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首輔張輔等奏邊事應對十策折
德佑二十九年九月十三卯時
破題
文華殿晨議邊庭急,群僚協策固疆圻;十策分綱籌禦寇,恭呈宸斷定安危。
承題
伏以九月十三卯時,臣等遵陛下聖旨,內閣、六部、五軍都督府官齊聚文華殿,以“北元南越異動應對”為議,曆三時辰,研輿圖、核邊報、辨虛實,共商對策。蓋北境急則京師震,南疆危則滇粵搖,南北萬裡,需統籌兼顧,非偏執一端可安,臣等反複權衡,擬《邊事應對十策》,恭請聖裁。
起講
臣等聞“謀邊之要,在審勢、籌兵、足食”。陛下昨夜降旨“邊事為重”,臣等捧詔惶懼,不敢懈怠。案頭陳列大同總兵周毅之奏、廣西副總兵林策之報、左都禦史謝淵之《南北異動對比冊》,及兩廣總督盧景“狼旗信物”密圖,眾臣傳閱研核,見北元十萬騎壓長城,南越三萬兵屯諒山,其勢如兩拳夾擊,若不統籌應對,恐致“北救則南失,南援則北危”之困。議中或主“先守後攻”,或言“雙線設防”,或倡“先北後南”,皆以固疆安民為要。
入手
臣等忝列中樞,掌軍國之策,每念邊軍“枕戈待旦”之苦,未嘗不心急。兵部尚書李嵩言“北元勢大,需先固北疆”,戶部尚書王佐憂“南疆糧械兩缺,遲則難支”,五軍都督府掌印官趙暉析“京營可調之兵有限,需擇要而投”。臣等以陛下“徹查速辦”之旨為綱,核謝淵所奏“二寇疑似勾結”之證,斷北元為主、南越強為輔,其術在“牽製我軍”,故應對之策需“守北固南,備而待戰”。
起股
一曰兵力部署綱三策):
其一,京營調撥。準五軍都督府議,調京營神樞營五千騎赴北疆,隸大同總兵周毅麾下,補騎兵之短;調神機營三千兵赴南疆,隸廣西副總兵林策麾下,增火器之威。神樞營需九月二十起程,神機營九月二十五開拔,皆由京營副將監軍,沿途不得延誤。
其二,邊軍整合。命三邊總督楊一清整合大同、宣府、延綏三鎮兵力,共十二萬,分守長城沿線十關,重點固大同、居庸二隘;令兩廣總督盧景整合廣西、雲南二省兵力,共八萬,分守憑祥、龍州、騰衝三關,重點防諒山、磨盤山二路。
其三,後備策應。留京營三萬兵守京師,命山東、河南備兵五萬,隨時聽調,若北疆急則援北,南疆危則援南,形成“京營主調,省兵主應”之局。
中股
二曰糧草調度綱三策):
其一,北疆急補。依戶部議,除已撥大同十萬石糧草,另增冬衣三萬套、炭火五萬斤,自通州倉經宣府驛道運抵,九月底前需到齊,由大同知府親驗入庫,造冊報戶部。
其二,南疆速濟。增撥廣西龍州糙米二萬石、鹽引五百道,雲南騰衝府火藥二百箱、鉛彈萬斤,自梧州、廣州分運,沿途土司需助運,兩廣總督盧景遣兵護糧,十月初五前需至邊。
其三,開源節流。命戶部核內庫餘銀,暫撥三百萬兩充邊餉;令江南、浙江加征秋糧十萬石,轉輸邊地,緩征明年部分商稅以補,由戶部尚書王佐總領,不得擾民。
後股
三曰將帥人選綱四策):
其一,北疆統帥。推三邊總督楊一清為北路統帥,節製大同、宣府、延綏三鎮,加“鎮北將軍”銜,賜尚方劍,許“臨機處置邊事”之權,需嚴督諸將守長城,不得輕出浪戰。
其二,南疆統帥。推兩廣總督盧景為南路統帥,節製廣西、雲南二省兵,加“平南將軍”銜,賜印信,令其協調土司兵,固憑祥、騰衝諸關,防南越與儂氏勾結。
其三,京營監軍。遣禦史王彰赴北疆監軍,查糧草耗用、軍紀優劣;遣禦史李信赴南疆監軍,核火器發放、土司動向,皆直接向都察院與禦前回報。
其四,後備將領。起用原寧夏總兵劉昭因疾致仕)、原雲南副總兵陳武因過貶斥),複其原職,隸南北兩路統帥麾下,借其邊戰經驗,命九月底前到任。
束股
臣等議此十策,皆本於“守疆、安民、防勾結”之要:兵力部署重“雙線固防,京營策應”,防二寇夾擊;糧草調度主“急補北疆,速濟南疆”,解邊軍饑寒;將帥人選貴“老臣鎮邊,禦史監軍”,杜遷延誤事。蓋北元雖強,然部落林立難一心;南越雖悍,然國力有限難久戰。我大吳隻要守穩關隘,足食足兵,待其銳氣漸消,可尋機破之。
收結
以上十策,乃臣等集議三時辰、核輿圖十幅、參邊報百份而成,是否可行,伏候陛下聖裁。若蒙準,臣等即刻分赴其事,兵部督調兵、戶部督運糧、都督府督練軍,不敢有負陛下“邊事為重”之諭。謹具折上聞,附《邊事應對十策細目》一卷。
折後附《邊事應對十策細目》,詳列每策之執行人、期限、核查標準:如神樞營起程需“九月二十卯時驗花名冊”,大同冬衣需“十月初一前造領受冊”,楊一清、盧景之帥印需“九月十五禦賜”等,細目墨跡猶新,顯是集議時當場擬定。文華殿議事時,案頭燭火三次添油,眾臣皆未用早膳,直至午時方散,階下積雪已被往來官靴踏成泥水,猶見議事之急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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