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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月魂與冰心 上(2 / 2)

“至於,我原先也以為不至於,幸好拍賣會上米利亞坦得意地告訴我他從夏爾瑪大陸高價引進一批能完全抵抗雷係魔法,半免疫其它魔法的抗魔護甲讓每個龍騎士裝備上,還打算在年內讓他們的座騎也武裝完畢。”

大神官默然。年輕的城主牽起一個嘲噱的笑容“可憐的嶽父,他以為那樣做他的軍隊就是無敵的了。”法利恩一呆“呃!不是嗎?”

“當然不是。”羅蘭用教導的口吻道,“法利恩,世上絕沒有打不垮的隊伍,正如同沒有必勝的戰役。再勇猛的戰士,也可能死於一場小小的感冒;再龐大的軍隊,也能因一句謠言分崩離析;再堅硬的壁壘,也擋不住來自內部的破壞。這道理你也懂的。”

“你是說……”大神官眼睛一亮,“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羅蘭露出嘉許的笑容“不愧是我弟弟,一點就通。”他沒有說出具體的戰略,法利恩也不問。一旦確定基本方略,可以選擇的戰術多得是,將來他們可以慢慢商量——如果計策用得著魔法。大神官很清楚軍務不在他的權限,也非他擅長。

“這麼說,如今需要考慮的隻有白銀之穀了?”

然而,金發青年再次搖首,雙眸浮起犀利的冰芒,一如他唇畔冷酷的譏笑。

“白銀之穀,不足為慮。”

一星期後,伊維爾倫城主一如即往加班到深夜,正打著哈欠要回寢宮睡覺,突覺空氣中充滿火燙的張力,連忙搭住劍柄,急速轉身,果然,一個手持匕首的黑影從窗口跳進室內,不及撲上前,金發青年倒映在牆上的影子一躍而起,纏住他脖子,響起清脆的骨胳碎裂聲。

看到這詭異的情景,羅蘭非但沒驚訝,反而綻開溫馨的淺笑“我說過很多遍你不用幫我料理這種宵小,巴哈姆斯。”

“可是他是龍族的宵小。”

出現在屍體旁的男子看似人類的二十一、二歲大,一頭恰好蓋住兩耳的黑色短發,眼眸也是黑色的,瞳仁卻閃爍著金色的光芒,而且呈橄欖狀;他的容貌極為清美文秀;一身比羅蘭更徹底的全黑裝束,卻穿得歪歪斜斜,鬆鬆垮垮的,與他臉上漫不經心的神情十分搭配;他的聲音低沉中帶著一抹磁性的慵懶,性感而撩人。

羅蘭毫不意外“道格拉斯終於還是忍不住了。”鬆開劍柄,他正要上前檢查屍體,一隻手臂攔住他的去路。

“衣服有劇毒?”羅蘭立刻會意,“我也不能碰?”

黑龍王搖搖頭,認真地道“我不想你沾上屍臭。”羅蘭按住額“你又來了。要我跟你說多少遍,彆再把我當小孩子保護,我已經是三十歲的大人了。”

“和我比起來仍然是小孩。”

“任何人類和你比起來都是奶娃。”羅蘭放棄地歎了口氣,揮揮手,“罷了,處理掉吧,想來也不可能有證據。”巴哈姆斯點點頭,幾乎在同時,那具屍體像陷入流沙般沉入自己的影子裡,消失不見。

金發青年坐回桌後,開始沏茶。黑龍王坐在沙發上,兩手托住腮幫,注視他自然流露優雅的一舉一動,用擔心的口吻道“羅蘭,我聽到那個老頭的故事了,你父親不是存心拋棄你,那…那你會不會不要我這個義父了?”羅蘭停下手,露出啼笑皆非的表情“白癡。”

“白癡的意思是……不要?”

“要啦!笨龍!”羅蘭受不了地大喊,遞出汲滿的茶杯,“喏!”巴哈姆斯高興地接過,結果喝得太急,燙痛了舌頭“嗚噗!”

見狀,金發青年仰天翻了個白眼。

他這一生有兩次徹底呆掉的經曆。一次是三歲那年被這頭笨龍死纏爛打認了乾爹;另一次是十二歲時,被一群自稱神明的家夥拉去填三缺一的空打麻將,還被壓著頭和他們搓土成香,結為義兄妹,讓他小小年紀就大徹大悟——什麼偉大的神詆,高貴的龍族,全是騙鬼的!比來比去還是人類最正經!(注這兩段經曆在羅蘭的回憶篇《黃金之章》裡,但正文後麵也會慢慢交待)

“要不要點心?”

