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
羅大狀直接回絕。
賠錢?
想屁吃!
其實到了這一步,趙雅楠已經滿足了。
她能看得出來,公訴人已經放棄了追究她刑事責任。
也就是說,到此為止,趙雅楠已經不用擔心自己會坐牢了。
不會了。
而公訴人的訴訟請求,就變成了為被害人家屬爭取賠償。
這賠償不管多還是少,都隻是錢的事兒。
趙雅楠自己不用坐牢,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也不會背上刑事犯罪記錄。
這對於這些天來一直忐忑不安的趙雅楠來說,絕對已經算得上天大的好消息。
她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不光可以接受。
這簡直可以說是意外之喜了。
以趙雅楠自己來說,能到這一步,她很滿足。
但是!
趙雅楠雖然能接受。
可羅大狀卻表示不行。
還想讓自己的當事人給那個人渣賠錢?
想屁吃呢?!
不可能的事兒。
羅大狀穩穩地站在辯護人席位上,他先是掃了一眼公訴人趙凱旋,又轉頭看向審判長,聲音洪亮得傳遍了整個審判庭,語氣更是鏗鏘有力,每一個字都帶著力量:
“正義不絕對,就是絕對不正義!”
“既然我方當事人是正當防衛,對由此產生的危害結果不負法律責任。”
“那麼,自然就包含了不負刑事責任,以及不負民事賠償責任!”
“刑事民事的責任,我方當事人都不承擔!”
“憑什麼讓我方當事人賠錢?”
“就因為對方死了?”
“死了又如何?”
“難道是誰死誰有理,誰弱誰有理?”
“還是說誰鬨誰有理?”
羅大狀越說越激動,他的雙手微微抬起,像是在強調自己的觀點,火力全開地據理力爭: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還要法律乾什麼?還要刑法乾什麼?”
“直接看雙方誰弱,誰死,誰鬨得厲害,就傾向誰去判決不就好了?”
“既然有法可依,那我們就要按照法律規定來。”
“還是那句話,正義不絕對,就是絕對不正義。”
羅大狀沉聲說著。
“我方當事人唯一的正義,就是既不承擔刑事責任,也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一天牢不坐,一分錢不賠!”
“但凡讓我方當事人給被害人賠償一分錢,對於她來說,都是絕對的不正義!”
“這是對法律的踐踏!”
“對司法的侮辱!”
“也是對我方當事人的傷害!”
“正當防衛就意味著,我方當事人是沒有任何錯的,甚至說,她才是受害者,她是遭受了不法侵害,不得以才正當防衛。”
“雖然對方死了。”
“但我說句不好聽的,那種人渣親手,死了難道不是活該?”
“我方當事人呢?”
“一個好好的大學生,一個活潑可愛的小姑娘,就因為正當防衛殺死了一個人渣,結果搞得自己在看守所待了那麼久,還承擔著巨大的心理負擔。”
“這對我方當事人公平嗎?”
“如果現在,還要求我方當事人,給傷害她的不法侵害人的家屬賠錢,豈不是在跟她說,她保護自己是錯的?”
“這個案子讓社會各界知道了,又會如何作想?”
“以後再有人遇到類似的不法侵害,當他們想要拿起武器正當防衛的時候,卻突然想到這個案子的判決,明明是正當防衛,卻還要被迫賠償被害人家屬一筆錢,他們會不會就不敢正當防衛了?會不會就失去勇氣了?”
“在緊急情況下,在危機關頭,就這麼一秒兩秒的遲疑,是否會導致,無辜者受到嚴重的不法侵害,出現惡劣結果!?”
“這難道就是正義嗎?”
“這難道就是法律嗎?”
羅大狀一聲聲地質問,像驚雷一樣在審判庭內響徹,每一個字都帶著力量,撞擊著在場每個人的耳膜。
也震響了每一個人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