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官殺缺如,或官殺衰而日主盛者,又當以財為夫星。
譯文:
正官、七殺缺失,或者正官、七殺衰弱而日主強旺的,又應當以財星為夫星。
注解:
“缺如”指八字中沒有該十神。財星能生官殺,故官殺弱或缺時,以財星為夫星,體現五行流通邏輯。
原文:
若食神傷官不弱而日主有氣者,固以食傷為子星。
譯文:
如果食神、傷官不弱而日主有生氣的,自然以食神、傷官為子星。
注解:
“有氣”指日主力量不弱,有生機。
此時食傷可直接作為子星,符合傳統認知。
原文:
食傷盛而日主衰者,又當以梟印為子星。
譯文:
食神、傷官強旺而日主衰弱的,又應當以梟神、印星為子星。
注解:
“梟印”即偏印,梟神、印星能克製食傷,日主弱而食傷強時,需梟印平衡,故以此為子星。
原文:
食傷缺如或食傷衰者,又當以比劫為子星。
譯文:
食神、傷官缺失或者食神、傷官衰弱的,又應當以比肩、劫財為子星。
注解:
比肩、劫財能助日主、生食神傷官,故食傷弱或缺時,以比劫為子星,體現間接生助的邏輯。
原文:
參伍錯綜,其法不一,豈可見傷官即雲妨夫,見梟神即雲克子耶。
譯文:
這些方法)相互交錯、綜合運用,方式並不單一,怎麼能見到傷官就說會妨害丈夫,見到梟神就說會克製子女呢?
注解:
“參伍錯綜”指多種方法相互參照、綜合運用。
批判機械認定十神吉凶的做法,強調需結合整體八字分析。
原文:
至於中和之氣,尤難辨彆。即能辨彆矣,其義太狹,中選頗難。
譯文:
至於中和之氣,尤其難以辨彆。
即使能辨彆出來,它的含義也太狹隘,符合標準的八字)很難選中。
注解:
指出“中和之氣”的辨彆難度及局限性,說明不可僅憑此單一標準合婚。
原文:
必須統觀命運,乃無遺憾。
譯文:
必須全麵觀察八字的)命和運,才能沒有遺憾。
注解:
“命運”指命八字本身)和運大運、流年),強調合婚需結合命與運綜合判斷。
原文:
若但觀八字,五行不缺,財官印食,勢力平均,即謂得中和之氣。吾恐壽元雖高,究不免失之平庸,斷難顯揚。
譯文:
如果隻看八字,五行不缺失,財星、官星、印星、食神力量均衡,就說具備了中和之氣。
我擔心這樣的人)壽命雖然長,終究不免流於平庸,絕對難以顯達揚名。
注解:
“財官印食”為四吉星,代表財富、官職、庇護、子女等。
此處指出單純五行均衡可能導致平庸,需結合格局高低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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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試問此等命擇夫婿者,亦何取焉。
譯文:
試問選擇女婿時,這樣的命局又有什麼可取之處呢?
注解:
質疑僅以表麵中和之氣擇婿的合理性,強調需兼顧命格層次。
原文:
若夫日主衰者為不及,日主盛者為太過。似皆失中和之氣矣。
譯文:
至於日主衰弱的是不足,日主強旺的是太過。
似乎都失去了中和之氣。
注解:
“不及”“太過”指日主力量偏離平衡,表麵看不符合中和,但需結合運勢判斷。
原文:
然日主衰而得比劫印綬之大運者,不可以不及論。當以得中和之氣言也。
譯文:
然而日主衰弱但遇上比肩、劫財、印綬的大運,就不能算作不足。
應當說是得到了中和之氣。
注解:
“大運”指人生不同階段的運勢,每十年一換。
日主弱時,比劫助身)、印綬生身)的大運可助其平衡,達到中和。
原文:
日主盛而得財官之大運者,不可以太過論,亦當以得中和之氣言也。
譯文:
日主強旺但遇上財星、官星的大運,就不能算作太過。
也應當說是得到了中和之氣。
注解:
財星耗身)、官星克身)可製約強旺的日主,使其達到平衡,故視為中和。
原文:
人之命運大都類此。其清純者則富貴壽考,其次者亦名利兼優,其最次者亦身家俱泰。
譯文:
人的命運大多類似這樣。
其中格局清純的就會富貴長壽,稍次一點的也會名利雙收,最次的也能身家平安。
注解:
“清純”指八字中十神、五行不雜亂,格局分明。
強調命運的層次雖有差異,但得中和之氣者皆能安穩。
原文:
擇夫婿者,能得此造此造,豈非大幸福耶。
譯文:
選擇女婿時,能得到這樣的命局,難道不是極大的幸福嗎?
注解:
“此造”指上述得中和之氣的命局,強調合婚應看重命局與運勢的整體協調。
原文:
至於男命比肩劫財重者,擇女命傷官食神重者配之。女命傷官食神重者,擇男命比肩劫財重者配之,似合正理。
譯文:
至於男方八字中比肩、劫財多的,選擇女方八字中傷官、食神多的匹配;女方八字中傷官、食神多的,選擇男方八字中比肩、劫財多的匹配,似乎符合正確的道理。
注解:
認可西溪逸叟關於比肩劫財與傷官食神相配的觀點有一定合理性,但需進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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