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鯤一被楊所長叫出去,我就曉得梁鯤與江大勇去商量我們的協商條件了。
剛才楊所長出去,肯定把我們的調解要求包括調解失敗後的打算跟江大勇通了風。
當麵賠禮道歉是必須要做的,而且依父親的意思,必須要打銃賠情,葛是白鷺湖民間最高的賠情方式!隻有葛樣,才能換回鶴飛被打的屈辱!才能讓當事人從心底屈服!
隻有態度誠懇,取得諒解後,才可能再談金錢賠償!否則,冇走第一步的賠禮,就是賠萬擔錢,也洗刷不了被毆打的屈辱!日後在白鷺湖圩上江家灣灣裡也是抬不起頭的!不止鶴飛一個人!包括我們整個家族!
現在,當事人躲屋裡不來參加調解,我們怎麼可能接受葛種高高在上的調解方式呢?
所以我們寧肯離開,也不會答應派出所的調解!既然調解不成,那就隻有走另一種辦法了!
首先我會把鶴飛送到市人民醫院去住院,能住幾天住幾天,直到全好之後為止。同時正式要求派出所抓人拘留,非要讓他三個坐幾天!
如果派出所不配合,我一定會向市公安局申訴,總之不能讓打人凶手逍遙法外,必須讓他們得到法律的懲罰!也讓白鷺湖圩上的人都曉得,江大勇再有勢力,也包庇不了他兒子,阻止不了他兒子接受懲罰!再如果法醫鑒定是輕傷的話,那就不是拘留了,而必須送他進牢房!
讓他背上刑事記錄!
萬一江大勇跟梁鯤手段通天,法律無法製裁他們!當然葛種可能性為零!因為到時我會拿著在廣州立功的證書和獎狀求助市公安局甚至市政府市委的,請求公正處理!在輿論起來的時候,相信冇人敢拿自己的前途去保打人凶手的!
即使真到了山窮水儘,那麼我最後的手段,便是逼上梁山,隻有用武力私下解決了!碰到一回打一回,非把你打服不可!一定要你嘗嘗被人打的滋味!
我的手段雖然江大勇與梁鯤冇親眼見識,但那回傅一生擺酒向我賠禮,他江大勇與梁鯤是作陪的!
三個帶刀帶棍的亡命徒能被我製服,然後還心甘情願地擺酒賠情!相信江大勇心裡會好好惦量的!
是調解還是不調解,由他們自個選擇!而我隻是配合而已!著急的不是我們!
而從江大勇與梁鯤立場上看,尤其是江大勇,他寧肯多賠些錢,也不願當麵認錯賠情,何況還要打銃廣而告之!賠禮道歉相當於低頭認錯!一低頭,江大勇會覺得顏麵有失,會讓他的威信受損,在白鷺湖會削弱他們影響和控製力!對他來講,是很不情願的事!所以能不賠禮道歉是最好的,多賠點錢也無所謂!所以他今日根本不願帶他崽過來!
我對楊所長說:“所長!打老實廣,今日能不能調解成功,我們並不在乎!其實現在調解,時間也不成熟,我老弟究竟傷得怎麼樣也還不敢肯定!但我聽了陳宏勝的話,退一步算了,冇必要結下仇怨,能調解最好是調解!我也哇了,可以退一步接受調解,但首先得看他們的態度!所長你也看到了,調解連當事人都不露麵,葛是調解的態度嗎?”
我再一次提及陳宏勝,是想賣陳宏勝的麵子!所長肯定也會跟江大勇提及的!讓他們曉得,我今日能來調解,完全是陳宏勝的勸告!
“江老板,你的意思我懂!我也告上江支書了!如果想調解成功就要誠心賠禮,不想調解成功我也不霸蠻,隨他選擇!到時莫怪我不給他麵子了,按照規定,加上傷者要求,派出所會上門抓人的!”
我對楊所長的態度很滿意,他算是個合格的派出所所長。他是想儘可能在不得罪江大勇和梁鯤的情況下把事情處理好!這是他的責任所在,也是他的智慧所在!化解矛盾解決問題消滅隱患是唯一的目的!
當然江大勇跟梁鯤能聽勸就聽勸,不聽勸也就對不起了。公事公辦,按法定程序走!到時一樣得賠禮賠錢,還多搭上關幾天!
換作我是江大勇,應該選擇調查,儘可能地爭取對方諒解,冇必要擴大矛盾,畢竟自己不在理!有錯就承認錯誤並不難堪,反而是光明利落的表現!
除非江大勇自信有解決事情的手腕和關係!或許他真的有!要不也不會不帶崽過來就談調解!可以想見,他已不是第一次葛樣托大了!
事情的結果不但超出了我的預見,也超出了楊所長的掌控!
我們三父子與楊所長足足等了一個小時,卻冇等到江大勇和梁鯤帶他們兒子過來!楊所長出去問了下,發現江大勇與梁鯤早走了!連招呼都冇打一句!說明他放棄了調解,換句話哇,就是我們被有意放了鴿子!
如此不把我們放在眼裡,也不把派出所放在眼裡!葛就是江大勇的態度:有本事放馬過來!老子就不賠禮道歉,看你能怎麼樣!
楊所長也被江大勇的行為激怒了,也不再打電話過去問情況了!三番兩次地催調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算了!卻被把好心當成驢肝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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