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將這些附記在這裡,以記錄我的過錯。
注解:
“《四庫全書總目》”為清代紀曉嵐等編撰的《四庫全書》的目錄提要,曾誤載李虛中不用時。
“以誌吾過”體現紀曉嵐自我糾正的態度,承認此前的錯誤,增強了“李虛中用時辰”的可信度。
原文:
按:詳觀此考,足可破世人「虛中論命不用時」之惑。
譯文:
按語:仔細看這段考證,完全可以消除世人“李虛中論命不用時辰”的疑惑。
注解:
“此考”指紀曉嵐對李虛中是否用時辰的考證,此處按語總結前文,肯定考證結論,強調其對破除誤解的作用。
總結:本章節主要講了。
《命理探源》中的“李虛中推命非不用時考”通過文獻考證與邏輯辨析,係統反駁了“李虛中推命僅用年、月、日三柱而不用時辰”的傳統觀點,論證其方法實為包含時辰的四柱推命體係。
以下是其核心內容的總結:
一、爭議起源與傳統誤解
1.誤讀的源頭
傳統觀點認為李虛中唐代命理學家)僅用年、月、日三柱推命,此說源自對韓愈《殿中侍禦史李君墓誌銘》中“以人之始生年月日所值日辰支乾”一句的斷句錯誤。
後人將“所值日辰”與“年月日”割裂,誤認為“日辰”僅指日期,導致“三柱論”的流行。
2.《四庫全書》的誤導
清代紀曉嵐在《四庫全書總目》中沿襲此說,稱李虛中“不用時”,但晚年在《閱微草堂筆記》中自我糾正,指出“日辰即時之明證”,並承認早年誤判。
袁樹珊在《命理探源》中引用紀曉嵐的修正,作為核心論據之一。
二、袁樹珊的考證依據
1.文獻訓詁與字義辨析
“日辰”即“時辰”:袁樹珊援引《國語》《詩經》等典籍,指出“日辰”在古代漢語中本指時辰。
例如,《國語》中“星與日辰之位”的“日辰”即指十二時辰,孔穎達疏“從旦暮七辰一移”亦佐證此點。
李虛中著作的直接證據:《李虛中命書》明確提到“四柱者胎月日時”“支乾納音之氣,順四柱以定休囚”,直接使用“四柱”概念,且多處論述時辰對命理的影響。
2.邏輯推演與命理實踐
準確性需求:若僅用三柱,同日生之人命運差異無法解釋。
袁樹珊指出,李虛中推命“百不失一二”的高準確率,必然依賴時辰細分。
曆史連貫性:漢代已用乾支紀時,唐代命理術不可能舍棄成熟的時辰體係。
袁樹珊強調,李虛中作為進士出身的學者,不可能忽視時辰這一基本計時單位。
三、對命理學術的影響
1.澄清曆史脈絡
袁樹珊的考證揭示:
四柱推命法並非宋代徐子平首創,而是唐代李虛中已奠定基礎,徐子平的貢獻在於完善十神體係與簡化胎元等複雜因素。
八字命理的核心框架年、月、日、時)在唐代已成型,宋代是精細化發展而非創立。
2.方法論的啟示
文本考據的重要性:袁樹珊通過對比墓誌銘原文、李虛中著作與曆代注疏,展現“以經證經”的學術方法,強調對經典文本的準確解讀是命理研究的根基。
破除權威迷信:即使如紀曉嵐這般的大學者,也可能因斷句錯誤誤判史實,袁樹珊借此倡導獨立思考與文獻互證的治學態度。
四、爭議的深層意義
1.時辰的命理價值
該章節通過論證李虛中使用時辰,間接確立時辰在八字中的核心地位:
時辰是五行能量的最終落點,決定命局的細微差異如同一時辰內不同刻出生者的命運分野)。
時辰與日柱的配合如“日祿歸時”“時上偏財”等格局)是命理推算的關鍵依據。
2.學術範式的革新
袁樹珊的考證標誌著民國命理研究從經驗總結向學術化轉型:
引入現代文獻學方法,將命理研究從玄學範疇提升至學術考證層麵。
為後世學者如韋千裡、徐樂吾)重新審視命理經典提供方法論範本。
五、袁樹珊的結論
1.核心論點
李虛中推命體係實為四柱法,時辰不僅被使用,且是決定命局吉凶的關鍵因素。
傳統“三柱論”是對古文斷句與字義的雙重誤讀。
2.學術價值
還原曆史真相:糾正自唐至清對李虛中方法的誤解,恢複其作為四柱命理奠基人的曆史地位。
推動理論發展:為八字命理的科學性辯護,通過考據證明其並非“偽術”,而是建立在嚴密邏輯與文獻基礎上的學問。
總結
“李虛中推命非不用時考”通過文獻訓詁、邏輯推演與學術史辨析,徹底推翻“李虛中不用時”的傳統認知,論證其方法實為包含時辰的四柱推命體係。
這一考證不僅澄清了命理史上的關鍵爭議,更通過方法論革新,為現代命理研究樹立了學術典範。
袁樹珊的貢獻在於:
1.曆史層麵:還原李虛中作為四柱命理先驅的地位,糾正紀曉嵐等權威的誤判。
2.理論層麵:強化時辰在八字中的核心作用,為命理推算的精確性提供依據。
3.學術層麵:開創“以經證經”的考據範式,推動命理研究從玄學向學術化轉型。
此章節是《命理探源》中“破立結合”的典範,既批判傳統謬誤,又構建新的學術共識,對理解八字命理的發展脈絡具有裡程碑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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