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大吳史?德佑實錄》載:“鎮刑司始設於元興三年,初為‘察奸佞、護綱紀’,後漸掌‘緝捕、刑獄、監察百官’之權,至德佑朝‘緹騎四出,生殺予奪不由法司’,‘其屬官多結黨營私,羅織罪名構陷忠良’,‘民間呼為“羅織司”,官吏皆側目’。德佑三十年春,帝蕭桓‘以鎮刑司濫權枉法,民怨沸騰’,詔‘廢鎮刑司,其職並入玄夜衛’,命謝淵‘掌風憲兼軍監察事,許“先斬後奏”,專查鎮刑司餘黨’。史稱‘此舉革百年積弊,開吏治清明之始’。”
緹騎曾驚朝野寒,羅織罪狀案如山。
權傾朝野朋比固,怨積街巷敢怒難。
一疏驚天請裁弊,三朝瀝血破連環。
終看鐵律清汙吏,風憲重持照膽肝。
一德佑二十九年冬?鎮刑司積弊顯
鎮刑司指揮使石彪的府邸夜夜燈火通明,緹騎進進出出,馬蹄聲踏碎街巷的寂靜。德佑二十九年冬,大同衛糧荒案爆發,玄夜衛查得糧官與鎮刑司千戶勾結倒賣軍糧,卷宗遞到禦前,卻被鎮刑司以“玄夜衛越權”駁回,隻輕飄飄判了糧官“杖二十”,千戶竟“無過”。
謝淵在都察院值房翻著舊案,燭火映著《鎮刑司職掌》——上麵明寫“監察百官需會同法司”,但近年鎮刑司常以“密案”為由獨行其是。他指尖點在“德佑二十七年魏州知府被誣案”上,該案鎮刑司未交三法司會審,直接定罪流放,事後查明是知府彈劾鎮刑司黨羽遭報複。“緹騎持‘密旨’便可捕人,審案不公開,定罪不依律,這哪裡是監察機構,分明是私刑衙門。”謝淵對副手低語,案上的彈劾疏已改了七遍,每筆都透著沉重。
夜漏三刻,玄夜衛指揮使沈煉悄入值房,呈上密報:“鎮刑司緹騎在京師設‘私獄’五處,關押‘疑似黨羽’者逾百人,昨日有個小吏因撞見石彪與戶部侍郎密談,當晚就被冠‘通敵’罪抓了。”謝淵捏緊密報,指節發白:“民怨已積到臨界點,再不管,恐動搖國本。”窗外傳來鎮刑司緹騎的呼喝聲,兩人對視一眼,都明白整肅鎮刑司,已是箭在弦上。
正月十五早朝,太和殿香煙繚繞,文武百官按品級列班。蕭桓望著階下群臣,目光落在鎮刑司指揮使石彪身上——他玉帶光鮮,神色倨傲,腰間佩刀竟比親王儀仗還盛。謝淵出列,捧著彈劾疏躬身:“陛下,鎮刑司近年濫權枉法,私設刑獄、構陷忠良、勾結貪腐,臣請裁撤鎮刑司,將其職掌並入玄夜衛,設‘風憲兼軍監察’專司督查。”
話音剛落,戶部侍郎王顯立刻出列反駁,他是石彪的姻親,袍角微顫卻強作鎮定:“陛下三思!鎮刑司掌‘緝奸佞’之權,若裁撤,恐奸邪無製。謝大人此舉,莫不是怕鎮刑司查他邊軍舊部?”吏部尚書附議:“鎮刑司設立百年,雖有小弊,卻功大於過,輕言裁撤恐動搖國體。”石彪上前一步,朗聲道:“臣願自請約束緹騎,但求保留鎮刑司!若有濫權者,臣甘受連坐!”
殿內鴉雀無聲,蕭桓指尖叩著龍椅扶手,目光掃過謝淵——他雖躬身,脊梁卻挺得筆直,再看石彪,雖言辭懇切,眼底卻藏著慌亂。“此事關乎國體,容後再議。”蕭桓終是未拍板,退朝時卻對近侍低語:“讓玄夜衛悄悄查鎮刑司私獄,彆驚動石彪。”謝淵望著石彪與王顯相視而笑的背影,心中清楚,官官相護的網,早已將鎮刑司裹得密不透風。
玄夜衛緹騎喬裝成雜役,潛入鎮刑司設在南城的私獄。獄牆高丈餘,牆角爬滿枯藤,緹騎在磚縫裡發現帶血的衣料碎片,與去年“失蹤”的禦史周宗的衣料吻合。沈煉將碎片呈給謝淵,聲音壓得極低:“獄中關押者多是彈劾過鎮刑司的官員、不肯同流合汙的糧吏,每日都有‘病死’的,實則被緹騎秘密處決。”
謝淵攥緊碎片,指縫滲出血絲:“《大吳律?獄律》規定‘凡監禁需登記在冊,死囚需三法司驗屍’,他們竟視律法如無物。”他連夜入宮,在蕭桓書房外跪了兩個時辰,直到晨露沾濕朝服。蕭桓見他凍得發紫的嘴唇,接過私獄地圖,指尖劃過“暗牢七間”的標注,忽然問:“石彪是元興帝舊部,鎮刑司又是祖製,真要動?”
