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於是日哭,則不歌。
孔子在魯哀公十六年的春天,剛從子貢那裡得知顏回病逝的消息,便扶著門框慟哭:“噫!天喪予!天喪予!”《論語?先進》)。傍晚時分,子夏帶著瑟來見他,想為夫子彈一曲《南風》排遣愁緒,孔子卻擺擺手:“今日哭矣,不歌。”《論語?述而》記載的“子於是日哭,則不歌”,正是這一場景的凝練。“哭”是哀痛的宣泄,“歌”是喜樂的流露;在哭泣的日子不唱歌,不是情感的壓抑,而是對當下心境的尊重——哀痛時不強行作樂,正如喜樂時不刻意悲戚,這種“因時製宜”的情感表達,藏著儒家“中庸”的密碼:情感不是洪水猛獸,而需如流水般順勢而行,在節度中見真誠。從孔子的瑟弦到當代的哀樂,這種“哭日不歌”的智慧始終是情感文明的標尺。
一、哭與歌:情感的兩麵鏡像
“哭”在儒家語境中,從來不是無節製的宣泄,而是與特定場合綁定的情感表達。《說文解字》“哭,哀聲也”,從吅,從獄省,像罪人在獄中哀號,本義與“哀”緊密相連。孔子的“哭”多因喪悼:吊唁逝者“哭之慟”《論語?先進》),見齊衰者“雖狎,必變”《論語?鄉黨》),這種哭有明確的倫理指向,如《禮記?檀弓》“哭有二道:有愛而哭之,有畏而哭之”,孔子的哭顯然是“愛而哭之”,為親友、為道義而哀。
“歌”在春秋時期,既是藝術表達,也是禮儀載體。《說文解字》“歌,詠也”,從欠,哥聲,指帶韻律的詠唱。孔子的“歌”涵蓋多種場景:“與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後和之”《論語?述而》)是日常雅集;“子之武城,聞弦歌之聲”《論語?陽貨》)是教化實踐;“《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論語?為政》)是對詩歌的推崇。歌在禮儀中更不可或缺,《儀禮?鄉飲酒禮》“升歌《鹿鳴》,下管《新宮》”,歌是溝通人神、調和人心的媒介。
“哭”與“歌”的情感張力,在孔子這裡達成微妙平衡。哭是“陰”,歌是“陽”,二者如晝夜交替,本無對錯,但需“時中”——合於時宜。《周易?係辭》“一陰一陽之謂道”,情感表達也需遵循“道”:哀則哭,樂則歌,但若在哭日歌,便如“晝有夜象”,違背自然節律。孔子“於是日哭,則不歌”,正是“道法自然”的情感實踐——就像《禮記?樂記》“樂者為同,禮者為異。同則相親,異則相敬”,哭與歌的異,恰是對情感的敬。
孔子對“哭”與“歌”的態度,始終以“真誠”為核心。《論語?八佾》“子謂《韶》:‘儘美矣,又儘善也。’謂《武》:‘儘美矣,未儘善也’”,評價歌曲既看藝術美),更看情感善);《論語?先進》“顏淵死,子哭之慟。從者曰:‘子慟矣。’曰:‘有慟乎?非夫人之為慟而誰為?’”,哭的真誠遠超形式。這種“真誠”使“哭日不歌”不是教條,而是“從心所欲不逾矩”《論語?為政》)的自然流露。
二、是日:時間維度的情感堅守
“是日”的“日”,不是物理時間的24小時,而是情感場域的延續性。《說文解字》“日,實也”,指太陽運行的周期,但在“哭日不歌”中,“日”是情感沉浸的單位——從哭泣發生到當日結束,哀痛的氛圍仍在延續,如《禮記?檀弓》“夫子曰:‘哭則不歌。’”鄭玄注“一日之中”,強調情感的連貫性不應被割裂。孔子在顏回去世當日不歌,是因那一天的每一刻都浸潤著喪徒之痛,歌聲會打破這種情感的完整性。
春秋時期的時間觀,兼具“物理”與“情感”雙重維度。《尚書?堯典》“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是物理時間;《詩經?豳風?七月》“七月流火,九月授衣”將時間與生活結合;而“是日哭,則不歌”則將時間與情感綁定,形成“情感時間”——某段時間因特定情感而被賦予特殊意義,如“三年之喪”不是單純的時間計算,而是情感平複的過程。這種時間觀影響深遠,後世“忌日不樂”的傳統便源於此。
