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思榆說話不急不緩,有種從不把任何事放在心上的氣度。
沈澤以前覺得這是故意招惹,後來才發現流氓的內核其實穩定的要命。
追求目標隻有一個錢字,除了錢以外,全都不重要。
哪怕積累了令人歎為觀止的可怕數字,似乎也並沒有從中離開的征兆。
沈澤仰首望著白思榆,沒覺得老了,隻覺得歲月似乎在她身上烙下了一點烙印,讓曾經桀驁不馴的女人,變成了全然陌生的樣子。
他用掌心撫摸著白思榆的側臉,得到了掌心上輕佻地落下的一吻。
她道“我要出國一段時間,可能要半年左右。”
“半年?”
“很吃驚嗎?”白思榆問,“舍不得我?”
“舍得。”沈澤閉上眼睛,不願意再多看一眼。
不睜開眼,情緒就不會外露。
他總得有點骨氣,一個得不到一點愛的可憐蟲,要是連挺直的頸椎都彎下了,他跟白思榆身邊那群狗有什麼區彆?
他才不要當白思榆的狗。
“這麼舍得,我明天早上九點的飛機。”白思榆氣息不太穩,“早點起床,送我去機場。”
“不去。”
“嘴這麼硬,對了,說到嘴,下麵是不是也”
“白思榆。”
“好好好,我知道了,我不說還不行嗎?你都二十多歲了,怎麼還這麼害羞?”
沈澤不太想做聲。
被扯到年齡時,他總是會不經意的想起白思榆身邊比他更年輕的那些男人。
國外留學海歸的秘書,連茶水間都是些剛二十出頭的男人,個個都比他年輕。
要說狐媚子,像蒼蠅一樣圍在白思榆身邊的某個大明星也浪的要命。
哪怕想在閱曆上多占一成,都起不到太大作用。
但不意味著他沒有一點讓白思榆留戀的地方。
他比其他人淪陷時間要更晚,一直試圖用理智來牽扯情感,雖以失敗告終,卻清楚地將白思榆這個人看透。
利益至上,感情靠邊,其他人或許比他更年輕,更帥氣,但那又如何?
他對白思榆來說是有用的。
像他這樣好使的棋子,全天下也找不出第二顆。
他心甘情願為白思榆鋪路,白思榆沒理由放棄他。
對自己反複暗示,好像這樣就能讓自己的情緒變得穩定。
天色漸黯,沈澤發現自己就算閉上眼,也沒辦法陷入睡眠。
想推開旁邊沒心肝的東西,讓她起來跟他一塊罰坐。
手都搭上去了,又不舍得,最終隻是訕訕地收回手,獨自一人去客廳坐著,看落地窗外的月光灑進窗,將意大利沙發上的布料染上銀色的光輝。
沈澤喝著熱水,熱氣覆在冷白漂亮的臉上,讓桀驁的眉眼透出幾分蒼白的病色。
揉皺了的紙張攤了開來,似乎是嫌棄上頭不平整,想拿另外一本本子寫,又覺得白思榆配不上這麼好的信紙。
反正白思榆也不在意他寫了什麼。
寫點什麼好呢?
他寫過無數封信函,卻是第一次寫離彆信。
通過電子設備進行聯絡的年代,書信紙張成為了落後的象征。
拿筆在皺巴巴紙上寫下來的字眼模糊不堪,況且就算整齊端正,恐怕同樣需要過個幾個月,才會突然被人從外套中翻找出來。
所以可以不必如此謹慎的下筆。
寫點他想寫的東西,諸如痛罵,諸如狠狠地威脅對方不要忘了自己。
但那種話,對於一個薄情的女人來說毫無意義。
沈澤想了又想,改了又改,反複斟酌之後,落下筆的隻有一段簡短的話。
他獨自一人被拋棄在魔都時,總是試圖給白思榆發去猶疑話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