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打個電話嗎?”
“可以,一分鐘。”
王晨給孟德海打了一個電話,然後就跟對方走了。
這個時候誰會舉報他王晨,用腳指頭都能猜到。
一路來到檢察院,王晨開始接受審訊。
檢察官一男一女,男的姓何,女的姓冉。
“王晨,我們接到你私自使用暴力,在一月二十五號與人發生肢體衝突,導致對方住院,可卻因為你刑警的身份,選擇大事化小,有這一回事嗎?”
王晨沉默。
“王晨請你回答問題。”冉檢察官說。
王晨繼續沉默。
‘砰’的一聲,何檢察官拍了一下桌子,指著王晨嗬斥:“現在我們在詢問你,你不要耍花樣,還是說這就是你王晨的覺悟?”
說完頓了頓:“看了我現在真的要從新評估你下你了,目無法紀,你想乾什麼?”
王晨身姿如挺拔的坐在凳子上,緩緩道:“巧了,我也要重新評估一下咱們京海的檢察院。”
“你什麼意思,說清楚。”冉檢察官說。
“接到舉報,先要調查取證,你們連查都沒查就把我叫來,我說什麼?自辯嗎?我身為當事人,我的話可信嗎?”
王晨接連發問可把兩人問不會了。
進檢察院,是龍你待盤著,是虎你待臥著,從沒有向王晨這般猖狂,問題沒回答,先教育起人來了。
兩人被氣得不輕,還不等發作,就見們被推開,一個大約四十歲,長得白白淨淨的男人走了進來。
他招了招手,示意何檢察官離開,他則坐在原本的位置上:“我叫孫立濤,是檢察院的副檢查長,當然了,我們接到舉報第一時間詢問你,就是相信我們同誌的信仰,不過你放心,我們不會聽信你一言之詞,事後我們會調差取證的。現在我來向你詢問幾個問題,希望你如實回答。”
“一月二十五號,你是否在白金翰與人發生了肢體衝突。”
“是!”王晨回答。
“傷者是否去了醫院。”
“是!”
“就在5個小時前,你是否在東山路108號,在室內傷人,導致受害人昏迷,現在還在搶救。”
“受害人,誰給的定義?”
“你彆管誰給的定義,你隻需回答是還是不是。”
王晨搖頭。
冉檢察官插話:“徐雷不是你傷的嗎?”
“沒錯,是我,不過我要糾正兩位一點,徐雷不是受害人,他是殺人未遂的殺人犯。”
冉雅彤怒火有些上湧,看到王晨一副毫不在意的模樣,氣就不順。
她杏眼圓瞪,“你在人家家中傷人,現在都被打進搶救室,這還不算是受害人嗎,那你來說,受害人的標準是什麼?”
王晨沒理她,看向孫立濤,問:“這也是正式詢問的問題?”
“不算,是不是受害人,是要法律來判定,不過你可以選擇說說你心中的想法,我很想聽。”
王晨撇了孫立濤一眼,一點麵子都沒給。
“抱歉了孫檢察長,我隻是一個一級警司,我的想法並不重要,我都是按照規章辦事,這個問題我無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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