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又通過櫃台,將這一萬塊錢給取出來消費。”
“最後,事情敗露,那麼問題來了,請問張三的行為是屬於犯罪嗎?”
話音剛落,直播間的網友就急不可耐的說道:
“這個問題簡單,自然是屬於犯罪了,大家說說看,定張三一個使用假幣罪沒毛病吧。”
“沒毛病,我記得主播說過,隻要使用假幣金額在4000元以上,就可以定罪量刑了,張三在at中存入一萬元假幣,這妥妥的是使用假幣罪。”
“來了,來了,容我插上一句,使用假幣金額在4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可定性為數額較大,依法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張三這次栽了,我說的,耶穌都留不住。”
“支持給張三定個使用假幣罪!”
喲嗬,大家都這麼懂的嘛,竟然一下子就找到了正確答案。
隻是,這個問題好像沒這麼簡單。
林河咧嘴笑道:“嗯,大家說的沒毛病,這個問題嘛,給張三定一個使用假幣罪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呢,大家想一想,除了使用假幣罪,張三的行為還觸犯了刑法中哪一條罪名?”
還有罪名?
幾十萬的網友微微一愣,這還是個多選題?
張三撿到假幣後,然後存入銀行的取款機了,又從櫃台將錢取出來消費了。
有了。
反應過來的網友直接在屏幕上留言道。
“詐騙罪?”
“盜竊罪?”
“信用卡犯罪?”
林河淡淡一笑:“沒錯,這個罪名就是盜竊罪。”
“張三明知道自己在銀行中沒有合法債權,卻通過銀行的櫃台取走了一萬元現金。”
“從這點來說,他的確是觸犯了刑法第264條的規定,盜竊罪。”
“金額達到三千元以上,可依法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還要賠償銀行的損失。”
“所以說,大家聽懂了嗎?”
林河說完,一臉淡笑,注視著屏幕,眾多網友似乎在他的眼睛中發現了一縷紅光。
“臥槽,主播流批啊!”
“要說普法主播,還得看三哥的,看彆的咳嗽。”
“一種目的,兩種犯罪,妙啊妙!”
“小母牛……”
“主播,我是司機老於,還記得我嘛,一輛大跑車奉上,彆嫌少!”
老於?
林河微微一愣,似乎想起來了。
這個人應該就是退還顏曦月三十多萬車費的那個司機。
於是乎,專門點開了老於的賬號,又在私信中誇讚了一番老於當天的高風亮節,實乃吾輩之楷模。
這可把對方樂的不行,又是嗖嗖的回了兩輛大跑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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