“是日”的情感堅守,體現“慎終”的態度。《論語?學而》“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慎終”不僅指對待喪事的莊重,也包括對當下情感的珍視。孔子在哭日不歌,是“慎”於當下的哀痛,不輕易用喜樂衝淡它,正如《禮記?中庸》“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真誠對待情感的始終,才能稱得上“誠”。這種態度與“鄉原”的“無可無不可”形成對比,後者為迎合他人而隨時切換情感,失去了真誠。
“是日”的邊界雖以“日”為限,情感的影響卻更深遠。顏回去世後,孔子“哭之慟”的當日不歌,次日或許會恢複弦歌,但哀痛已內化為記憶——《論語?先進》記載,後來孔子與弟子討論“仁”,仍歎息“回也,其心三月不違仁”,可見“是日”的情感堅守是對長久記憶的尊重。這種“當日節製,長久銘記”的平衡,避免了情感的泛濫或淡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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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歌:情感節度的主動選擇
“不歌”不是“不能歌”,而是“不為歌”,是主動的情感節製。孔子精通音律,“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論語?子罕》),唱歌對他而言是本能,“不歌”需刻意克製,這種克製體現的是對情感的主導——人不應被情感裹挾,也不應隨意切換情感狀態,如《論語?顏淵》“克己複禮為仁”,“克己”不僅指克製欲望,也包括調控情感。
“不歌”的深層原因,是情感的“不矛盾”原則。《禮記?曲禮》“坐如屍,立如齊。禮從宜,使從俗”,強調行為與情境的適宜,情感表達亦如是。哀與樂是對立的情感,在同一日既哭且歌,會造成情感的矛盾與虛偽,如《孟子?公孫醜上》“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羞惡之心會阻止人做出情感矛盾的事。孔子“不歌”是因“羞惡”於在哀痛中表現喜樂,保持情感的一致性。
“不歌”與“不哭而歌”形成互補,共同構成情感表達的完整圖景。平日“子與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後和之”,展現孔子對樂的熱愛;哭日“不歌”,則展現對哀的尊重,二者結合是“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禮記?中庸》)的“中和”境界。這種境界不是“無情”,而是“情得其正”,如《周易?乾卦》“利貞”——適宜且堅守正道。
“不歌”的現代詮釋是“情感的自我覺察”。心理學中的“情緒調節”理論認為,主動抑製某些情緒表達如在葬禮上不笑)是社會適應的重要能力,與“不歌”的自我節製相通。美國心理學家格羅斯的“情緒調節過程模型”提出“情境修正”“注意分配”“反應調整”策略,“不歌”屬於“反應調整”——意識到當下不宜唱歌,主動調整行為,這種能力是情商的重要組成。
四、孔子的情感實踐:哭日不歌的生動例證
顏回之喪中的“不歌”,最顯情感深度。《史記?孔子世家》記載,顏回死,“孔子曰:‘天喪予!’哭之慟。從者曰:‘子慟矣。’曰:‘有慟乎?非夫人之為慟而誰為?’”在那一天,孔子原本常彈的《文王操》被束之高閣,弟子們也默契地不提及弦歌之事。這種“不歌”不是外在約束,而是內心哀痛的自然流露——當“噫!天喪予”的悲歎仍在屋梁間回蕩,任何歌聲都顯得蒼白而不合時宜。
