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夏初五,江夏晴空如洗。
在瀾政布告天下第五日,江夏府前舊市被徹底清理平整,三丈石台拔地而起,銅梁鐵柱、桅燈遍列、民眾雲集,象征著荊州新政的心臟——“瀾政荊州府”將於今日立於此地。
主台之上,呂布披素玄長袍,無甲、無戟,隻佩一方玉璽,與一卷墨帛。身後立者為諸葛亮、劉琦、蒯越、陳宮、曹性、高順等新舊政將,左右輔列,皆肅然無語。
台下,是自江夏、零陵、武陵、長沙、益陽五郡趕來朝儀的代表隊伍,有農、有商、有塾師、有卒伍、有織娘、有鹽販,皆著常服,無人高冠大纛,亦無人執金吾執戟戈,唯有——燈與民。
這是一場沒有金鑾宮殿、沒有號角鼓震的建政儀典。
這是一場,以紙、燈、契、印為綱的,真正意義上的新法落地。
諸葛亮率先開口,朗聲宣讀《設荊州府令》全文:
“荊地昔為重鎮,自江漢以北通中原,以南啟巴蜀,曆代兵爭,民不安居。”
“今瀾政設府於江夏,統中荊五郡,以法契布政,以桅燈照人。非為一姓之私,而為萬民之序。”
“設府為‘瀾府荊署’,以民為根,以契為體,以燈為名。”
宣讀完畢,全場鴉雀無聲。隨後,呂布緩步上前,舉起手中玉璽,於石案上摁下第一枚新印。
大印落下,墨炸如星火:
【瀾政·荊州布府印】
同一時刻,百燈齊亮,城中鐘聲響起,民眾山呼一聲:
“設府————!”
江夏震動,漢水生潮。
設府之後,呂布立三製,傳六令:
一、立“中荊五令”:
燈令:各郡夜市以桅燈為準,不得斷照,違者以市律論。
契令:瀾政紙契為市中唯一合法交易文書,需三印合章方可生效。
鹽令:鹽由燈署統一調配,按戶籍定額,超量需換銅契。
市令:義市製度普行五郡,凡契可換、燈可抵,市戶自營,律吏巡守。
軍令:民兵組織設“照契衛”,由地方自選領頭者,接受燈署訓練。
書令:各地設燈學,教民識契識印,童生可憑紙學入學宮。
諸葛亮補述:
“此六令,非為製民,而為使民可自製。”
劉琦則躬身請命:
“末將請為燈衛總帥,巡五郡,以守法治。”
呂布點頭:“準。”
是夜,府署燈火未息,燈下正錄《荊州法冊》,名曰《桅契初編》三十卷,由蒯越監修、諸葛亮總擬,劉琦副署。
府外百姓自發點燈百餘盞,送至府門口,燈杆上寫著一行字:
“不為朝廷、不為豪門,隻為百姓可得燈火、紙鹽、口糧。”
呂布手持法冊,立於夜燈之間,低聲自語:
“昔人以符節治地,以軍隊守土。”
“而我,要以紙為骨,以燈為筋,以人心為府。”
這就是他要的——瀾政之心。
而在襄陽。
劉表病體在榻,聽完傳報,良久無言。左右欲詢,其揮手道:
“不用問了,荊州,已不姓劉。”
他望向窗外殘月,喃喃自語:
“但願他能守得住。”
與此同時,曹操於許都收報,撚須沉思,對身邊程昱道:
“呂布不稱王、不稱帝,卻建府立法、布政分地,此人為奸亦為梟。”
程昱答:“但其不爭尊號,反得民歸,若使之東進……”
曹操閉目一笑:
“那就讓他先‘布燈’,我曹某……布刀。”
江夏燈火萬盞,夜未央,府方立。
荊州新章,終於在戰與火之後,寫下第一個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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