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語
《大吳史?刑法誌》載:"德佑十四年三月廿七三更,宣府衛西糧倉突遭火焚。時夜風驟起,烈焰穿雉堞而上,映紅半城,存糧三萬石計支邊軍三月之需)儘成焦土。玄夜衛指揮使沈毅聞變,親率緹騎五十,於糧倉東側柴房擒獲縱火者張二狗——其人發髻藏鎮刑司特製蠟丸,靴底沾江南桐油痕,酷刑下供稱"受鎮刑司僉事李謨親令:焚糧後散流言,指嶽峰縱部曲焚倉逼餉"。
供詞牽涉"火油采購賬冊江南織造局壬寅年批次)""蠟丸密信李謨親書"焚後嫁禍嶽峰"五字)"等物。謝淵持供詞力主三法司會審,曰"倉焚事大,涉邊軍生死";李嵩駁之,謂"玄夜衛用"烙鐵燙肋"私刑逼供,供詞不可信",引《神武律》"特務機構不得私刑"條抗辯。
帝蕭桓禦文華殿覽案三日,終下旨"先鎖凶犯於詔獄署,命玄夜衛勘驗火油來源、鎮刑司呈驗往來文書"。時邊關糧道因焚倉梗阻,北元夜狼部乘隙襲宣府衛左衛,擄掠芻糧千石,守將急報一日三至,紙尾皆注"士卒已三日食粥,今粥亦將儘"。"
三更烈焰裂長空,雉堞吞光映血紅。
萬廩粟米成焦土,一炬燒穿三月供。
誰將密令封蠟丸,驛卒傳書過險灘。
匹夫懷揣五兩銀,甘替權臣頂罪愆。
玄夜衛刀剜黑幕,寒光直逼鎮刑署。
鎮刑司筆亂刑章,墨汁混著邊軍哭。
最憐關卒啃冰屑,甲胄穿洞風如割。
朝堂猶辯真與假,烽燧已傳狼兵獗。
宣府衛西糧倉的焦土還在冒煙,沈毅蹲在殘垣下,用匕首挑起塊凝固的黑油。那油質黏稠,帶著江南桐油特有的腥氣,絕非邊軍常用的胡麻火油。他指尖碾過焦黑的麥粒,麥粒外殼已炭化,內裡卻還是白的——火是從外麵燒起的,不是糧倉自燃。
"指揮使,在糧倉後牆根發現這個。"玄夜衛校尉趙勇捧著個殘破的油布包,裡麵是半枚蠟丸,蠟質裡摻著朱砂,是鎮刑司傳遞密信的記號。沈毅捏碎蠟丸,裡麵的麻紙已被火烤得發脆,隱約可見"焚後嫁禍...嶽..."的殘字。
遠處傳來鎮刑司緹騎的馬蹄聲,李謨的親隨張全帶著人馬來"協查"。沈毅將蠟丸殘片塞進袖中,匕首在焦土上劃出"李"字,又用腳抹去:"告訴張僉事,玄夜衛已控製現場,按《大吳律》,欽犯需由三法司會同勘問,鎮刑司不得私帶。"
趙勇望著鎮刑司緹騎的刀鞘,上麵的"鎮"字在火光下泛著冷光:"指揮使,李僉事昨晚讓人往大同衛送了三車火油,賬冊上寫的是"軍需"。"沈毅的指節捏得發白,他想起謝淵的囑咐:"宣府糧倉是嶽峰的命根子,燒倉的人,必是想斷他後路。"
張二狗被鎖在玄夜衛地牢的鐵鐐上,腳踝的皮肉已被磨爛。他原是糧倉的看守,今早被發現時,懷裡揣著塊碎銀——鎮刑司的通行令牌樣式,邊緣刻著個"謨"字。沈毅舉著燭台湊近,照亮他臉上的燙傷:"這是鎮刑司"烙鐵問供"的痕跡,你倒先替他們用了?"
