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見齊衰者、冕衣裳者與瞽者,見之,雖少,必作,過之必趨。
子曰:“子見齊衰者、冕衣裳者與瞽者,見之,雖少,必作,過之必趨。”翻開《論語?子罕》,這句看似簡單的記載,卻如同一幅生動的畫麵,將兩千多年前孔子的言行舉止清晰地呈現在我們眼前。初讀時,或許隻覺得這是孔子遵循禮儀的日常表現,但當我們深入了解春秋時期的社會背景、禮儀文化,以及孔子一生所倡導的“仁”的思想後,便會發現,這“必作”“必趨”的動作背後,藏著一位先哲對生命的敬畏、對他人的仁愛、對禮儀的堅守,更藏著中華民族傳統文化中珍貴的人文精神。這種精神如同溫潤的泉水,曆經千年歲月的衝刷,依舊滋養著我們的心靈,為當今社會如何待人處世、構建和諧人際關係提供了深刻的啟示。
一、春秋禮儀:“必作必趨”的文化土壤
要真正理解孔子“必作必趨”的行為,首先需要回到他所處的春秋時代,了解當時的禮儀文化背景。春秋時期,雖然周王室衰微,“禮崩樂壞”的現象已初現端倪,但禮儀作為維係社會秩序、規範人們言行的重要準則,依舊在社會生活中占據著重要地位。從天子、諸侯到士大夫、平民百姓,不同階層的人在不同場合都有著相應的禮儀規範,這些規範滲透到服飾、言行、交往等方方麵麵,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齊衰者”,指的是穿著齊衰喪服的人。齊衰是古代喪服的一種,僅次於斬衰,用粗麻布製成,衣邊緝齊,根據與死者關係的親疏,服喪期限從一年到三年不等。在古代社會,喪禮是禮儀體係中極為重要的組成部分,它不僅是對逝者的哀悼,更是對生命的尊重和對倫理親情的維護。當人們看到穿著喪服的人時,主動表現出莊重、肅穆的態度,是對他人悲傷情緒的理解與共情,也是對喪禮禮儀的遵守。
“冕衣裳者”,則是指穿著禮服、戴著禮帽的人。冕是古代帝王、諸侯、卿大夫等在舉行祭祀、朝聘等重大禮儀活動時所戴的禮帽,衣裳則是相應的禮服。在春秋時期,“冕衣裳者”往往代表著一定的身份地位,或是承擔著重要的社會職責,他們的服飾本身就象征著禮儀與秩序。對“冕衣裳者”表示敬重,不僅是對個人身份的認可,更是對社會禮儀規範和公共秩序的維護。
“瞽者”,即盲人。在古代社會,由於生產力水平低下,醫療條件有限,盲人等殘疾人往往處於弱勢地位,生活麵臨諸多困難。但古人對殘疾人並非漠視,反而在禮儀和道德層麵有著特殊的關懷。《禮記?曲禮》中就有“凡為君使者,已受命,君言不宿於家。君言至,則主人出拜君言之辱,使者歸,則必拜送於門外。若使人於君所,則必朝服而命之;使者反,則必下堂而受命。博聞強識而讓,敦善行而不怠,謂之君子。君子不儘人之歡,不竭人之忠,以全交也。禮曰:‘君子抱孫不抱子。’此言孫可以為王父屍,子不可以為父屍。為君屍者,大夫士見之,則下之。君知所以為屍者,則自下之;屍必式。乘必以幾。齊者不樂不吊。居喪之禮,頭有創則沐,身有瘍則浴,有疾則飲酒食肉,疾止複初。不勝喪,乃比於不慈不孝。五十不致毀,六十不毀,七十唯衰麻在身,飲酒食肉,處於內。生與來日,死與往日。知生者吊,知死者傷。知生而不知死,吊而不傷;知死而不知生,傷而不吊。吊喪弗能賻,不問其所費。問疾弗能遺,不問其所欲。見人弗能館,不問其館。賜人者不曰來取,與人者不問其所欲。適墓不登壟,助葬必執紼。臨喪不笑。揖人必違其位。望柩不歌。入臨不翔。當食不歎。鄰有喪,舂不相;裡有殯,不巷歌。適墓不歌。哭日不歌。送喪不由徑,送葬不辟塗潦。臨喪則必有哀色,執紼不笑,臨樂不歎;介胄,則有不可犯之色。故君子戒慎,不失色於人。國君撫式,大夫下之;大夫撫式,士下之。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側。兵車不式,武車綏旌,德車結旌。史載筆,士載言。前有水,則載青旌。前有塵埃,則載鳴鳶。前有車騎,則載飛鴻。前有士師,則載虎皮。前有摯獸,則載貔貅。行,前朱鳥而後玄武,左青龍而右白虎。招搖在上,急繕其怒。進退有度,左右有局,各司其局。父之讎,弗與共戴天。兄弟之讎,不反兵。交遊之讎,不同國。四郊多壘,此卿大夫之辱也。地廣大,荒而不治,此亦士之辱也。臨祭不惰。祭服敝則焚之,祭器敝則埋之,龜策敝則埋之,牲死則埋之。凡祭於公者,必自徹其俎。卒哭乃諱。禮,卒哭乃諱。禮,生名,死字,名,終將諱之。故君子諱名,名車曰乘軒,名馬曰乘黃,使者自稱曰某。君命,大夫與士肄,在官言官,在府言府,在庫言庫,在朝言朝。朝言不及犬馬。輟朝而顧,不有異事,必有異慮。故輟朝而顧,君子謂之固。在朝言禮,問禮對以禮。