“要!羅蘭,我今天感到紮姆卡特的氣息。”

羅蘭愣了愣“血龍王尚在人世?”巴哈姆斯一邊嚼綠豆糕一邊點頭,“我也很驚訝,所以用遠視魔法看了看,原來他在麥先家門口踢館鬨事,身邊跟著四個人類。奇怪的是他的臉變得和以前不一樣了,眼睛好像也瞎了。”

“那四個人類,是不是一個長得很像男孩的黑發少女,一臉貪吃相的棕發劍士,一個麵無表情的少年和一個紅發的女傭兵?”

“對對,你怎麼知道?”

“他們是血魔的童子軍。”羅蘭微笑著啜了口茶,“原來如此,難怪血魔強得那般離譜,魔界宰相和血龍王的融合體,想不強都難。”

巴哈姆斯愣了好半晌才想通前因後果,他沒有好奇維烈和紮姆卡特為何變成一個人,平平淡淡就接受了這樁怪事,因為他自己的際遇也很離奇,換作從前的他,絕想不到有一天他會拋棄龍王的高傲,心甘情願待在一個人類身邊,照顧他,看著他成長,甚至與他共享生命。

羅蘭奇道“巴哈姆斯,你們三首龍不是從小一塊兒長大的好朋友,那乾嘛不過去勸勸架,再聊會兒天,不要老是像小孩子似地粘著我。”

黑龍王又拿起一塊綠豆糕塞進嘴裡,咀嚼道“我和麥先,紮姆卡特早就沒什麼好聊的了,過去是因為我們隻有彼此,才整天在一起,現在我們都找到獨屬自己的寶物,當然就一拍兩散。”

“血龍王和銀龍王也有了乾兒子和乾女兒?”羅蘭很驚訝。

“不,是有了情人和老婆。”

“……他們比你正常。”

“才不!”巴哈姆斯憤慨地跳起來,“一定要有平等的戀愛對象才叫正常?我就是不把你當戀人看,但我還是很喜歡很喜歡你,可以為你做任何事!這種感情有哪裡比不上所謂的‘愛情’了?何況紮姆卡特那家夥還是個同性戀,我這個你口中的‘戀童癖’不比他好!?”

“好好,我知道我知道,你冷靜點。”羅蘭用安撫小狗的動作安撫暴走的義父,他現在知道三首龍除了銀龍王全是心理變態,“我沒說你不好,相反,我也很喜歡你。”這是實話,雖然他老罵這個義父是腦子塞滿豆腐渣的笨龍,但二十七年的感情終究不是假的;何況從三歲簽訂共生契約到十歲,巴哈姆斯一直住在他心裡,後來也和他寸步不離,可說是全世界最了解他的人。

黑龍王轉怒為喜,開心地蹭著他的手掌心,像頭真正的大狗。

看到他的樣子,金發青年也忍不住微微而笑,一向冰冷的藍眸浮起罕見的溫情。

“羅蘭,你今年還是不回迷霧森林嗎?”

“回去……做什麼?”

“看望那頭你親自接生的小獨角獸唄。”巴哈姆斯舔著十指的糕屑,“還有你師父,那票花癡神——對了,他們每年都會來你這裡胡鬨一晚,那就不用了;但莫西菲斯……”

“我已經不能接近莫西菲斯了。”

羅蘭抽回手,沉沉歎息,“以前我每次打完獵,就算沒沾到血,它也不肯靠近我,除非我把全身上下擦得一乾二淨,才能抱住它。這就是獨角獸,全世界最純潔的生物。而現在的我,即使洗得脫層皮,也去不掉滲入骨髓的肮臟和汙穢,我不想它沾上血腥和屍臭,也不想被它用嫌惡陌生的眼光看待,所以不如不見。”

巴哈姆斯望著他掩不住的哀傷神情,歎了口氣“你是這麼想的嗎。”羅蘭輕笑一聲,瞅著他的黑眸“巴哈姆斯,你是個傻爸爸,所以在你眼裡,小孩永遠是天真無邪,善良可愛的。”

“我不是這意思……”黑龍王煩惱地耙耙黑發,每次都是這樣,每當他想勸眼前的人彆把自己看得這麼扁,羅蘭總是一句話打發他,要麼就充耳不聞,頑固得跟石頭一樣,堅持把自己定義為舉世無匹的大惡魔。

