上記錄“秋石方”製作法,甚至對軍事、音樂、書畫都有獨到見解。沈括的博學不是碎片化的堆砌,而是“於天文、方誌、律曆、音樂、醫藥、卜算無所不通,皆有所論著”的係統整合,他說“天下之事,見之者不如知之者,知之者不如行之者”,將書本知識與實踐探索結合,展現了“博學”的活態傳承。
明代的徐霞客,以遊記展現“博學於文”的另一種形態。他三十年遊曆,足跡遍布十六省,不僅記錄山川地貌,還考察民俗風情、宗教信仰、物產氣候。在《江源考》中,他糾正《禹貢》“岷山導江”的謬誤,證明金沙江才是長江正源;在《楚遊日記》中,他詳細描述溶洞的石筍、石鐘乳形成過程,比歐洲地質學早兩百年;在《滇遊日記》中,他記載了傣族的潑水節、納西族的東巴文,成為民族學研究的珍貴資料。徐霞客的“博學”不在書齋,而在天地之間,他說“大丈夫當朝碧海而暮蒼梧”,這種對世界的好奇心,正是“博學於文”的原始動力。
清代的戴震,以考據學深化“博學於文”的內涵。他為了弄懂《尚書?堯典》“光被四表”的“光”字,查閱《說文解字》《爾雅》《方言》等二十餘種典籍,結合音韻學考證出“光”實為“橫”的通假字,意為“廣被四表”。戴震的博學不僅在於涉獵之廣,更在於鑽研之深,他說“學貴精,不貴博”,但“精”需以“博”為基礎。其著作《孟子字義疏證》,既批判宋明理學的“存天理滅人欲”,又以訓詁學闡明“理者,情之不爽失也”,將哲學思辨與文獻考據完美結合,展現了“博學”的深度。
近代的梁啟超,堪稱“百科全書式”的學者,其“博學於文”橫跨政治、曆史、哲學、文學、地理等領域。他既著《清代學術概論》梳理學術史,又寫《新史學》倡導史學革命;既翻譯《十五小豪傑》介紹西方文學,又撰寫《中國地理大勢論》分析地理與文化的關係。梁啟超的博學不是簡單的知識疊加,而是“善變”中的整合——“不惜以今日之我,難昔日之我”,在不斷吸收新知識中完善認知體係。他在清華講學期間,告誡學生“非博不治”,同時強調“博而不雜,約而不陋”,為“博學於文”注入現代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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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的錢鍾書,其《管錐編》展現了“博學於文”的跨文化視野。該書以《周易正義》《毛詩正義》等十部典籍為綱,旁征博引英、法、德、拉丁等多種語言的文獻,從“食色性也”談到弗洛伊德的潛意識,從“言意之辨”論及西方詮釋學,證明人類文明存在“東海西海,心理攸同”的共通性。錢鍾書的博學,在於他能“橫掃清華圖書館”的積累,更在於“打通中西,融會古今”的洞察力,他說“大抵學問是荒江野老屋中二三素心人商量培養之事”,強調博學需沉潛,而非炫耀。
這些跨越千年的案例證明:“博學於文”是君子認知世界的基礎——沒有廣博的知識,便如盲人摸象,難以把握事物全貌;沒有持續的求索,便如井底之蛙,容易固步自封。正如荀子所言“君子博學而日參省乎己,則知明而行無過矣”,博學的目的,是為了“知明”,為“約之以禮”提供認知前提。
二、約之以禮:行為邊界上的守正之道
“約之以禮”的“禮”,絕非刻板的繁文縟節,而是“天地之序”“人倫之則”——是社會運行的規則,是道德自律的底線,是待人接物的分寸。周公製禮作樂,將“禮”從原始祭祀升華為“定親疏,決嫌疑,彆同異,明是非”的製度體係;孔子則進一步將“禮”內化為“克己複禮為仁”的道德自覺,使“約之以禮”成為君子修身的關鍵。
