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家長裡短評理,是我們女子最擅長的。”
“你放心吧!”
說完,她立馬跑去調解矛盾,還把王玉娥叫過來幫忙。
接下來,她為嶽縣創下多個和離情況的先例。
以前的和離總是與休妻類似,女子離開夫家,不能分走財產,也不能帶走孩子,隻能拿走自己的嫁妝,格外吃虧。
乖寶調解時,儘量試探和離案中男子的底線,如果那個男子比較富裕,她就儘量勸那個男子給妻子一些錢財的補償。
如果窮得叮當響,那就算了。
另外,對待孩子時,乖寶主張和離夫妻多聽一聽孩子的心裡話,讓孩子不與父母任何一方斷絕來往。
比如,有一對要求和離的夫妻最終同意孩子在族譜上隨父親,但在生活上隨母親居住,因為這個母親暫時不打算改嫁。不過,這個父親必須每月給孩子花錢。
再比如,有個父親是酒鬼,愛打人,他家的孩子是個三歲小女娃。乖寶毫不猶豫,要求那位母親帶小女娃一起生活,要求那個父親每月給夥食費。
此案中,酒鬼父親不同意,態度格外強硬,如同茅坑裡的臭石頭,又臭又硬。
乖寶便靈活變通,說:“你家小女兒如果跟你一起住,將來能變得漂亮能乾,討人喜歡嗎?學你做酒鬼,能嫁到好人家嗎?”
酒鬼父親一聽這話,臉紅脖子粗,羞愧難當。
乖寶再接再厲,說:“你閨女好好長大,將來嫁到好人家,每月給你送酒、送豬肉、送茶葉,到時候你高興不?”
她就像拉家常一樣,讓和離的男子和女子不要僅僅對眼前的利益斤斤計較,要把目光放長遠,多為將來考慮。
那個酒鬼父親最終同意讓小女兒跟隨母親住。
那個母親抱緊小女兒,喜極而泣,暗忖:我們母女倆終於脫離苦海。
一個下午,乖寶親筆寫下多份和離書,加蓋官府印章,讓和離的夫妻自願簽字畫押。
每對夫妻的和離書都是一式三份,男子一份,女子一份,官府拿一份留檔。如果後續再發生糾紛,這和離書可以充當證據。
不同的和離夫妻,簽署不同的和離書,就像對症下藥一樣。
乖寶如同治病的大夫,讓他們從痛苦中解脫出來。對待不同的痛苦,開出不同的“藥”。
還有些和離夫妻暫時沒吵明白,誰也不肯妥協。
乖寶就讓他們明天再來,反正不急在一時。
王玉娥坐旁邊嗑瓜子,聽得津津有味,時不時還插幾句嘴。
她心中驕傲,暗忖:我家乖寶天生就是做官的料。做官不就是處理麻煩嗎?我孫女不比彆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