其實,他真的是個很好的孩子,很好很好。

驀地,羅蘭站起身,道“到院子裡去吧,巴哈姆斯。”黑龍王眼睛一亮“你肯去了!?”羅蘭搖搖頭,苦笑著取下掛在牆上的小提琴盒。

無星的夜晚,隻有一輪華貴的冷月盛放在黑絲絨的托盤上。秋季的晚風乾爽而清涼,掀起青年和月色一樣柔和的金發和深黑色的鬥篷。他身下是一頭巨大的異形生物,有力的膜狀翅膀,優雅的長尾,閃著金屬光澤的漆黑鱗片,還有形象威猛的八首——與伊維爾倫城徽上的圖案一模一樣,正是巴哈姆斯的真身,八頸黑龍王。

“你真的不下去?”

從最大的龍首裡傳出不死心的問話。羅蘭麵無表情地答道“一路上你已經問過無數遍了,老答複,來,下去點。”巴哈姆斯無奈,隻好降低高度。

隨著目的地逐漸清晰,羅蘭冰藍色的眸子泛開懷念的波紋,那是座被霧氣重重封鎖的密林,即世人口中隻進不出的迷霧森林,他曾待了五年的地方,也是他過得最安穩、最快樂的地方,他心中的聖域。

佇立著蒼涼古跡的湖泊;恩師開朗而溫暖的笑靨,將他從仇恨的夢魘中拉出,洗滌心靈的澄淨歌聲和優美的琴音;老是和他爭搶食物吃的笨龍義父;喜歡撒嬌,有著純潔寂寞眼神的小獨角獸;鋪滿燈心草的空地上吵鬨的神詆們……一切都是令人懷念的記憶,懷念到至今回想起來,仍然像當初離開的時候那麼心痛。

“羅蘭,你曾後悔離開這裡嗎?”感覺到青年的心情,巴哈姆斯問道。

“不。”羅蘭合上眼,微微一笑,“小孩子總是要離開家的,何況生而為人,就有必須完成的事;必須肩負的責任;必須達成的願望。因為我們是如此壽命短暫的生物,隻有竭儘全力燃燒,才能迸出一星燦爛的光華。我的未來不屬於這片安靜的森林,屬於這喧鬨汙濁的塵世。”

“你本可以活得像精靈。”那也是最適合你的生活方式,適合你那比獨角獸更美的靈魂。

“但我不是精靈,我是人類。”羅蘭昂然道,“我也不是龍族,就算你把一半生命給了我。”

巴哈姆斯沉默半晌,歎道“那你為什麼又回來?”羅蘭的眼神柔和下來,摩娑懷裡的小提琴“沒辦法,父母心。今天是莫西菲斯的生日,那小家夥一定又會在夢裡哭著叫媽媽,以前我可以抱著它安慰它,現在隻能彈琴催它入夢了。本以為我走後,它會長大點,卻還是……看來我太寵它了。”

“你怎麼知道它還是那副樣?”巴哈姆斯的聲音有一絲心虛。羅蘭眯眼,一把抓住他的龍角用力搖晃,罵道“笨龍!你以為你那點演技可以瞞過我!要不是莫西菲斯暗地裡塞好處給你,你會想起它?還拚命催我回來——說!它給了你什麼好處!”

“哎呀哎呀!”巴哈姆斯被他搖得頭暈,不覺招供道,“就是那些你用過的東西嘛!誰叫你那麼小氣,寧可埋起來也不肯送我!”

“你這變態龍!”羅蘭氣得差點扳下他的角,“快還給我!”怎麼有這麼變態的老爸!

“不還!死也不還!”

“我跟你斷絕父子關係!”

“啊啊——彆這樣!有話好說……”

“沒話好說!”

就這樣,隻兩個回合黑龍王就兵敗如山倒,乖乖舉白旗投降,交出一隻還沒煨熱的包裹。羅蘭裝作沒看見他的淚眼,取出小提琴,安放在左肩上,右手提起琴弦。

琴音流泄出的刹那,風停止了,無邊的溫柔緩緩灑落,仿佛慰籍生命的神秘語言,又如音符化的月光,回蕩在空氣裡,淡白的霧氣中,森林被更為濃鬱深沉的夜色擁抱,將未熟睡的動植物帶入安詳的睡夢。

《月之眠》——是青年拉的曲子。

當晚,每個住在迷霧森林附近的西境居民都聽見從天而降的神秘音樂,做了個有金色滿月和雪白獨角獸的夢。

“去下界還是留在上界,這是什麼意思?”