大饗不問卜,不饒富。凡摯,天子鬯,諸侯圭,卿羔,大夫雁,士雉,庶人之摯匹,童子委摯而退。野外軍中無摯,以纓,拾,矢,可也。婦人之摯,椇榛脯修棗栗。納女於天子,曰備百姓;於國君,曰備酒漿;於大夫,曰備埽灑。”這些記載詳細地規定了人們在不同場合的禮儀規範,其中也包含了對弱勢群體的關懷,如對瞽者,古人強調要以溫和、友善的態度對待,給予他們必要的幫助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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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樣的禮儀文化背景下,孔子“見齊衰者、冕衣裳者與瞽者,雖少,必作,過之必趨”的行為,並非刻意為之的做作之舉,而是對當時社會禮儀規範的自覺遵守,是將禮儀內化為自身行為習慣的自然體現。“作”,即起身、站立,當看到這三類人時,即使對方年紀尚小,孔子也會從座位上站起來,以示尊重;“趨”,即快步走,當從他們身邊經過時,孔子會加快腳步,既表達了敬重,也避免打擾對方。這兩個簡單的動作,看似微不足道,卻蘊含著深厚的文化內涵和道德準則,是孔子對他人身份、處境和情感的充分尊重。
二、仁心為本:“必作必趨”的思想內核
如果說春秋禮儀是孔子“必作必趨”行為的文化土壤,那麼他一生所倡導的“仁”的思想,則是這一行為的內在思想內核。孔子的思想體係以“仁”為核心,“仁”即愛人,是對他人的關愛、同情與尊重,是處理人際關係的最高道德準則。而“必作必趨”的行為,正是“仁”的思想在日常生活中的具體實踐,是孔子將“愛人”的理念落實到言行舉止中的生動體現。
一)對“齊衰者”:共情與生命敬畏
麵對穿著齊衰喪服的人,孔子“必作”“必趨”,首先體現的是對他人悲傷情緒的共情。喪服是悲傷的外在符號,它向外界傳遞著逝者離世、生者悲痛的信息。孔子看到齊衰者,能敏銳地感知到他們內心的哀傷,通過“作”“趨”的動作,表達自己對他們悲傷情緒的理解和認同。這種共情並非簡單的同情,而是一種深層次的情感共鳴,是將他人的痛苦視為自己的痛苦,將他人的悲傷納入自己的情感體驗之中。
在孔子看來,生命是寶貴的,死亡是生命的終結,值得每個人敬畏。齊衰者的存在,提醒著人們生命的有限和無常,因此對他們表示敬重,也是對生命本身的敬畏。孔子曾說:“未知生,焉知死?”他雖然強調要關注現實的生活,但並不否認對死亡的正視和對逝者的哀悼。通過對“齊衰者”的尊重,孔子引導人們重視生命、珍惜生命,同時也重視親情、友情等人類最基本的情感紐帶,維護社會的倫理秩序。
據《論語》記載,孔子在居喪期間,“食不甘味,聞樂不樂”,他親自體驗喪親之痛,深刻理解喪禮對於生者和逝者的意義。因此,當看到他人處於喪期時,他能感同身受,用自己的言行表達對他人的關懷。這種共情與生命敬畏,是“仁”的思想在情感層麵的體現,它讓人與人之間的情感聯係更加緊密,讓社會充滿更多的溫情與善意。
二)對“冕衣裳者”:對秩序與職責的尊重
對於“冕衣裳者”,孔子“必作”“必趨”,則體現了對社會秩序和他人職責的尊重。在春秋時期,“冕衣裳者”所代表的不僅是個人的身份地位,更是社會分工和公共職責的象征。他們可能是主持祭祀活動的官員,肩負著溝通人神、祈求國泰民安的重任;也可能是參與朝聘事務的大夫,承擔著維護國家間關係、保障社會穩定的職責。他們的服飾和身份,與社會的公共利益和秩序緊密相連。
孔子一生都致力於恢複周禮,維護社會的等級秩序和倫理規範。在他看來,每個人都應在自己的身份和崗位上儘職儘責,遵守相應的禮儀規範,這樣才能實現社會的和諧與穩定。對“冕衣裳者”表示尊重,就是對他們所代表的社會秩序和公共職責的認可與維護。這種尊重並非對權力的盲目崇拜,而是對他人為社會所做貢獻的肯定,是對社會分工合理性的認同。
孔子曾說:“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這裡的“禮”和“忠”,本質上就是對社會秩序和職責的遵守與履行。“冕衣裳者”作為社會秩序的維護者和公共職責的承擔者,他們的工作關係到整個社會的正常運轉。因此,孔子對他們的尊重,也是希望通過自己的言行,引導更多人重視社會秩序,自覺履行自己的職責,共同構建一個有序、和諧的社會。
三)對“瞽者”:對弱者的關愛與平等尊重
在這三類人中,“瞽者”作為殘疾人,是社會中的弱勢群體,孔子對他們“必作”“必趨”,最能體現“仁”的思想中對弱者的關愛和平等尊重。在古代社會,弱勢群體往往容易被忽視甚至歧視,但孔子卻給予他們特殊的關注和尊重,這在當時是難能可貴的。
