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青玉拿到那紙文書,心頭稍微落定。
沈玉蓮自詡拿捏住她,可到底還是低估了她。
那周家老夫人的二兒,也就是周顯明的二叔,如今就在隔壁城做綢緞生意。
她讓大哥徐大壯賄賂綢緞布莊的管事,賤價收購廢布邊角料回來加工,做成各類絨花、頭飾、頭繩,主要賣給通州城內的中產婦女,彆看生意不起眼,可但凡跟富貴人家後院有了粘連,再順帶賣些東西,半年來收益不小。
《戶律·奴仆條》中有明文規定:奴婢既屬於賤籍,當恪守本分。凡私相典賣、借貸、置產,皆以“違主訓”論,責二十鞭,產歸本主。縱有親友饋贈,亦需稟明立契,違者以盜論。
也就是說,奴婢不能蓄有私產,若財產放在她徐青玉的名下,不受官府保護。一旦被人發現,不僅要受鞭刑,所有收益還得交給沈玉蓮。
賣了身的奴婢,低人一等,莫說私產、學識、子女是主家的,就連性命也屬於主家。真是將“賣身”二字貫徹得淋漓儘致。
而周府上下犄角旮旯都有人灑掃,她所得銀錢藏在周府也不安全。
她信不過原主母親,更信不過原主大哥,可她沒有其他辦法。隻能將希望寄托於親人那微薄的良心上。
又或許,讓親人知曉給她贖身後能換取更多的價值,他們拿錢贖人的希望更大。
二百兩…或許還缺一星半點,但還有沈夫人賞賜的那翡翠鐲子…零零總總拚湊…並不是天文數字。
關鍵是…如何讓原主母親和大哥願意掏錢出來贖身。
原主母親王氏怯懦柔順,小妹徐三娘乖巧懂事,人也勤快。
而作為“徐家之主”的大哥徐大壯隻能說…是個男的。
性格…嗯…就很難評。
自私、虛榮、小聰明、自大、爹味重,天天把“讓我考考你”、“你一個女人知道什麼”、“你這樣不行,得按我的來”掛在嘴邊,滿足所有底層小人物的缺點。
屬於蠢人靈機一動就能破壞她全盤謀算的不可控因素。
既得了沈玉蓮這張契約書,勉強算是撕開一條口子,徐青玉自去找了冬青囑咐,又怕他不儘心,上手便摸了幾十個銅板給他。
“冬青哥,此事至關重要,還要勞你多跑幾趟,請你儘快去我家一趟,讓我母親和大哥來周府見我一麵。”
冬青不肯收她的錢,“不過是跑腿兒的事,更何況二少奶奶又有交代,放心吧,絕對不耽誤你的事兒。我若是收了你的錢,春桃不得跟我鬨?快快收走!再拿錢給我我可要生氣了!”
徐青玉執意將錢拿給他,“還有件事兒,勞冬青哥把這銅板放到城西那座橋下一處破口處,自會有人來取。”
冬青便出府幫她帶口信。
秋霜升了姨娘,沈玉蓮做主將一處耳房撥給她住,又讓明月去服侍。
那耳房麵積不大,但勝在屋子獨立,擺脫了那冬涼夏熱的大通鋪。
徐青玉幫著前後收拾,進進出出都隻瞧見秋霜縮在那兒。
一走近才發現這丫頭拿著表兄送的那根銀簪以淚洗麵。
徐青玉抽走銀簪,“這根簪子會壞事。先交給我保管。”
秋霜仰頭求她,“這是我表兄送給我唯一一件東西。青玉姐…我就想留著做個念想。”
“不必。”徐青玉的聲音聽起來冷冷的,“一年後,你會堂堂正正的從周府出去,再堂堂正正戴上這根簪子。”
青玉姐…可真是個執拗的人啊。
出去?
哪兒那麼容易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