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大人,我不敢欺瞞,真的是真的。”
“你說我跟原告壓根兒都不認識,也沒有啥恩怨仇恨,我犯不著罵他啊,對吧?”
“這評論真是我那剛上幼兒園的淘氣的侄子發的!”
郝春滿臉真誠,語氣肯定。
張偉:(?°?д°?
陳忠漢:(???
林北:?????
羅大狀:(〃?????ゞ
其他眾人:(?(?(?(?(?;;
這一刻,審判庭內所有人,都被郝春那好蠢的說法給雷得外焦裡嫩。
剛上幼兒園的侄子?
虧你說得出來。
這種瞎話,糊弄鬼呢!
隻能說郝春這個名字是真的沒有起錯,他人如其名,真的很蠢!
依舊在那邊自顧自地說著。
“真的是真的啊法官大人,請你相信我,那評論真是我那侄子發的。”
“我還記得,那天我去我姐家裡吃飯來著,我去廚房幫忙做飯,我侄子就拿著我的手機玩遊戲。”
“到了晚上我才注意到,小紅豬上多了很多點讚和評論的消息,這時候我才看到那條評論。”
“雖然賬號是我的,但評論不是我發的啊,是我侄子發的,那......那這事兒應該不能算到我頭上吧?”
郝春為了給自己脫罪,真的是無所不用其極了。
旁邊,
張偉長歎一聲,滿臉都寫著“生無可戀”四個大字。
人怎麼能蠢到這種地步?
平日裡滿嘴跑火車,牛皮吹得震天響,都沒關係,畢竟吹牛逼又不用上稅,說謊話一般也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但是!
現在啥場合?
這裡是什麼地方?
在這兒說謊話,那是什麼性質?
如果郝春所言屬實,那評論確實不是他發的,而是他那個剛上幼兒園的侄子發的,那麼他確實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他的侄子也不需要,畢竟年齡太小了,還沒有到能夠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
可問題是沒有如果。
這事兒百分之百是郝春編出來的,而且多半是臨時起意現場胡謅的。
因為如果真有此事,郝春沒道理不跟張偉說啊。
可他確實沒說。
那隻能說明,沒這回事。
張偉迅速便做出了這樣的判斷。
頓時在心裡罵郝春罵得更凶了。
遮沙避風了!
在法庭上亂說話,這可是要負法律責任的,一旦謊言被拆穿,彆說減刑,保不準還得加刑......
然而,
郝春並不知道這些。他此刻還在為自己的機智而沾沾自喜,微微仰起頭,嘴角上揚,露出一個得意的笑容。
他此刻還在為自己的機智而沾沾自喜。
“哼!”他從鼻腔中發出一聲冷哼,臉上滿是不屑。
“這律師什麼玩意兒,菜得摳腳!”
“不能無罪就算了,那你好歹能爭取個減刑啊!可是看前麵幾場的交鋒,完全不是對麵那個禿子的對手,甄姬拔菜。”
“與其靠你,不如靠我自己!”
郝春內心暗暗想到,臉上的表情愈發堅定。
“反正我聽說,小孩子犯法是不用坐牢的,我那侄子還不到五歲,把這個鍋甩到他身上,簡直完美!”
“我真是個天才,絕對的!”
郝春瞥了張偉一眼,對他不屑一顧。
這時,陳忠漢詢問道:“被告人,你剛才說的都是真的?”
郝春連忙舉手喊道:“真的!絕對是真的!我可以對燈發誓,那評論不是我發的,是我侄子發的!”
陳忠漢深深看了郝春一眼。
作為一名經驗豐富的老法官,不知道審理過多少案子,那雙眼睛就是尺,當然能看得出來,郝春這番話,十有八九......不,應該說十有九點八,是謊話!
當然了,
法庭上是講證據的,不可能因為自己的主觀判斷就做出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