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二十四日,紫禁城太和殿的晨鐘撞響三十聲,回蕩在寂靜的宮闕間。十八歲的弘曆身著麻服,跪在乾清宮雍正帝的靈前,接過莊親王允祿手中的遺詔,登基為帝,是為乾隆元年。
據《清世宗實錄》記載,雍正元年1723年)八月,帝於乾清宮西暖閣召諸王大臣,言“今朕諸子尚幼,建儲一事,必須詳慎。……特將此事親寫密封,藏於匣內,置之乾清宮正中‘正大光明’匾額之後”。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夜,圓明園禦榻前,鄂爾泰、張廷玉等重臣在雍正帝“大漸”之際,奉命從“萬幾宸翰”處取出另一份同款遺詔。兩份遺詔內容完全一致,均寫“皇四子弘曆,人品貴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統,著繼朕登基,即皇帝位”《清高宗實錄》卷一)。這種方法,徹底避免了康熙晚年“九子奪嫡”的亂象。
弘曆的繼位過程是清代最平穩的權力交接。八月二十三日雍正駕崩,二十四日弘曆即於靈前繼位,二十五日以新君名義頒布第一道諭旨,赦免部分罪犯、安撫宗室,二十六日接受百官朝賀。短短四天,從治喪到理政,水到渠成。張廷玉在《澄懷園語》中感歎:“國朝家法,立儲最為精密,世宗此舉,實萬世法程。”
自雍正五年1727年)起,弘曆便以“皇四子”身份參與政務,批注奏折。現存於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的《雍親王手書》中,有雍正帝對弘曆奏折的朱批:“汝之言,朕深然之。凡事務必躬親,勿恃聰敏,勿憚勞苦。”可見其早被當作繼承人培養。
康熙晚年也很喜歡這個孫子。康熙六十年1721年),十二歲的弘曆第一次在圓明園“鏤月開雲”殿見到祖父康熙帝。據《清高宗實錄》記載,康熙帝“見皇孫聰慧,甚為鐘愛”,當即命人將其接入宮中撫養,親自教讀《論語》《尚書》。
這段“皇孫承寵”的經曆,成為弘曆繼位的資本。康熙曾對近侍說:“是孫兒福過於予。”《嘯亭雜錄》)更有傳言稱,康熙帝晚年之所以屬意胤禛繼位,正是看中弘曆的潛質,欲“隔代傳位”。雖無確鑿證據,但從康熙帶弘曆圍獵時“親射熊羆,命皇孫試之”《禦香縹緲錄》)的刻意培養來看,這種猜測並非空穴來風。
在雍親王府度過的少年時光,塑造了弘曆的政治品格。他師從朱軾、蔡世遠等理學大家,既學經史子集,也習騎射武藝。朱軾在《聖祖仁皇帝實錄》序中寫道:“皇子弘曆,日侍講席,研精義理,旁通世務,蓋有得於聖人之教矣。”這種“文武兼修”的教育,為其日後治國奠定了基礎。
乾隆帝繼位後的首要任務,是在延續雍正新政的基礎上緩和矛盾。雍正朝以嚴苛著稱,士紳、宗室多有怨言。乾隆帝即位次日便下諭:“凡皇考辦理未竟之事,皆當次第舉行;其有稍過者,亦應酌量改正。”《清高宗實錄》卷一)
具體措施包括:釋放被圈禁的允禵等宗室,恢複其爵位;減輕“攤丁入畝”在執行中的弊端,允許地方官根據實際調整數目;放緩文字獄的節奏,對呂留良案中未定罪的牽連者“免予究治”。這些舉措迅速穩定了人心,正如《清史稿·高宗本紀》所言:“高宗初政,寬大之詔屢下,天下欣欣望治。”
在核心政務上,乾隆帝堅決繼承父誌。他繼續推行“改土歸流”,在西南邊疆增設流官;強化軍機處職能,規定“軍機大臣每日晉見,承旨辦理”;嚴懲貪腐,即位當年便查處了山西巡撫諾敏等一批雍正朝遺留的貪官。這種“寬嚴相濟”的策略,既糾正了雍正朝的嚴苛之弊,又確保了政策的連續性。
對於輔佐重臣,乾隆帝恩威並施。他重用鄂爾泰、張廷玉,加官進爵,稱其“為皇考遺臣之冠”;但也敲打二人“勿結黨營私”,在諭旨中明確“朕用人行政,一秉至公,從不稍存偏向”。
乾隆帝接手的,是一個經過雍正十三年整頓後日趨強盛的帝國。據《清文獻通考》記載,雍正元年國庫儲銀僅八百萬兩,至十三年已增至六千餘萬兩;全國耕地麵積從康熙末年的六億畝,擴展至七億餘畝;“滋生人丁,永不加賦”的政策,使人口突破一億四千萬。
乾隆帝即位之初,下令免除雍正十二年以前的欠賦,總計白銀兩百餘萬兩;調撥糧食賑濟直隸、山東等地的災荒;繼續修建江浙海塘,加固防洪工程。這些舉措既彰顯了新君的仁政,也為經濟持續發展創造了條件。
乾隆將雍正的“密折製度”進一步完善,規定“各省督撫,凡有要事,皆可密折奏聞”,強化了對地方的控製。同時,他組建了自己的親信班底,如訥親、傅恒等,逐漸取代雍正舊臣。
乾隆元年1736年),他又下令編纂《三禮義疏》,強調“以禮治國”,將儒家思想作為統治的精神支柱。雖放緩文字獄,但對“謗訕朝政”者仍嚴懲不貸,元年便查處了傳播“雍正帝被刺”言論的江南士子。
乾隆的繼位,是清代政治製度成熟的標誌。秘密立儲製的成功實踐,證明了中國古代皇權傳承可以走出“嫡長子繼承製”的窠臼;而乾隆帝“寬嚴相濟”的施政方針,則顯示出他對前朝經驗的吸收與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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