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機關食堂吃了晚飯,打電話給行遠,叫他來樓上坐坐。
我不想去他那兒的原因——他也有了小孩,家裡請了保姆,小孩哭鬨,大人忙碌。不太安靜。
行遠進來後把門一關。
我也沒泡茶,直接問起了這次江左之行。
果然如我所料,行遠沒說出半點有價值的內容來。
大體上就是蕭書記到省水利廳找領導,中午請水利廳一位副廳長吃了頓飯。
至於晚上,蕭書記有事,讓他和司機兩人自由活動。
我問清楚了,心裡有了底。撒謊道:
“自由活動就好,我拜托了蕭書記一件事,他一定是把彆人叫到賓館來談了談。”
兩人扯完,我就往蕭書記家中而去。
我不想打電話,我們是親戚。去親戚家裡坐坐是不需要理由的。
到了蕭書記家,他果然在家,正坐在沙發上打電話。
淩老師給我泡了一杯茶。
出門觀天色,進屋觀眼色,我總覺得氣氛有些壓抑。
蕭書記打完電話,站起來走向書房。
領導都是明白人,知道我去了,一定有事。
我也跟著進去了。
兩人坐下,這一次,他沒有抽煙,而是端起桌子上的茶杯喝了一口。
很顯然,他不太高興。
我首先挑明:“我聽到阿姨說,您遇到了一點小麻煩?”
蕭書記半天才說:“我做夢也沒想到,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竟然被人拿來大做文章。”
我心想,能夠拿來大做文章的,副書記之上隻有兩個人。
一是譚書記。
二是蘭市長。
其他人想做文章也做不起。
這時,我也沒有什麼顧忌了,直接問道:“蘭?”
他點點頭。
我說:“姨父,我雖然力量很小,您講講,讓我也想想,能不能從中做點什麼事情?”
蕭書記這才抽出一支煙,沒給我,自己點上,吸了一口,說道:
“你不問,我也要講給你聽。”
於是,他講了這件事的經過。說他有位親戚是下秦縣的,當時在鄉政府工作,拿著一份報告來找他。想從招聘乾部轉為國家乾部。
他也了解到這個親戚一向表現不錯,就在上麵簽了個意見。
這個意見是【請下林鄉予以解決】。
當時的鄉黨委書記怕擔責任,把這份我簽了字的報告,一並裝入了檔案袋。
因這個親戚不爭氣,與老婆要離婚,老婆就告狀,其中一條就是告他當年轉乾存在問題。
蘭某就抓住這一條,暗中指使人拚命向省裡告狀。一直告到省委組織部,說我有問題。
因為下秦縣委書記與蘭亮生是一條線上的,他們背著我謀劃了很久,直到告到了省裡,我才知道。
蕭書記說完,我才覺得這事嚴重。
在政界,小問題沒人告,就不是問題。一旦有人告,就成了大問題。
在四水,一般人告蕭書記,也不是問題。一旦後麵有蘭亮生支持、指使,就小事化大。大了就一定要處分人。
我也不好安慰蕭書記,一個強大的,又是長輩級的上司,我的安慰會顯得微不足道。我隻能憤憤不平地說道:
“就算是簽了字,也是一事一議。您是根據親戚當時的現實表現才簽的。如果按這個來來處分人,那不是要處分一大堆人?
誰介紹他入黨的?誰提拔他當副鄉長?
由此推理,那些做到了省部級高官的人,他們犯了錯,那就要追究一路提拔他的人,不知有多少呢。我認為這個……書記,您也不必擔心,組織也是講道理的。”
蕭書記說:“我不怕,隻是你今後要特彆注意,多打電話,少寫文字。如果我當時隻是給鄉裡的黨委書記打個電話,就屁事也沒有。
其次,不是姓蘭的極力指使彆人告狀,也沒事。這就是和尚念經,木魚吃虧。
當時,我支持張書記,姓蘭的在心裡就恨死了我。
這事我也找了領導彙報,不會有什麼大事。隻是你呢,在單位要特彆注意,不要惹一些不該惹的事到身上。”
我說:“您放心,我有個表哥辦了個飯店,我都不到他那兒吃飯,更沒把單位的生意做到那兒去。”
蕭書記點點頭,說道:“你放心,不會有多大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