“就是…呼啊——你喜歡待在上麵還是下麵。”

“……你昨晚沒睡飽?”

冰宿瞪著一個哈欠接著一個哈欠的雇主,滿臉不可思議。她奇怪的不是他又睡眠不足,而是他不設防的態度。不過話說回來,羅蘭最近對她是越來越坦率了,有時還露出一些親昵的動作,讓她很高興。

“不是沒睡飽,是根本沒睡。”羅蘭抹抹臉,勉強振作精神,衝了杯咖啡下肚,這才把睡意驅走。今早他一回來就被克萊德爾拉去討論移宮下界的具體事項,這是他繼位第一天和異族權力保障法一起頒布的法令每逢秋冬兩季,就把內閣從上界移至下界的首府坎塔薩。此舉是為了促進上下界人民的聯係,更貼近有效地管理全城。

冰宿皺眉道“你搞什麼這麼作踐自己,打壞主意也該照顧好本錢!”

羅蘭微微一笑,就是這樣,就是這種聽上去像刻薄話,實則飽含關懷的冷言冷語,卻比朵琳的噓寒問暖更讓他感覺慰貼。不是朵琳不好,隻是從生母那兒得來的刻骨教訓讓青年打小時起就恨極了沒腦子又愛倒貼的女人,他認定這種女人生出的小孩會倒黴。

老實說,他很清楚自己對眼前的少女抱有一份不小的好感,也不想抹殺這份感情,甚至,他愈來愈克製不住自己,想點醒她,讓她眼中懵懂的情愫轉為愛意,從而留下來,成為他的心靈支柱和一生的伴侶。

政途,委實太寂寞太難走了,就連他這樣聰明堅毅的人,也走得好累。親近重視的人雖多,卻沒有一個可以完全信任。有的因為種族的隔閡,有的因為利害關係,有的為了保持主君的威嚴,有的因為太珍視而不敢暴露真麵目。

隻有冰宿不同,她來自另一個世界,和他沒有利害衝突,也沒有種族隔閡、身份差距,珍視到怕碎了、怕弄臟的地步,她是個堅強獨立的人類少女,和他一樣有煩惱、有、有心機,所以能夠理解他,甚至接受他。

但最重要的還是——他喜歡她。

聽完羅蘭的解釋後,冰宿毫不猶豫地答道“法利恩下去我就下去。”羅蘭一呆,反問道“你說法利恩?”他是不是嗜睡過度,出現幻聽了?

冰宿也有相同的想法,斜睨他“我看你真的是打嗑睡打瘋了,連我的聲音也聽不清,你好好休息,我走了。”語畢瀟灑地起身走人。

“冰宿!”羅蘭好容易會意她是不想落課,連忙喊住她想告訴她另一件事,然而對上少女墨綠色的雙眸的刹那,他整個人僵在當地。

一片清澈。沒有如霧的朦朧情愫,沒有生澀的友誼好感,也沒有刻意的冷漠戒備,隻有讓人寒透心扉的清澈平靜。

“什麼事?”

“沒有,沒事。”

羅蘭隻能擠出這樣的回答,混亂的腦海跳不出一絲清明的火花,內心被疑問充斥

何時,她收回了對他的情?

創世曆1037年秋之月8日坎塔薩。

“蒂絲嬸,空浮舟來了!你還窩在家裡乾什麼?”

一個抱著孩子的婦女離開喧嘩的人潮,探頭進一家民居喊道,看到屋主正在清洗的東西,愣了愣,“紅豆?對了,今天是你家索爾的忌日。”說著,臉色黯淡下來。(注魔導國有在親人忌日喝紅豆湯的習俗)

相比之下,蒂絲的表情就開朗多了,擺手道“我沒事,你快看你的空浮舟去!”

“你不去嗎?”

“我在這裡也看得見。”

“哪看得清啊!而且待會兒……”婦女說到一半,聽見丈夫的聲音,隻得匆匆道了聲節哀,跑回已稀疏了不少的人叢裡,走的都跑去站前廣場占位子了。

“那孩子,果然不是個簡單的人物啊。城主……那個時候連做夢也想不到。”

從窗口眺望駛過蔚藍晴空的雪白飛船,蒂絲臉上浮起充滿自豪的懷念笑容。

[蒂絲嬸!]

