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集權確實是一件好事,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一個更為棘手的難題正等待著那些情緒激動的朝臣們去解決,那便是鹽政。當下的兩淮鹽政綱法,由於魏忠賢及其黨羽被一網打儘,其中的十綱竟然有六綱都被當作贓款收歸朝廷所有。如此一來,朝廷相當於親手毀掉了自己曾經頒布施行的鹽政製度,其帶來的負麵影響極為惡劣,甚至已經嚴重危及到普通老百姓獲取食鹽的艱難處境。
值得慶幸的是,當朱由校身處江南之時,他果斷地在第一時間下令讓實力雄厚的龍驤商會接管了這個爛攤子,從而確保了百姓們不至於無鹽可食。然而,新的問題接踵而至:接下來究竟應該怎樣繼續推行鹽政呢?這個關鍵議題就這樣明晃晃地擺到了眾朝臣的麵前。
要知道,當初製定兩淮鹽政綱法的時候,乃是依據當時全國擁有六千多萬人口的規模來規劃的。按照這種設定,總共分為十個綱,每一綱有二十萬引,每引則為三百斤,這樣算下來,總計便有六億斤鹽。按理說,這些數量的鹽對於全國民眾而言應當是綽綽有餘、足以滿足需求的。
可是,此次成功打掉揚州鹽商集團之後,經過三司會審所揭露出來的一係列真相卻讓人瞠目結舌。
六億斤官鹽銷量是假的!實際上,官營鹽場一年的銷量連六千萬斤都不到,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每年的鹽課收入要麼低於二百五十萬兩,要麼剛好這個數量。這都是這些鹽商們為了不讓皇帝起疑心而編造出來的數據,這假造起來不要太簡單,這些鹽商通過鈔能力將朝廷上下官員全部收買過來,這數據還不是他們想怎麼造就怎麼造了?
這些鹽販子夥同其他產鹽地的鹽販子共計賣出了二十億斤鹽。扣除掉部分鹽被一些權貴拿來清潔牙齒,按照這個數據打個八折,全國應該也有一億六千萬人口才對。
六千萬與一億六千萬,相差接近三倍。
朱由校傾向於認可後麵的數據,地方官府、勳貴、富商、官員、讀書人等聯手隱瞞人口數量,可鹽這個東西,是人活著就必須要吃的東西,這個假不了。
這就解釋得通,為什麼明朝二百多年曆史,農民起義不斷了。
耕地!
明初,全國擁有著八億五千萬畝良田,而當時人口就有六千萬人。到萬曆六年清丈土地之後,統計的數據是七億八千萬畝,人口還是六千萬。可明初幾乎沒有如此頻繁的自然災害和農民起義,從嘉靖年間開始,全國不斷的爆發農民起義和白蓮教起義。這就充分說明,田畝一直在被藏匿,而人口卻是在不斷增長的。
耕地、食鹽、人口,三者必須要結合起來看,才能製定出行之有效的政策,這點,朱由校門清。
回頭來說食鹽。
一年高達二十億斤的銷售量,這無疑表明實際的產量必定遠遠超過此數。要知道,全國將近九成的食鹽均源自廣袤無垠的大海,除了多費點柴火燒製,取鹽並不難。
麵對如此狀況,朱由校心生一計:自古以來,各朝各代皆難以徹底禁絕私鹽的湧現,既然如此,何不索性掙脫這一束縛?直接將私鹽的存在公之於眾,使其堂而皇之地行走於陽光之下,毫無保留地暴露在百姓眼前。況且,身為一國之君,他著實沒有足夠的精力每日疲於奔命地去打擊私鹽的販賣活動。
對於皇帝的這番奇思妙想,朝堂之上的官員們意見不一,涇渭分明地分為了讚成與反對兩大派彆。那些持讚成態度的官員,通常自身並未涉足私鹽販賣的勾當;反之,堅決表示反對的,則大多是牽涉其中、從中牟利的官員。
然而值得慶幸的是,那些由朱由校親手提拔起來的臣子,以及內閣中的其他閣臣們,無一不對此舉表示讚同。於是乎,在他們的支持下,全新的食鹽法案猶如一陣疾風驟雨,迅速傳遍了整個國家。
首先,設立鹽務機構。規定全國采取五級製,在中央設立鹽鐵專運總司直接向內閣負責,各省設鹽鐵專運司,其下設府、州、縣三級分司。
關於鹽務分工,規定采取生產歸口工部管理,運銷、稅收歸口戶部管理的大分工製,達到分工嚴、責任專,以適應國家經濟建設要求。
生產、稅收、緝私由工部、戶部及鹽鐵專運總司負責管理。關於製鹽,規定采取公私兼製、按銷定產、提高質量、增加產量、減低成本方針;凡產鹽集中、便於管理、成本低質量高而又運輸便利的鹽場,則加以發展;凡無發展前途,但為當地民食所需要,均維持現狀;凡條件很差,對民食無大關係,則逐漸減產以至最後裁廢。
關於運銷,規定全國劃分十七個大銷區,采取公私兼運兼銷方針,凡產銷分開的地區,運銷由鹽業商會負責。關於稅收,規定采取“提高稅額”與“稅不重征”方針,各區稅額統一由朝廷確定,征收時“從量核定,就場征收”。
關於緝私,規定依靠各省自行組建的緝私隊負責,使產區緝私與銷區相結合,並配合其他省份緝私隊,以收互助之效。
小主,這個章節後麵還有哦,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更精彩!
歸結以上各項,宗旨在“民無鹽荒,稅無私漏”。
由工部負責製定生產計劃、管理生產區的采鹽、製鹽工作,稅收則由戶部主管,這是毫無疑問的。而給予鹽鐵專運總司更大的權力,允許其組建緝私隊,這預示著地方政府將擁有一支獨立於兵部、五軍都督府的軍隊,這也算是一種創舉了。
關於稅率的問題,最後敲定下來的是岩鹽、海鹽平均稅率為每斤十文錢。批發價統一為二十文錢,零售價則按省份不同,以五十文到一百文為限。但凡被緝私隊查到,零售價超過朝廷規定的價格,直接以販私鹽論處。輕者沒收全部家產,流放邊疆,重者夷三族。
同時還規定了,在天啟元年十月在戶部公開發售未來五年的各省經營許可證,以此為例,五年後再行發售下一輪許可證。
這個許可證沒有限製是公還是私,一律按價高者得。為了避免未來出現糾紛,特規定,一旦被查出價格過高、偷稅、漏稅等問題,鹽鐵專運總司有權收回該省的經營許可證,並由戶部重新公開發售新的許可證。
這也避免了一些勳貴之家拿下許可證之後的一些非法操作。
當然,未來的事情隻能說出現了再來彌補,政策的執行需要的是下麵的人是否秉公執法。如果有了東廠、錦衣衛都還不能避免違法犯罪事情的發生,那朱由校不介意親自率領新軍去遛一遛。
喜歡朱由校:向天再借三百年請大家收藏:()朱由校:向天再借三百年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