“陛下!”謝淵抬頭,眼中血絲密布,“祖製是護民的,不是害民的!元興帝設鎮刑司,是為‘防奸佞’,如今卻成了‘養奸佞’的巢穴。若再縱容,百姓隻會說‘陛下護奸佞、害忠良’!”蕭桓望著窗外漸亮的天色,想起德佑二十二年班師路上百姓的哭訴,終是長歎:“準你玄夜衛擴大調查範圍,但需得鐵證,不能讓天下說朕容不下舊臣。”
石彪很快察覺玄夜衛的動作,他在鎮刑司大堂召集黨羽,燭火映著滿牆的刑具,陰森可怖。“謝淵想扳倒咱們,沒那麼容易!”他拍著案上的卷宗,“咱們手裡有他邊軍舊部‘虛報戰功’的‘證據’,還有他與蕭櫟前成王)的‘密信’——雖是偽造的,但隻要鬨到禦前,不愁他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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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後,鎮刑司彈劾謝淵“結黨營私、私通親王”的疏章堆滿禦案,王顯在朝堂上聲淚俱下:“臣有證據,謝淵與前成王蕭櫟往來密信七封,意圖‘廢長立幼’!”石彪適時呈上“密信”,墨跡刻意做舊,卻瞞不過玄夜衛的筆跡鑒定。謝淵在殿上冷笑:“石大人這信寫得真好,隻是‘蕭櫟’二字的寫法,是德佑二十八年才改的避諱,前年的信怎會用?”
群臣嘩然,石彪臉色驟變,王顯張口結舌。蕭桓望著那封漏洞百出的假信,心中最後一絲猶豫也散了——鎮刑司為自保竟偽造證據,已無半分底線。他揮袖道:“此事交玄夜衛徹查,石彪、王顯暫停職務,聽候發落!”退朝後,蕭桓對謝淵道:“朕原怕動鎮刑司會引發朝局動蕩,如今看來,不動才是真動蕩。”
玄夜衛在石彪府邸地窖搜出驚天秘密:一箱往來密信,記錄著鎮刑司與地方官的勾結——“每抓一個清官,地方官送銀千兩”“每壓一樁貪腐案,分贓三成”。其中一封是石彪寫給魏州知府的,明寫“周禦史彈劾你貪腐,我已將他定罪流放,你需送糧萬石酬謝”,與周宗案完全吻合。
謝淵將密信呈給蕭桓,案上還擺著私獄幸存者的證詞:“鎮刑司用‘烙鐵燙身’‘竹簽釘指’逼供,不認就往傷口撒鹽……”蕭桓看著證詞上的血指印,又翻到密信裡“民怨算什麼,有陛下舊恩在,誰能動咱們”的狂言,氣得將茶杯摔在地上:“這群奸佞!竟拿朕的舊恩當護身符!”