張二狗抖得像篩糠,喉間嗬嗬作響:"是...是李僉事的人給的銀...說燒了倉,就...就讓我去江南當糧商。"他突然抓住沈毅的靴筒,"那火油是從...從鎮刑司的密道運進來的,通道口在...在城隍廟的香爐下!"
地牢外傳來喧嘩,張全帶著緹騎撞開牢門:"沈指揮使,奉李首輔令,將凶犯移交鎮刑司!"他亮出李嵩的手諭,墨跡未乾,"玄夜衛越權審案,已違《神武律》"特務機構不得乾預刑獄"條!"
沈毅擋在牢門前,玄色披風掃過地麵的積水:"張僉事怕是忘了,永樂二十年,元興帝特批玄夜衛"掌邊關重大刑案",此乃祖製。"他突然提高聲音,"趙勇,帶張二狗去驗城隍廟密道——若搜出火油桶,立刻送三法司!"
城隍廟的香爐被移開時,底下的石板縫裡滲出桐油味。趙勇撬開石板,露出深三尺的密道,道壁上刻著"鎮刑司成化三年造"的字樣,角落裡堆著七個空油桶,桶底的火漆印正是"江南織造局專供"——那是李謨的姐夫任織造官的地方。
沈毅將油桶上的火漆拓印下來,與張二狗供詞裡的"蠟丸密信"殘片並在一起,連夜送京。他在信中附言:"焚倉案非孤立,李謨欲借糧荒逼反宣府衛,嫁禍嶽峰,其賬冊現存鎮刑司北鎮撫司第三櫃。"
謝淵在刑部值房收到密件時,周立仁正對著鎮刑司的"火油采購賬"發愁——賬上寫著"購油七桶,用於邊關防寒",卻沒有戶部的批文。"這就是鐵證。"謝淵將拓印拍在案上,火漆的紋路與織造局存檔分毫不差,"李謨以為燒了糧倉就能毀跡,卻忘了密道裡的油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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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仁的指尖在賬冊上劃過"三月廿五"的日期,那天正是李謨去鎮刑司巡查的日子。他忽然想起李嵩今早的話:"有些案子,糊塗著比清楚好。"此刻才懂,那是在給他遞話。
李嵩在首輔府的密室裡翻著密信,李謨的字跡歪扭,顯是慌亂中所寫:"油桶已處理,張二狗需滅口。"他將信紙湊到燭火上,火苗舔著紙邊,映出他眼底的陰翳——當年魏王蕭烈謀反案,就是因一個油桶上的火漆露了餡。
"去告訴張全,"李嵩對著陰影裡的親隨吩咐,"讓他在三法司會審前,給張二狗灌"啞藥"——鎮刑司的"失聲散",三日便會讓舌頭爛掉。"他望著窗外的雨,"謝淵想借這個案子扳倒咱們,沒那麼容易。"
親隨剛要退下,卻被李嵩叫住:"等等,把鎮刑司的"備用賬冊"換了——把"李謨"的名字改成"嶽峰舊部",就說...是嶽峰讓人買通張二狗。"他冷笑一聲,"玄夜衛能找證據,咱們就能造證據。"
三法司會審當日,張二狗被押上堂時,嘴角淌著黑血,舌頭已爛得說不出話。李謨站在證人席上,捧著"備用賬冊":"陛下請看,這是嶽峰舊部與張二狗的交易記錄,上麵有他們的指印。"
謝淵突然冷笑:"李僉事的賬冊倒是新鮮,紙是江南的桑皮紙,墨是宣府的鬆煙墨——嶽峰舊部哪來這兩樣東西?"他轉向蕭桓,"臣請傳江南織造局監督王顯,他必知火油去向。"
王顯被玄夜衛從織造局帶來,跪在堂下瑟瑟發抖:"回陛下,三月廿三,李僉事的姐夫...讓小的發七桶火油去宣府,說是...鎮刑司要用。"他掏出回執,上麵有李謨的朱印,與油桶上的印鑒一致。
李嵩出列奏道:"陛下,王顯與謝淵同是永樂二十年進士,必是串供!"他指向張二狗,"凶犯已啞,無證可對質,此案當以"玄夜衛構陷"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