西周的周公旦,是“約之以禮”的開創者。他在平定三監之亂後,“製禮作樂”,規定“天子九鼎八簋,諸侯七鼎六簋,大夫五鼎四簋”的飲食之禮;“天子駕六,諸侯駕五,卿駕四”的車乘之禮;“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的喪禮之禮。這些禮儀並非束縛,而是“彆貴賤,序尊卑”的社會秩序——正如《禮記?曲禮》所言“夫禮者,所以定親疏,決嫌疑,彆同異,明是非也”。周公本人“一飯三吐哺,一沐三握發”,以身作則踐行禮道,使“鬱鬱乎文哉”的周文化成為後世典範。
漢代的叔孫通,在戰亂後重建“禮”的秩序,展現“約之以禮”的現實意義。秦末天下大亂,劉邦稱帝後,群臣“飲酒爭功,醉或妄呼,拔劍擊柱”,毫無禮儀。叔孫通自薦“臣願征魯諸生,與臣弟子共起朝儀”,他結合秦儀與古禮,製定新朝儀:“殿下郎中俠陛,陛數百人。功臣列侯諸將軍軍吏以次陳西方,東鄉;文官丞相以下陳東方,西鄉。”漢高祖七年,長樂宮成,諸侯群臣按新禮朝賀,“莫不振恐肅敬”,劉邦感歎“吾乃今日知為皇帝之貴也”。這種“約之以禮”,不是恢複舊製,而是“與時變化,因時製宜”,為新生政權奠定秩序基礎。
唐代的魏徵,以“約之以禮”約束帝王行為,展現禮的監督作用。唐太宗曾欲封禪泰山,魏徵諫曰“陛下功雖高而德未厚,業雖大而民未安”,以“禮”的本質是“為民”勸阻;太宗曾怒殺苑西監穆裕,魏徵以“堯舜率天下以仁,而民從之;桀紂率天下以暴,而民從之”的古禮勸諫,使其收回成命。魏徵的“約禮”,不是固守形式,而是把握“禮者,理也”的核心——他主編的《貞觀禮》,刪減舊禮繁瑣之處,強調“禮從宜,事從俗”,使“約之以禮”與治國理政緊密結合。
宋代的司馬光,以《家範》將“約之以禮”引入家庭倫理。他認為“治家者,治天下之始也”,在書中詳細規定“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義婦順”的家庭禮儀:“凡為家長,必謹守禮法,以禦群子弟及家眾”“子弟當灑掃應對,進退恭謹”“婦人無故不窺中門,有故出中門,必擁蔽其麵”。司馬光自己“平生衣取蔽寒,食取充腹”,在洛陽居住時“園圃卑小,屋室簡陋”,卻嚴格要求家人遵循禮儀,其子司馬康“為人廉潔,口不言財”,正是“約之以禮”的家風傳承。
明代的王陽明,推行“南贛鄉約”,將“約之以禮”普及到民間。正德十三年,他在南贛今江西南部)頒布《南贛鄉約》,規定“同約中推年高有德為約長,次者為約副,又次者為約正、約史、知約、約讚”,每月朔望聚會,“彰善糾過”:“善者,書於籍,揚其名;過者,婉勸之,不改則告於官”。鄉約內容涵蓋“孝父母,敬長上,和鄉裡,教子孫,各安生理,毋作非為”,將國家禮製轉化為民間規範。王陽明的“約禮”,不是外在強製,而是“自相約戒,共成仁厚之俗”的自覺,他說“破山中賊易,破心中賊難”,“約之以禮”正是破“心中賊”的利器。
清代的曾國藩,以日記記錄“約之以禮”的修身過程。他曾在日記中反省“晏起,心不靜,由於心亂”,以“禮”的“時”約束自己;“見人多言笑,不嚴毅,非敬也”,以“禮”的“敬”提醒自己;“食色之欲,累心如此”,以“禮”的“節”克製自己。曾國藩的“約禮”不是一蹴而就,而是“每日三省吾身”的持續努力——他將《朱子家訓》《五種遺規》置於案頭,遇事便對照檢查,最終形成“日課十二條”,包括“主敬”“靜坐”“讀書不二”等,使“約之以禮”成為日常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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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曆史實踐表明:“約之以禮”是君子行為的邊界——沒有禮的約束,博學可能淪為炫耀的資本;沒有禮的引導,知識可能走向邪路。正如孔子所言“恭而無禮則勞,慎而無禮則葸,勇而無禮則亂,直而無禮則絞”,禮的作用,在於讓各種品德各安其位,不逾邊界。