孔子認為,每個人都有平等的人格尊嚴,無論身體是否健全、身份是否尊貴,都應得到他人的尊重。“瞽者”雖然看不見光明,但他們同樣擁有情感、智慧和尊嚴,不應因身體的缺陷而被區彆對待。孔子通過“作”“趨”的動作,向“瞽者”傳遞出平等的尊重,讓他們感受到社會的關懷與溫暖,而不是冷漠與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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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論語?衛靈公》記載,孔子曾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是“仁”的思想的重要準則,也是處理人際關係的黃金法則。孔子對待“瞽者”的態度,正是這一準則的體現。他設身處地為“瞽者”著想,理解他們在生活中的不便和可能麵臨的困境,因此用自己的言行給予他們必要的尊重和幫助。這種對弱者的關愛,不是居高臨下的憐憫,而是發自內心的平等相待,是“愛人”理念的最高境界。
此外,孔子還注重對“瞽者”的教育和培養。在古代,瞽者往往擅長音樂,孔子就曾向魯國的樂官師襄學琴,而師襄很可能就是一位瞽者。孔子不因其身體缺陷而拒絕向其學習,反而虛心求教,這不僅體現了他對知識的渴望,更體現了他對“瞽者”能力的認可和尊重。這種態度也影響了他的弟子,讓儒家學派形成了關愛弱勢群體、尊重每個人人格尊嚴的優良傳統。
三、言行示範:“必作必趨”的教育意義
孔子不僅是一位思想家,更是一位偉大的教育家。他一生“學而不厭,誨人不倦”,培養了三千弟子,其中七十二賢更是名垂青史。孔子的教育方式不僅注重言傳,更注重身教,他通過自己的一言一行,為弟子們樹立了榜樣,而“必作必趨”的行為,就是他進行道德教育的生動教材,具有深刻的教育意義。
一)以身作則,傳遞道德準則
在教育過程中,孔子始終強調以身作則的重要性。他曾說:“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作為老師,隻有自己率先垂範,遵守道德準則,才能讓弟子們信服並效仿。“必作必趨”的行為,正是孔子以身作則的體現,他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向弟子們傳遞著尊重他人、關愛弱者、遵守禮儀等道德準則。
當弟子們看到孔子對待“齊衰者、冕衣裳者與瞽者”時恭敬的態度和規範的言行,自然會受到潛移默化的影響,將這些道德準則內化為自己的行為習慣。比如,弟子子路原本性格魯莽,不注重禮儀,但在孔子的影響下,逐漸變得恭敬有禮;弟子顏回則深受孔子“仁”的思想影響,以仁為己任,成為孔子最得意的弟子之一。可以說,孔子的“必作必趨”,不僅是個人道德修養的體現,更是對弟子進行道德教育的重要方式。
二)細節入手,培養良好習慣
“必作必趨”是日常生活中的細節行為,但正是這些細節,最能反映一個人的道德修養和行為習慣。孔子注重從細節入手,培養弟子們的良好習慣,因為他明白,良好的道德品質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日常的點滴行為中逐漸形成的。
在孔子看來,尊重他人、遵守禮儀,不應隻體現在重大場合,更應體現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麵麵。看到齊衰者起身、經過瞽者快步走,這些看似微小的動作,卻是培養弟子們尊重意識、禮儀習慣的重要途徑。通過這些細節的訓練,弟子們逐漸養成了關注他人、尊重他人的習慣,進而形成了良好的道德品質。
孔子的這種教育方法,對後世的教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中國傳統教育曆來注重“灑掃應對進退”的訓練,即通過打掃衛生、接待客人、言行舉止等日常細節的培養,讓學生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和道德品質。這種從細節入手的教育方式,與孔子“必作必趨”的教育示範是一脈相承的,它讓道德教育變得具體、可操作,而不是空洞的理論說教。
三)因材施教,關注個體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