隨著稚氣軟嫩的嗓音,小小的身影以倒退的方式從外麵挪進室內,氣喘籲籲地道,[我把…米袋運來了,要放哪兒?]

[就放廳裡好……哎呀!]從裡屋走出來的婦女驚叫著撲上前,心疼地扳過男孩的肩膀,[你的臉怎麼了?彆躲!讓我看!…可惡!又是那幫小兔崽子打的是不是?!索爾呢?我叫他跟著你的!]

[沒關係啦,蒂絲嬸,反正我的皮也被打厚了。]

[我問你索爾呢!]

無法岔開話題,男孩隻好老實招供[他幫加隆爺爺搬磚頭去了,你彆怪他!是我叫他去的!因為我不想老是靠索爾保護我,也不想他被大家排擠,他本來人緣很好的,不是嗎!]

[你……唉。]婦女歎了口長氣,抱起他放在椅上,[坐著,我給你上藥。]

將廉價的藥膏儘量輕柔地抹在男孩傷痕累累的小臉上,婦女心疼地抿緊唇,心想這樣一個乖孩子,為什麼他的父親不要他?為什麼?

[蒂絲嬸……]

[嗯?]婦女嚇了一跳,縮回手,[弄痛你了?]男孩搖搖頭[不是,我問你件事,其實蒂絲嬸的丈夫不是去世了,而是和我爸爸一樣,拋棄了你和索爾,是不是?]

婦女愣愣看著他,好半晌才道[誰告訴你的?]

[沒人告訴我,我自己發現的。]男孩勾起一個一點不像孩童的笑容,[你從不喝紅豆湯。]

[……]

[為什麼?]男孩握緊放在膝上的雙手,語氣轉為激烈,[為什麼他拋棄你們?那個女人被拋棄我還可以理解,但為什麼蒂絲嬸你這麼好的人——]

[羅蘭……]婦女驚訝地看著他掉下眼淚,因為在她記憶裡,羅蘭是從來不哭的,不管是餓肚子,還是被人欺負。

男孩用粗魯的動作抹去淚水,搓得整張小臉紅通通的,狠狠地道[我討厭拋棄蒂絲嬸和索爾的男人!比我爸爸更討厭!將來我要做大官,很大很大的官,把他們統統砍頭!不,我要當魔法師,用火焰轟了他們!]

[傻孩子。]婦女歎息著摟住他,眼淚撲蔌蔌落下,[你不能這麼想。]

[為什麼不能?]

[因為他是你父親!]

[我不懂……義母也這麼說,可是我真的好恨…恨他為什麼不要我?還有那個女人……我到底有什麼地方不好?]男孩竭力忍住眼淚,哽咽道,[蒂絲嬸……你告訴我。]

婦女愛憐地撫摸他柔軟的金發[彆瞎說,你是最好的乖孩子。]

[那他們為什麼不要我?]

[這……]

[哼!我猜的沒錯,不是我不好,是他們自己薄情。]男孩冷笑著擦乾淚珠,眼神浮起陰狠,[蒂絲嬸的丈夫也是,欺負你是好人,是弱女子,就拋棄你,另尋新歡,是不是?]

[……]婦女苦澀地低下頭,卻被一雙柔軟溫暖的小手托住[彆哭。為那種人哭,不值得,我也不哭了。]婦女抬起頭,對上一雙比冰雪更純淨美麗的藍眸[羅蘭……]

[我,要當壞人,因為我不想落得和蒂絲嬸、索爾一樣的下場。]男孩說出讓婦女為之呆愣的宣言,但下一刻,驚愕和淡淡的恐懼都隨著那堅定溫柔的一笑融化了[我要成為保護蒂絲嬸、索爾這樣的好人再也不會被欺負的壞人;而且我會一輩子愛我的妻子,不拋棄她,不害她傷心落淚,讓她過得比這個世界上的任何人都幸福,隻要她不是像我母親那樣的女人。]

……

“美洛達公主真是沒有福氣。”一邊將洗好的紅豆倒進鍋子,蒂絲一邊歎氣,“希望朵琳公主長命百歲,那孩子真的是孤單太久了。不過話說回來,那女孩,倒是和羅蘭很般配。”她想起那次用不自然卻十足真誠的語氣讚她送的西紅柿好吃的少女,還有站在她身旁,用溫柔的目光凝視她的青年。那情景就像一幅畫般美麗。

“唉,我在想什麼啊,那可是神使,也許羅蘭跟朵琳公主站在一起更般配。”

純樸的婦女搖搖頭,把腦中的奇怪念頭驅逐出去,專心煮起紅豆粥來。

當夜——

“蒂絲嬸!”