朝堂上,謝淵當眾宣讀密信,每念一句,石彪的黨羽便矮一截。有膽小的官員當場跪地認罪:“臣……臣曾送石彪銀五千兩,求他壓下糧荒案……”連鎖反應下,鎮刑司的“官官相護”網徹底撕裂,三天內自首的官員達二十七人,招供出貪腐銀二十萬兩,私放罪犯百餘人。謝淵望著階下瑟瑟發抖的群臣,心中明白:鐵證麵前,再厚的保護傘也護不住罪惡。
五月初一,蕭桓在太廟祭祖後,於太和殿頒下《廢鎮刑司詔》,詔書寫得字字泣血:“鎮刑司本為‘肅吏治、護綱紀’設,然近年‘權欲膨脹,私刑泛濫,構陷忠良,勾結貪腐’,‘民怨載道,天聽難容’。自今日起,鎮刑司即行裁撤,其‘監察百官’之權歸都察院,‘緝捕刑獄’之權歸玄夜衛,設‘風憲兼軍監察’一職,由謝淵執掌,‘許彈劾百官、督查九邊,遇貪腐通敵者,先斬後奏’。”
詔書宣讀時,石彪被玄夜衛緹騎押在殿中,他望著“廢司”二字,忽然瘋笑起來:“你們鬥不過的!鎮刑司黨羽遍天下,就算我倒了,還有人會讓你們不得好死!”謝淵上前一步,聲音朗朗:“石彪可知‘天網恢恢’?你黨羽的名單,玄夜衛已查清,今日便會一一鎖拿。”
殿外,鎮刑司的匾額被摘下,百姓圍在街頭歡呼,有人燃放爆竹,有人跪地磕頭:“陛下聖明!謝大人為民除害了!”玄夜衛緹騎按名單抓人,街巷裡不時傳來“饒命”的哭喊,卻無人同情——這些年鎮刑司緹騎橫行,百姓早已恨之入骨。蕭桓站在城樓,望著街上的動靜,對謝淵道:“裁撤容易,肅清難,往後的路,要靠你了。”
鎮刑司的卷宗被搬到玄夜衛衙署,堆積如山,謝淵帶著風憲官逐卷核查。移交過程中,鎮刑司舊吏故意藏匿關鍵卷宗,將“貪腐案”混在“尋常刑案”裡,試圖掩蓋罪證。玄夜衛緹騎在廢紙堆裡發現被撕碎的“鎮刑司受賄賬冊”,拚湊後竟有二十餘頁,記錄著石彪與親王的勾結。
謝淵拿著賬冊入宮,蕭桓看著“襄王蕭漓石彪姻親)分贓銀三萬兩”的記錄,手指微微顫抖。襄王是他幼弟,素來親近,沒想到也牽涉其中。“陛下,《大吳律》麵前,親疏不論。”謝淵的聲音很輕,卻帶著不容置疑的堅定。蕭桓沉默良久,終是下令:“襄王貶為庶人,圈禁南宮,永不參政。”
移交期間,還有舊吏散播謠言:“謝淵掌風憲,是想獨攬大權,早晚要架空陛下!”謝淵卻不為所動,每日在衙署核查卷宗到深夜,對副手說:“咱們做得正,就不怕影子斜。職權移交要清清爽爽,不能留半點糊塗賬,這才是對陛下、對百姓負責。”
風憲官的檄文貼滿九邊重鎮:“凡鎮刑司舊吏、黨羽,三月內自首者免死,隱匿不報者,罪加三等。”謝淵親自坐鎮大同衛,查邊軍與鎮刑司的勾結——德佑二十八年,鎮刑司千戶收受北元賄賂,竟放走通敵的糧官,導致邊軍斷糧三日。
在大同衛的刑房,謝淵提審那千戶,對方起初抵賴:“是石彪逼我做的,我也是受害者!”謝淵將他與北元密信拍在案上:“信中說‘事成後送你北元官職’,這也是被逼的?”千戶臉色煞白,隻得招供同黨,牽連出邊軍將領三人。
九邊各鎮紛紛響應,宣府總兵主動交出“鎮刑司強索的戰馬百匹”,太原知府呈上“被鎮刑司壓下的貪腐案十起”。官員們不再敢包庇,怕被風憲官查出,落得和石彪一樣的下場。謝淵在邊軍營地巡查,士兵們圍著他歡呼:“謝大人來了,咱們再也不用怕鎮刑司亂抓人了!”他望著士兵們真切的笑容,覺得連日的疲憊都消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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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半年整肅,鎮刑司餘黨被抓一百三十七人,流放七十人,貶為庶人二十九人,追回贓銀五十萬兩,全部充作邊軍軍餉。都察院收到的百姓訴狀,從“告鎮刑司濫權”轉為“告地方官貪腐”,謝淵知道,這是吏治轉向清明的信號——百姓敢告狀,說明相信律法能主持公道。
