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四十章,也是老子哲學思想中最為重要的篇章,此章節深刻闡述了“道”的運動規律,及其與萬物生成的關係。
從“反者道之動”這一觀點出發,讓修者意識到,事物的發展,總是遵循著,相反相成的規律。
無論是宇宙自然世界的月圓月缺、花開花謝,春來暑往,秋風寒雪,還是人類世間興衰更替,都在體現這一天道法則。
讓修者明白,麵對挑戰和困難,不應過於悲觀或絕望,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每一個低穀,都孕育著新的轉機。
同時,也讓修者更加珍惜順境中的時光,明白盛極而衰的道理,從而保持謙遜和謹慎,去追尋自己的真我大道。
聖人老人“弱者道之用”的觀點,使修者領悟到,柔弱並非軟弱無力,懦弱可欺,而是一種順應自然、隨遇而安的智慧。
老子認為,道在發揮作用時,采用的是柔弱的方式,不強行乾預事物,而是讓萬事萬物自然而然地生長和發展。
讓修者主動意識到,在世間生活之中,應該學會順應時勢,不強求、不硬碰硬,以柔克剛,以退為進,智慧應對。才能在複雜多變的宇宙環境中,保持內心的平和與寧靜,從而存身實際,誌達高遠。
“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讓修者對萬事萬物的生成和本質,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聖人老子認為,萬物皆由“有”而生,“有”又源自於“無”。
而這裡的“無”,並非指空無一物,而是指超越物質形態的精神領域或是天道法則規律。
這是讓修者明白,身處真實的物質世界,雖然麵臨豐富多彩的物質誘惑,形形色色的欲望驅使。堅定應當的精神或是天道法則規律,才是更為本質和永恒存在的首選。
《道德經》第四十章曰“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
此處的“反”,有相反知返歸二個意思。二意相通互關,反於世界,返歸於道行。其中真意在於“相反對立的,才是道的運動力量所在。柔弱謙卑是道的力量所在。天下萬物都生於現實存有之中,而現實有存則出自於虛無縹緲之地”。
蒙元帝國統治華夏大地時期,出於征服者的自我驕橫跋扈,便將大東方之黎民百姓分為了四個等級管治。
蒙古貴族居高位,凶蒙族群第一等,又依次分為色目人二等,漢人三等,南人四等。並將四等人的政治待遇有所區彆開,如在任職、科舉、刑律等方麵,均有不同的待遇。而被凶蒙滅國的南宋境內之百姓,自然就成了南人第四等。
在那些蒙古貴族老爺,以及凶蒙惡異族群的眼中,當時的南宋遺民南人,個個都是賤民。什麼性命、人格、尊嚴等等一切皆可任意踐踏剝削,毫無人倫道理可言。
當時期,有很多不平等存在,然凶蒙勢大,百姓苦不敢言!如蒙古人群,可以不用勞動,可以享有其他民族的所有財產,甚至享有其他族人的生命和身體,其他民族是凶蒙族群的奴隸。
凶蒙貴族,平白無故殺死了一個他族男人,隻需罰交一頭毛驢,或是價格相等的銀錢即可。至於這毛驢和銀錢是交了或是沒交,是交到受害人家了!還是交到凶蒙府衙了!誰個又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呢!
而四等民族人氏隻有姓氏可用,不可取甚名兒,自他們出生後,或以生日為號區分誰是誰!或以長幼排序認個準來!簡直就沒了正道人倫,無了綱常法紀。更彆說什麼俗禮民意。
凶蒙族群強弓勁弩,鐵蹄彪馬得了天下,大勢所擁,卻非常害怕漢人反抗。畢竟在泱泱華夏大地上,漢人的數量,遠超於他們這些凶猛族群許多。
也正因為他們害怕!凶蒙便禁止漢人擁有屬於自己的鐵器。就算是家裡平常要用的菜刀,也須是三家五舍合用。
最為變態的是,誰家若是有個大姑娘出嫁,初夜之權,必須是當地凶蒙貴族老爺的。幾乎將四等民族的人身權利,剝奪了個乾乾淨淨!就剩下苟活於世了!唉!亡國滅種,從來都是這樣!這也是天道自然的弊病所在!
然可憐之人,也必有可恨之處!反思反省,兩宋時期,重文輕武,奸臣當道,國人苟安!多少豪傑壯士一去兮不複還!多少英雄熱血拋灑,也扭轉不了華夏正統的大道頹廢之勢。
若其不然,早有嶽武穆,辛棄疾,後有張世傑、陸秀夫與文天祥“宋末三傑”。又又怎會讓泱泱一天朝上國淪落到滅亡下場!
唉!總歸是天意使然!英雄豪傑也架不住貪婪敗家玩意太多,架不住偷安苟活利益固化人群勢大!真有心殺賊,無力回天,此就成了多少英雄男兒與巾幗不讓須眉的悲痛!
凶元蒙古的江山本就是搶來的,他們早早的便意識到了這一點,知道“有一天這江山,也會被彆人搶奪走”。且蒙古韃子的生活習性,本就是信馬由韁,逐草而居。怎治理得好錦繡山河!?
凶元統治後期,統治者的思想似乎有所轉變,慢慢覺得,管理這幫恭順的農耕羔羊。要比管理一群遊牧野狼來的輕鬆,可觀幻的稅收,更有自己財富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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