三、博文與約禮:相輔相成的辯證之道
“博學於文”與“約之以禮”並非割裂的兩麵,而是“車之兩輪,鳥之雙翼”——博學是基礎,為禮提供認知前提;禮是約束,為博學指明方向。孔子的弟子子夏說“博學而篤誌,切問而近思,仁在其中矣”,將博學與篤誌約禮的表現)結合;荀子則更明確提出“學至乎禮而止矣”,認為博學的最終歸宿是禮。這種辯證關係,貫穿於中國思想史的始終。
戰國時期的荀子,係統闡述了博文與約禮的關係。他在《勸學》中說“君子博學而日參省乎己,則知明而行無過矣”,“博學”是“知明”的前提,“參省”約禮)是“行無過”的保障。荀子強調“學莫便乎近其人”,即向良師學習,而良師的標準是“既知且仁”——既博學又守禮。他以“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道”為喻,說明“博學”如琢玉,“約禮”如成型,缺一不可。在《禮論》中,荀子進一步指出“禮者,人道之極也”,博學的最終目的是“出於禮,入於刑”,通過禮的約束實現社會和諧。
漢代的董仲舒,以“天人三策”融合博文與約禮。他主張“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既要求士人“博學於文”——研習六經,又強調“約之以禮”——遵循“三綱五常”。董仲舒認為“道之大原出於天,天不變,道亦不變”,而“道”的載體是“文”六經),“道”的落實是“禮”綱常)。他在《春秋繁露》中說“君子知在位者之不能以惡服人也,是故簡六藝以贍養之。《詩》《書》序其誌,《禮》《樂》純其美,《易》《春秋》明其知”,將“博學於文”與“約之以禮”統一於“王道”理想。
宋代的朱熹,以“格物致知”與“存理滅欲”闡釋博文與約禮。他認為“格物致知”是“博學於文”——“上而無極、太極,下而至於一草、一木、一昆蟲之微,亦各有理。一書不讀,則闕了一書道理;一事不窮,則闕了一事道理”;“存理滅欲”是“約之以禮”——“聖人千言萬語,隻是教人存天理,滅人欲”。朱熹編訂《四書章句集注》,既廣采漢唐注疏博學),又以“理”統攝約禮),形成“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的為學路徑,其中“篤行”便是“約之以禮”的實踐。
明代的王夫之,以“知行合一”深化博文與約禮的關係。他反對“離行以為知”的空談,主張“博學於文”必須“行焉而後知其艱”;也反對“離知以為行”的盲動,強調“約之以禮”需以“知”為指導。王夫之在《讀四書大全說》中說“君子之學,未嘗離行以為知也必矣”,認為“博學”是“行”的基礎,“約禮”是“行”的規範。他舉例:“學射者,張弓引矢,而中者鮮;及其久也,手目相得,而矢無虛發。”“張弓引矢”如“博學”,“手目相得”如“約禮”,二者結合方能“矢無虛發”。
近代的蔡元培,在北大推行“思想自由,兼容並包”博學)與“美育代宗教”約禮),展現現代教育中博文與約禮的融合。他聘請陳獨秀、李大釗、胡適等不同學派學者,體現“博學於文”的包容;又設立美育課程,以藝術熏陶代替宗教束縛,實現“約之以禮”的現代轉化。蔡元培說“教育者,養成人格之事業也”,“博學”是培養人格的知識基礎,“約禮”是塑造人格的道德規範,二者共同服務於“健全之人格”的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