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學問和見識,隻比無心好一點而已,哪曉得何為“胞衣”,凶巴巴問掌櫃的:
“既然不是藥材,那是什麼?哪裡有賣!?”
“說!”
掌櫃的看她是個尚未婚配的姑娘,怎敢實說,怕更惹她火大。
無奈之下,委婉回答:
“姑娘,胞衣就是人之血肉之形。”
“人之血肉”淺顯易懂,所以她以為自己懂了。
殊不知加上“之形”二字,則完全成了另一個意思,她卻不在乎,覺得那兩個字無關緊要。
所以她現在堅定的認為,差的那樣東西,便是人的血肉。
去哪裡找血肉?總不能無緣無故殺人吧。
那麼,隻好用自己的血肉了。
出於這個原因,她是絕不會讓無心來熬藥的。
她知道無心皮糙肉厚、不知疼痛,根本不在乎掉塊肉、流幾滴血。
但她是姐兒。
遇到事情,姐兒就應該頂在最前,保護弟弟。
否則的話,還算什麼姐兒?
眼看樹枝要燒光了,她忙挽起左手袖子,並從衣角處扯了塊布下來,用右手和嘴將布勒住左臂。
接著,拔出腰間寶刀。
毫不猶豫的就是一刀,登時割下巴掌大一塊肉來。
她割肉剔骨,連眉頭都不皺一下。
可捧著那塊肉,卻不敢靠近藥罐。
“笨死了!”她暗暗罵自己:
“怎麼剛才不把肉割下來,和藥材一起放到罐子裡,然後才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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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奶奶的,現在說這些也沒用了,另想辦法吧。”
“離著遠遠的扔?算了吧!”
她多少有點自知之明,彆說離得遠遠,恐怕站在罐子邊上,都扔不到罐子裡。
繼續等吧,等火滅。
大概過了一盞茶功夫,灶裡的樹枝已經燃燼,再無明火,隻剩些紅通通的木炭。
木炭對她來說也足夠可怕,但總比明火好一些。
深吸一口氣,她膽戰心驚的跑到罐子旁,連肉帶血,全放了進去。
然後立刻沒命似的逃到遠處,抓起把土,抹在傷口上,掩住了傷口,也掩住了血。
一切俱齊,剩下的事兒就可以交給無心了。
她放下左袖,走入茅屋,衝魏無心一歪頭:
“去,熬藥去!”
無心正看露兒在地上畫畫,不情願的起身:
“剛才我說我去熬,你不要我熬。”
“現在我和露兒玩的好好的,你又要我去熬。”
“怎這樣的折騰人?”
陳飛雪一腳將他踢了出來,然後自己倚著柱子坐下。
隻覺眼皮似有千斤,無論如何用力去睜,就是睜不開。
自記事以來,她一直是這樣。
隻要受傷,就會覺得困倦異常,非得大睡一場不可。
傷勢輕重不同,睡眠長短也不同。
有時不過打個盹,最長時據趙凝霜說,整整睡了三天,渾如冬眠。
反正不管打盹也好,冬眠也罷,等一覺醒來之後,傷勢痊愈。
所以她這些年打架無數、受傷無數,但身上始終不落一絲傷痕。
孟清霞最是羨慕她,倒不是羨慕她能睡,而是羨慕她的身體從來沒有傷痕,始終雪白。
常誇她生了一身冰肌雪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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