朝堂上,官員們收斂了往日的驕橫,議事時多了幾分謹慎。王顯的繼任者在戶部推行“賬目公開”,每月張貼收支明細,百姓可隨時查驗;吏部考核官員,將“是否被風憲官彈劾”作為重要標準。玄夜衛不再像鎮刑司那樣橫行,抓人需持都察院文書,審案需三法司會同,刑具都登記在冊,由風憲官定期檢查。
蕭桓在禦花園宴請謝淵,席間笑道:“如今朝堂安靜多了,再沒有鎮刑司緹騎闖殿的事了。”謝淵躬身:“這不是安靜,是清明。百姓安,朝堂才安;吏治清,天下才清。”晚風拂過,花香襲人,兩人望著天邊的晚霞,都明白這清明來之不易,需得時時警醒。
臘月的北風卷著雪粒掠過大同衛城樓,謝淵身披素色棉袍,踩著薄雪走進糧倉。風憲官早已候在糧堆旁,捧著《大同衛軍糧冊》躬身道:“大人,按冊查驗,軍糧足額,每石都有‘玄夜衛驗’的朱印,再無摻沙、短秤的舊弊。”謝淵俯身抓起一把麥粒,雪粒落在糧堆上簌簌作響,麥粒飽滿,帶著新糧的清香——這是鎮刑司整肅後,邊軍首次領到足額新糧。
糧倉外,幾個老兵裹著厚棉甲張望,見謝淵出來,忙圍上前,為首的百戶聲音發顫:“謝大人,真的……不用再怕鎮刑司緹騎找茬了?”去年此時,他們因抱怨糧差被鎮刑司千戶抓去私獄,打得遍體鱗傷。謝淵望著他們凍裂的手背,輕聲道:“風憲司的檄文已貼遍九邊,凡欺壓邊軍、克扣軍餉者,風憲官可當場鎖拿,不必請旨。你們若遇不公,直接找玄夜衛遞訴狀,定會徹查。”
老兵們撲通跪地,雪地裡響起壓抑的哭聲:“謝大人為邊軍做主了!”謝淵扶起他們,目光掃過遠處的軍寨——炊煙嫋嫋,士兵們正圍著篝火分發冬衣,再無往日的愁容。這場景讓他想起德佑二十七年鎮刑司橫行時,邊軍餓肚子還要被緹騎勒索的慘狀,心中一陣溫熱:整肅不是目的,護得住這些守城的弟兄、盼著安穩的百姓,才算對得起肩頭的風憲印。
離開大同衛前夜,玄夜衛密報:“鎮刑司舊吏趙三在宣府衛糾集餘黨,說‘風憲司不過一時威風,開春定能翻案’,還在暗中聯絡被貶官員。”謝淵捏著密報,燭火在字上投下晃動的影子。他對沈煉道:“餘黨未清,不可鬆懈。傳風憲令:九邊各衛增設風憲駐點,凡私會舊吏、散布謠言者,不論官職高低,先鎖拿再審。”
消息傳回京師,蕭桓正在禦書房批閱奏折,見謝淵的《九邊整肅疏》裡寫“百姓遞訴狀者日增,皆盼‘律法能護生計’”,嘴角露出淺笑。他提筆批複:“準風憲司增駐點,所需糧草從內帑撥付,勿讓邊軍寒心。”放下朱筆,他望著窗外飄落的雪花,想起元興帝設鎮刑司的初衷——“防奸佞”,如今裁撤它,亦是為了“護忠良、安百姓”,製度本無對錯,關鍵在是否守得住“為民”的初心。
片尾
《大吳會典?風憲司職掌》載:“德佑三十年廢鎮刑司後,‘風憲兼軍監察’掌‘督查百官、整肅吏治、複核刑獄、巡查邊軍’四權,其屬官‘需經三法司會同考核,取“廉正、明律、敢言”者’,‘出巡時持“風憲印”,地方官需無條件配合,遇緊急事可“暫拘官員,後報朝廷”’。
《大吳史?德佑實錄》補記:‘整肅後,“緹騎橫暴之弊止”,“民間訴貪腐者三月內達三百餘起,審結率逾八成”’,‘九邊軍餉足額發放者從“三成”升至“九成”’,‘史稱“德佑之治,始於鎮刑司之廢,成於風憲司之立”’。
卷尾
《大吳史?刑法誌》論曰:“鎮刑司之興,始於‘防弊’,終於‘生弊’,蓋因‘權無製約,必生腐敗’。德佑帝蕭桓‘毅然廢百年之製,立風憲之權’,非逞一時之快,實因‘民怨已積,法紀將崩’。謝淵掌風憲,‘不避親貴,不徇私情’,‘以鐵證破朋黨,以律法正綱紀’,故‘整肅能成,民心能安’。
‘夫吏治清明,不在機構之多寡,而在“權有製約、法有威嚴”。鎮刑司之敗,敗在“權超於法”;風憲司之立,立在“法束於權”。’此理‘曆千年而不變’,‘後世論德佑朝功過,必稱“鎮刑司整肅”為“續命之舉”,信哉!’
《大吳律?序》終言:“‘法者,國之權衡也,民之堤防也’,德佑三十年整肅,‘非廢權,乃正權;非去法,乃明法’,此‘法治’之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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