子路戰死時的“不歌”,藏著痛惜與自責。《左傳?哀公十五年》記載,子路在衛國政變中“結纓而死”,孔子聽聞“哭之於中庭”,當日便停了所有歌樂。據《孔子家語?子貢問》,孔子曾警告子路“汝好勇過我,無所取材”,擔心其魯莽招禍,如今成真,哀痛中更添自責。這一天的“不歌”,是對逝者的告慰,也是對自身預言成真的痛苦回應。
吊唁舊館人之喪後的“不歌”,體現泛愛之仁。《禮記?檀弓》記載,“孔子之衛,遇舊館人之喪,入而哭之哀。出,使子貢說驂而賻之。子貢曰:‘於門人之喪,未有所說驂,說驂於舊館,無乃已重乎?’夫子曰:‘予鄉者入而哭之,遇於一哀而出涕。予惡夫涕之無從也。’”孔子因舊館人曾接待過他的館舍主人)之喪而哭,當日便不再唱歌,這種對非親非故者的情感關照,正是“泛愛眾,而親仁”《論語?學而》)的實踐,“不歌”是對“一哀而出涕”的尊重。
日常吊唁後的“不歌”,展現禮儀自覺。《論語?鄉黨》記載孔子“見齊衰者,雖狎,必變;見冕者與瞽者,雖褻,必以貌”,若當日參與吊唁而哭,便自然“不歌”。這種自覺無需提醒,如《周易?艮卦》“艮其止,止其所也”,知道在何處停止,是修養的體現。子夏曾總結“君子有三變:望之儼然,即之也溫,聽其言也厲”,這種“變”也包括情感表達的適時調整。
五、情感節度:儒家的核心修養
“哭日不歌”體現的“節”,是儒家修養的重要維度。《周易?節卦》“節,亨。苦節,不可貞”,強調“節”需適度,過度節製苦節)不可取,孔子的“不歌”是“節而不苦”——既不縱歌以違哀,也不因哀而廢樂次日可歌),恰如《中庸》“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情感的適度能帶來內心的和諧。
情感節度的反麵是“過”與“不及”。《論語?先進》中,子路“率爾而對”的冒失是“過”,冉有“如其禮樂,以俟君子”的退縮是“不及”,孔子認為“過猶不及”。情感表達亦如是:哭而不止是“過”如“婦孺哭踴無節”),哀而不哭是“不及”如“臨喪不哀”);歌而失度是“過”如“宴樂無節”),樂而不歌是“不及”如“無故不樂”)。“哭日不歌”則是“無過無不及”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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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節度的培養,需“克己”與“循禮”結合。《論語?顏淵》“克己複禮為仁”,“克己”是內在的自我約束,如哭日主動不歌;“循禮”是外在的禮儀規範,如《儀禮?喪禮》對哭踴次數的規定。二者結合,使情感表達既真誠又合宜,如《禮記?坊記》“禮者,因人之情而為之節文,以為民坊者也”,禮是情感的堤防,防止其泛濫或乾涸。
情感節度的現代價值,在於對抗“情感異化”。現代社會的“表演性情感”如社交媒體上的虛假悲傷)、“麻木性情感”對他人痛苦無動於衷),都是情感失度的表現。“哭日不歌”提醒我們:情感不是工具,而需真誠麵對;不是炫耀,而需適度表達。這種態度能幫助我們在喧囂中保持內心的清明。
六、曆史回響:哭日不歌的傳承與詮釋
孟子對情感節度的發展,強調“大體”與“小體”的區分。他在《孟子?告子上》提出“從其大體為大人,從其小體為小人”,“大體”指道德情感,“小體”指感官欲望。“哭日不歌”正是“從其大體”——優先尊重哀痛的道德情感,不縱容唱歌的感官欲望。孟子進一步提出“惻隱之心,仁之端也”,認為這種情感需“擴而充之”,但也需“節而製之”,避免泛濫,與孔子的節度思想一脈相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