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雪融化的那天,我收到林硯之的郵件,附件是掃描版的舊信。
泛黃的紙頁上,他用藍黑鋼筆寫著:“今天在茶水間聽見你說喜歡金槍魚三明治,原來便利店的ogo是綠色的,下次應該買帶花紋的包裝紙。”
字跡在“花紋”二字上洇開,像他當時緊張的心情。
郵件正文隻有一句話:“蘇晴說,該讓你看看這些了。”
我盯著屏幕,視線漸漸模糊,原來他連我隨口說的話都記在心裡,而我卻連他的早餐口味都不曾過問。
信的第十頁,最後一行寫著:“如果有一天我變得足夠好,你會不會願意多看我一眼?”
下午接到蘇晴的電話,說林硯之出了車禍。
我趕到病房時,蘇晴正在幫他削蘋果,床頭櫃上擺著那支舊鋼筆和改做大衣的格子襯衫。
“隻是輕微腦震蕩。”
她笑著安慰我,卻在轉身時偷偷抹淚,“他昏迷時一直在說‘彆丟了格子衫’。”
病房的暖氣開得太足,我望著他額頭上的紗布,突然想起三年前他冒雨送傘後發燒的樣子。
那時的我在做什麼?大概在嫌棄他送的鋼筆不夠精致,在抱怨早餐的包裝不夠好看。
“晚晴?”
他忽然睜開眼,眼神還有些混沌,卻在看見我時亮了起來。
蘇晴借口買咖啡離開,病房裡隻剩下心電監護儀的滴答聲。
“其實我很怕你討厭我。”他伸手想握我的手,卻在半空停頓了兩秒,最終輕輕放在格子襯衫上,“所以每次送早餐,都要在便利店等到最新鮮的出爐時間,怕涼了不好吃。”
我摸著襯衫領口的毛邊,想起他辭職那天,我連句像樣的告彆都沒說。
“對不起。”這三個字在喉嚨裡打轉,最終混著淚水落下來,“對不起,我當年太自以為是,沒看見你的努力。”
他搖搖頭,指尖劃過我手背:“不怪你,是我太笨拙,不懂怎麼表達喜歡。”
陽光穿過窗簾的縫隙,在他臉上投下格子狀的光影,像那年晨光裡襯衫的影子,“其實創業成功後,我去你常去的網紅店買過三明治,可總覺得不如便利店的好吃。”
門口傳來腳步聲,蘇晴捧著熱咖啡進來,腕間的手表在陽光下閃了閃。
我突然明白,有些緣分早已在時光裡寫好了結局——他在最需要溫暖時遇見了蘇晴,而我在懂得珍惜時才找回初心。
“晚晴,”蘇晴把咖啡遞給我,目光落在床頭的格子襯衫上,“硯之說,等他出院,要把這件襯衫送給你。”
我搖搖頭,把襯衫疊好放回床頭:“它屬於懂得珍惜的人。”
轉身時,林硯之突然抓住我的手腕,掌心的溫度帶著淡淡的消毒水味:“晚晴,其實我……”
話未說完,蘇晴輕輕咳嗽了一聲,他便鬆開手,眼底閃過一絲失落。
走出醫院,寒風吹散了最後一點雪粒。
手機彈出林硯之的消息:“那件襯衫,其實是我媽留給我的唯一遺物。”
我猛地駐足,想起他曾說過母親早逝,卻從未提過遺物。
“她走的時候,我穿著這件襯衫,所以總覺得它帶著媽媽的味道。”
他又發來一張照片,是襯衫內側繡著的小字:“平安”。
暮色中的醫院大樓投下長長的影子,我終於明白,他當年遞給我的不隻是早餐和鋼筆,更是他全部的溫柔與依戀。
而我,卻把這份沉重的心意當成了普通的追求,隨意地丟進了時光的垃圾桶。
雪又開始下了,這次落在我新買的格子圍巾上。
路過便利店時,我買了份金槍魚三明治,綠色的包裝紙上印著熟悉的ogo。
咬下第一口,鹹香的味道混著記憶湧上來,原來最珍貴的從來不是包裝,而是藏在平凡背後的赤誠之心。
手機震動,是蘇晴的消息:“硯之睡了,手裡還攥著你留下的圍巾。晚晴,有些錯過是為了讓我們學會珍惜,而有些珍惜,什麼時候開始都不算晚。”
雪粒子打在便利店的玻璃上,我望著窗外的萬家燈火,忽然懂得,愛情從來不是追趕與等待的遊戲,而是兩顆心在時光裡的相互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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