和記憶中一樣清澈凜冽,隻是少了稚氣的嗓音伴隨敲門聲響起,驚醒了趴在桌上打嗑睡的婦女。她急忙站起來,跑去開門。

“呼……”羅蘭閃進室內,拍了拍胸口,“剛才被一個眼尖的大伯認出,差點就被堵住,幸好逃得快。”蒂絲看看他身後,奇道“滿願師小姐呢?你信上不是說會和她一起來?”羅蘭脫下兜帽的手幾不可察地一頓“嗯…她臨時有事。”

“是嗎?”蒂絲臉上掠過失望,隨即熱絡地拉著他來到桌邊,“來、來,快坐下,先喝杯茶,我把粥熱熱。”

“不用了,冷的也好喝,而且是溫的。”羅蘭舀了勺紅豆粥塞進嘴裡,招手示意對方坐下。

蒂絲望著對座視如己出的青年,關懷地問道“羅蘭,你和朵琳公主成親也半年多了吧,你們感情好不好?”羅蘭麵不改色地回答“很好啊,她是個溫柔又體貼的妻子。”蒂絲高興地笑了“是嗎!”

“蒂絲嬸你才是快找個人嫁了,一個人住很寂寞吧。”

“噯呀,我都已經是老太婆了,還有誰會要!”

羅蘭擱下湯勺,笑道“彆瞎說了。隔壁的利凱叔叔追了你那麼多年,至今還單身,你竟說自己是魅力的老太婆?”蒂絲臉一紅“你這孩子,乾嘛打聽這事!”

“你是我的親人,我當然關心你了。”羅蘭認真地道,“而且要不是有利凱叔叔,我早在索爾去世時就把你接來上界了,卻沒想到你到今天還不接受他。”

“我不是不接受他……唉。”

“那是為何?難道你還沒忘記你那個混蛋老公?”

“不是,那個人我早就不在意了。”蒂絲笑著搖首,“我是想等你再婚,定下來後,再和利凱……”羅蘭皺眉打斷“你真是的!乾嘛顧忌我呢!”

“傻孩子!彆以為我不知道,你很愛美洛達公主吧!”

“……”

“那天你也是這樣穿得一身黑,一臉失魂落魄地站在門口,真嚇了我一大跳。”蒂絲歎了口長氣,“這十年,我天天罵老天爺,為什麼這麼對你,幸好,你總算肯再娶,而且娶了個好姑娘。”

我那天之所以那副樣子,是因為想起對你發的誓。羅蘭暗暗歎息,垂下眼,盯著粥碗。

蒂絲誤會了他的反應,執起他的手拍了拍“忘了美洛達公主吧,羅蘭,蒂絲嬸知道你是個專一的好孩子,但你再想著她,對朵琳公主是很不公平的事,何況人死不能複生,你要朝前看。”

羅蘭身體一僵,眼中閃過動搖。

他對朵琳和美洛達都沒有愛意,所以對她們沒有愧疚,他愧對的隻是兒時的自己,雖然那個誓言天真得不像話,是現在的他絕不可能達成的幻想。

因為朵琳是他的棋子,婚姻是道具。

他根本不可能讓她幸福。

但是,蒂絲的話切中了他的要害他的確對婚姻不忠實,即使是形同虛設的政治婚姻,他心裡住著另一個人。

“我明白了,蒂絲嬸。”羅蘭合上眼,給予模棱兩可的答複。蒂絲點點頭,抽回手。隨即,她臉上浮起懷念之情“唉,要是索爾還活著,現在大概不僅結了婚,小孩也有一大堆了。”

羅蘭剛提起的湯勺又頓在半空。

“羅蘭,你可得爭氣點,多生幾個孫子給我……傻孩子,你這是什麼表情!跟你說了多少遍,索爾的死不是你的錯!那孩子是自己要上戰場,為了保護這座城市和我。”蒂絲用袖管拭淚,“他唯一的遺憾大概就是不能和你一起並肩作戰,沒能升上軍官就戰死了。”

