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的命,沒換回來。
屋子裡安靜得像停屍房。
沒人說話。
沒人敢呼吸。
這種事,誰聽了不恨?
不是恨某個壞人。
是恨整個把人當商品、當螻蟻、當工具的黑世界。
莊岩捏緊了拳頭,指甲掐進掌心。
他沒哭。
但心裡有什麼東西,徹底炸了。
他忽然懂了——
不是所有正義都要靠槍聲證明。
有時候,一句“記得”,就夠了。
而他,必須替那個女孩,把賬,算到底。
即使案子過去了十四年,我也得把它翻出來。
結果,這一翻,真出事了。
一名警察,沒了。
這事,跟我們刑偵大隊有關係嗎?
有。
因為這事的根,紮在看守所的自殺案裡。
外省的兄弟單位因為這個案子,搭進了一條命。
我們不派人去看看,說得過去嗎?
所以半夜把所有人喊來,不是為了慶功。
雖然那個看守所的案子我們破了,人人臉上有光。
但有人,因此死了。
“我明白。”莊岩點了下頭,“我去一趟。”
我不是故意的,可人真因我而亡?
這話有點重。
可說到底,事是衝著我這兒冒出來的。
去看看,是本分。
會開完,天也亮了。
莊岩給蔚煙嵐打了電話,就說要去外省幾天,彆等他吃晚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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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就被老大叫進辦公室。
“換上。”張安鼎扔過來一對肩章。
莊岩低頭一看——三級警督。
他愣了兩秒,差點以為自己眼花。
他進警隊才三年多,想升警督?怎麼也得熬個三五年,沒點硬功勞,連門都摸不著。
警銜這玩意兒,有紅線卡著,不是誰都能越。
“大紅線確實過不去,”張安鼎看著他,表情怪怪的,“可你,是國家二級英模。
這種人,規矩?管不住你。”
莊岩一愣。
原來是這個路子。
他伸手接過肩章,掌心發燙。
這就……警督了?
n省,y市。
莊岩穿著製服,和戰古越一起走下高鐵站。
跨省辦案,不搞保密行動就得穿警服。
配槍?得審批,得兩地報備,流程能拖死人。
這次來,不是辦案,是悼念。
他們倆穿得比參加婚禮還正式。
戰古越沒帶槍。
莊岩?連申請持槍的資格都還沒批下來。
警督了都沒槍?你敢信?
想拿槍?得參加特訓,過體能,過心理測試,過法律考核,少說三四個月,多則半年,證才能下來。
可莊岩進警隊才多久?天天泡在案子堆裡,哪有空練槍?
彆說警督,就是警監,沒持槍證,碰槍就是違法。
真在任務裡沒證開槍?等著進局子吧。
從這就能看出來,國家對槍管得多嚴。
莊岩原計劃這陣子抽空去練槍,結果趕上了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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