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爭最初因為政見不同而起,後來演變成排除異己的奪權之爭,元豐八年三月,神宗病逝,哲宗即位,司馬光執政,幾儘罷新法,是為“元佑更化”,在宣仁太後主導下,致力於恢複祖宗舊製,前後曆時九年,此一時期改革派人士幾乎全招貶職。蔡確、章惇等被貶至嶺南,開啟北宋貶官至嶺南的先例。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精彩內容!
元佑元年王安石與司馬光相繼病逝,守舊派繼續掌握大權,黨爭仍無止息,甚至愈演愈烈。
這麼說吧,這場黨爭幾乎將其時的名人高官數牽扯其中,不站隊、不表明立場的鮮之少矣,似丁大有這靠山絕對是異類。
如此,丁知縣對王棣等人百般示好便不難理解了。王安禮還在位呢,更何況王氏叔侄五人同時中舉,天曉得他們日後能走到哪步?提前燒香結善緣總不會有錯。
王旁對丁知縣的盛情款待表示了由衷的謝意,並邀請對方有機會上東京再度相聚。
丁大有自是滿口答應,稱若去京城必會登門拜訪。
一番客套過後,王旁便待起身告辭。
王棣心中憋著事,終於還是沒忍住,卻隻是漫不經心的隨口問道:“丁明府,張文遠張押司可是出甚意外了?”
“明府”乃是漢魏以來對郡守牧尹的尊稱,又稱明府君。唐以後多用以專稱縣令。如杜甫在《北鄰》詩中便有寫:“明府豈辭滿,藏身方告勞。”
王棣以“明府”稱名,丁大有頗覺受寵若驚,順口答道:“是啊,太意外了……”
話說一半戛然而止,丁知縣神情尷尬,支吾不語。
王旁幾個卻是懵然不知,摸不著頭腦。不過,本縣押司出了事,頂多是“家醜不可外揚”,也用不著秘而不宣吧。
丁大有在王棣的灼灼目光逼視下不得不“坦白從寬”。
話說王棣年齡不大,且一直表現的極好相與,但卻給丁大有莫大的壓力,那雲淡風輕的眼神若從蒼穹深處透射而來,能直抵心坎,叫人不敢直視,無處遁形。他可真的不敢隱瞞,雖然這些事傳開會讓他難堪,甚至有損政聲。
呃,還真是“家醜”。
先說說押司,所謂押司,乃是辦理文書、獄訟的地方胥吏,多由當地有產業人戶中差選,其名為官而實為吏。由於官數量有限,在行使行政權力時需要增加人手,故增加吏一職,如衙役。在州和縣衙內都有押司一職,主要是招募而來,也有經受差遣的。宋朝的吏主要是經手稅賦征收或者處理獄訟,押司應該是負責案卷整理工作或文秘工作的小吏。
押司是衙門裡的書吏,也就是書寫文書的人員。他們雖然被士大夫階層看不起,但畢竟屬於官吏階層,而且衙門中的書吏要比官多,他們代表官府同百姓打交道,因此與百姓接觸的多,影響不容小視。他們也享有免役的特權。在穿戴上,他們可以穿長衫(雖然隻能是黑色),和秀才一樣可以結一根長長的儒絛衣帶,腳蹬靴子;而普通百姓隻能穿短衫,蹬高幫鞋。更重要的是,書吏同時掌握著一定的權力,可以滿足部分人的權勢欲望。
是以,押司雖非官員,卻也是處於極敏感的位置,尤其對作為東主的主官更是如此。
也正因如此,張押司出了事,丁知縣大感頭痛之餘,更是頗感棘手,這樁事發生的太過突然,不好處理啊。
對於突發狀況,丁大有其實也不甚明了。昨夜宴席散時已是亥時,酒過數巡,賓主儘歡。他回到縣衙,不多會便酣然入眠。
今日一早醒來,起床氣尚未過的丁知縣便收到親隨稟報說張押司出事了,確切的說是張文遠押司被人害了性命,行凶者是宋公明押司。
丁大有頓時睡意全無,人卻有些發懵,宋江殺了張文遠?他倒是知曉這二人素來不對付,一直樂見其成。下屬有矛盾方有竟爭,上位者的禦下之術。但不至於奪人性命吧?
他急忙召集通判、縣丞、縣尉等主官偵查此案。案情並不複雜,一番調查後查清案件始末。
昨夜散宴後,飲了不少酒的宋江並沒有回家,而是留在那家樓子,宿於閻婆惜處。據閻婆惜的婢女說,因為宋三郎早前幫過閻婆惜,閻婆惜也透露過願委身為妾的意願,但宋三郎遲遲未肯表態。昨夜大概是酒勁所使,宋江居然主動留宿,不過他一上床便昏昏睡去,倒是未與閻婆惜有實質性“交流”。半夜,其醒來找茶水解渴,聽得隔壁傳來男女篝和的動靜,細聽那二人聲音,勃然大怒,提劍破門而入,一言不合便動手行凶,將張文遠與閻婆惜刺殺當場。這一切有婢女與一小廝作證,證據確鑿。不過宋江並未殺人滅口,而是將二人捆綁並堵了嘴方揚長而去。直到快天亮時,二人掙脫繩索束縛方報了案。
查明案情後,丁知縣令人去宋江處所拿人犯歸案,結果撲了個空,隨後據守城門的兵丁說,宋江一大早便出了城,去向不明。
事已至此,丁大有再無丁點掩蓋的心思,一麵稟報上官,一麵發海捕文書,又令朱仝、雷橫率人追拿宋江。
眾人聽罷,儘皆愕然。
王棣心下卻是暗歎:宋江啊宋江,你這算是一怒為紅顏麼。曆史的慣性呐,水滸故事當由此起。
喜歡大宋河山請大家收藏:()大宋河山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