是啊,一定還有許多像索爾這樣,因為仰慕我而參軍,結果成為戰場上沒有名字的一堆肉的人曾經存在吧。而我能回報他們的,隻有這身喪服,和這碗紅豆粥。

羅蘭將已變涼的粥送入口,滿滿的苦澀在他嘴裡彌漫開來。

告彆舊鄰居,伊維爾倫城主獨自走在空無一人的小巷裡。今晚的月色和星光都很明亮,皎潔的光芒照耀路麵,使得首府坎塔薩仿佛被封入青藍的寶石裡。

“你好像很不開心。”

聽見突如其來的聲音,羅蘭沒有驚訝,他知道說話的人是誰。

“啊,是有點。”

“為什麼?為那個女人的兒子?”巴哈姆斯不解,“她不是說不是你的錯。”

“是我的錯。”

“咦?”

青年停下腳步“巴哈姆斯,我從不自尋煩惱,但也絕不逃避罪責,若索爾完全是為了蒂絲嬸所說的理由作戰,我絕不會為他的死愧疚,因為當時我儘力了,但索爾不是,他是為了和我的交情,他就是這樣的人,我知道。”

黑龍王默然。

“還有萊德,他也是為了我才加入那場和他根本毫無關係的戰爭。”羅蘭不覺握緊雙拳,語氣低沉下去,“他本可以當個無憂無慮快活自由的吟遊詩人的,卻……落得那樣的下場。不過他還算好得了,有我幫他把骨灰送還他的家人,更多的士兵連屍體也來不及收,就給烏鴉裹腹了,這就是[一將功成萬骨枯],我這個[將]的罪。”

巴哈姆斯搔搔頭“呃,我聽不太懂,因為龍族不打仗,隻打架。”羅蘭微微一笑“所以,你們是超越人類的智性種族啊。”

“啊!羅蘭,你頭一次誇我聰明耶!”巴哈姆斯喜出望外,頗有再世為“龍”之感。

你是你族裡唯一的笨蛋——羅蘭咽下到嘴邊的挖苦,徑自朝前走去,突然,他停下腳步,視線落在某一點上。

那是棟孤零零的小木屋,破舊的門板上掛著“禁止入內”的牌子,青年猶豫了一下,走了過去。

“羅蘭……”巴哈姆斯浮起擔憂之色,快步跟上,卻見他沒有走進屋內,隻是把手輕貼門板,低下頭,宛如悼念。

“男人因野心而成魔,女人卻是因愛而成魔。”自嘲一歎,羅蘭側過首,望著旁邊一扇黑黝黝的小窗子,依稀仿佛又看見,那個與他神似,被左鄰右舍讚為絕世佳麗的女子,透過他歸巢的身影,用希翼中帶著不安的眼神眺望遠方的情景。

還有她終於燃儘最後一絲愛意,化為哀怨厲鬼的模樣。

呼吸困難,背部的舊傷像火燒一樣炙痛,羅蘭無意識地握緊雙拳,前額靠住木板,閉上眼抗拒一拍打上來的回憶和痛楚,直到一隻手貼上他的背心。

“對不起。”

“笨龍……不關你的事。”羅蘭調息鎮定,睜眼鬆拳,“你用刀殺人,是刀的錯嗎?”

黑龍王回以沉默,臉上的內疚沒有褪去半點。被封印在[龍眠]裡的確不是他的錯,但一想到曾間接傷害眼前的人,他就無法原諒自己。

“為什麼你不能忘記她?你們明明是容易忘事的種族。”

“人類的確是健忘的生物,但有的記憶是怎樣也抹不掉的,尤其至親的人留下的傷疤。”羅蘭淡淡地道。巴哈姆斯不解“我明明把你的傷治好了。”

“……”當初封印這家夥的人是不是把他的智商也一並封印了!?

羅蘭歎了口氣,轉過身,有這個義父在,他連沉浸感傷氣氛一下下也沒辦法,總是哭笑不得,也許他變成如今這般現實,就是這頭笨龍害的!

“回去了?”巴哈姆斯眼睛一亮,他實在討厭這個陰森的地方。

“嗯,回去了。”羅蘭遲疑了刹那,接著,他綻開由衷的笑容沒錯,他的家已經不是這座充滿悲怨、哀歎和孤寂的小屋,而是那個有許多人正等著他的溫暖地方。

“順道去前麵的市集買宵夜吃,買你最喜歡的綠豆糕。”

“哇——”

隻見被月光染成銀色的路麵上,兩個漆黑的身影並肩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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