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弊案塵埃落定,謝淵卻未停歇。工部衙門內,六部官員與地方耆老圍坐一堂,案頭堆滿《大吳倉儲誌》《荒政疏議》等典籍。
“謝大人,這‘四柱清冊法’每月造冊,州縣哪有這閒工夫?”禮部侍郎晃著腦袋,官帽翅微微顫動。
謝淵鋪開算盤,撥弄珠子:“舊管、新收、開除、實在,四數相核,一目了然。”他舉起一本錯漏百出的舊賬冊,“以往舞弊,皆因賬目不清。”
“讓耆老監守?”某位禦史嗤笑,“一群鄉野匹夫,懂什麼倉儲?”
角落裡的老秀才突然起身,補丁摞補丁的長衫洗得發白:“大人,我等雖無官身,卻知道糧食是百姓的命!”他指向窗外,“去年饑荒,我親眼見倉吏把黴米摻進賑糧!”
謝淵起身長揖:“正是要讓百姓做眼睛。”經過半月激辯,《預備倉管理十二則》初稿墨跡未乾,已凝聚著各方心血。
謝淵將十二則條例鋪在書房長案,狼毫在宣紙上反複斟酌。每一條款,都浸透著血與淚的教訓。
其一造四柱清冊:規定預備倉每月需造“舊管、新收、開除、實在”四柱賬冊,報戶部、工部、地方三重核驗,各衙門需在三日內簽署意見;
其二季查倉:每季度首月望日,由三司官員會同地方耆老查倉,查驗糧食品質時,需隨機抽樣十處;
其三耆老監守:各倉設三名耆老,參與收糧、放糧全過程,有權當場封存可疑糧袋;
其四黴變追責:因管理不善導致糧食黴變,除按損耗賠償外,每死一名百姓,責任人加徒一年;
其五嚴禁私借:非災年借支倉糧,無論多少,皆以盜糧論處,家屬連坐;
其六定價公示:賑濟糧價需提前七日張榜,百姓可聯名上書質疑定價;
其七輪崗製:倉正、倉吏三年一輪換,交接時需有三方在場;
其八連坐法:若舞弊案發,上司降三級,同僚罰俸三年;
其九火印防偽:糧袋加蓋官府火印,火印內藏暗紋,每月更換;
其十密報有獎:百姓舉報屬實,按挽回損失的十分之一獎賞;
其十一追責終身:舞弊者即便致仕,十年內仍可追究;
其十二刻石為證:新規刻石立碑,碑陰刻曆任舞弊者姓名,永示懲戒。
德佑十三年春,第一塊《預備倉管理十二則》石碑在開封落成。謝淵親手將朱砂填入碑文字跡,紅色如血,浸透青石。
“大人,碑陰刻什麼?”石匠問。
謝淵望著遠處炊煙嫋嫋的村莊,道:“把陳顯文、張明德等人的罪行刻上去,還有那些餓死的百姓名字。”他的聲音低沉,“讓後世知道,貪腐者,雖死猶辱!”
新規推行初期,阻力重重。某縣丞因虛報糧賬被當眾杖責八十,鮮血染紅了石碑;有糧商妄圖行賄,卻被謝淵命人將黃金熔成“貪”字,懸於城門。漸漸的,各地預備倉的糧袋上,火印清晰,賬目分明。
片尾
五年後,大吳遭遇百年不遇的旱災。但各地預備倉開倉賑濟時,糧米充足,品質上乘。百姓們捧著米粥,望著倉前的石碑,上麵的十二則條文在陽光下熠熠生輝。
謝淵站在開封預備倉前,看著百姓臉上的笑容,眼眶微熱。李正匆匆趕來,手中拿著八百裡加急奏折:“大人,陛下收到三十州府奏折,懇請將十二則條例定為永製!”
謝淵撫摸著石碑上的文字,指尖劃過“耆老監守”“追責終身”等字眼:“去回稟陛下,隻要大吳還有百姓,這十二則,便要刻在每一座糧倉,刻在每一個官員的心裡。”夕陽西下,餘暉為石碑鍍上金邊,那些文字,仿佛永遠守護著天下蒼生。
卷尾
太史公曰:觀謝淵重訂預備倉規,可知革故鼎新,必遭守舊之阻;利民之策,常伴謗議之聲。其以算盤為刃,剖開舞弊黑幕;以石碑為鑒,立下百年新規。十二則條例,字字關情;千鈞重擔,念念在民。
謝公之智,在於洞察積弊,對症下藥;謝公之勇,在於不畏強權,力排眾議。此役也,非獨懲辦一群碩鼠,更開倉儲管理之先河。然吏治清明,道阻且長;民生福祉,需代代守護。謝公之精神,如長河之水,奔湧不息;謝公之德政,似巍峨高山,屹立千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