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寶山的五月,風裡還帶著未褪儘的春寒,電廠的冷卻塔卻已蒸騰起白茫茫的水汽,把天襯得格外高。我帶著學生們在這兒實習,五一廠裡放假的通知剛貼出去,何春豔就堵在了我住的廠招待所門口。
“楊老師,”她攥著衣角,鼻尖有點紅,聲音軟乎乎的,“我想請三天假,回長春。”
我頭也沒抬,翻著手裡的實習日誌:“學校規定明明白白,實習期間一律不準假,安全第一。”這姑娘平時挺乖,怎麼偏在這時候犯強。
“我知道規定……”她往前挪了半步,聲音更低了,“可我有急事,特彆急的事。”
“能有什麼事比安全還急?我們老師是替父母保護你們。”我抬眼看她,她眼裡亮閃閃的,像落了點碎星,卻又抿著嘴不肯細說,隻反複說“必須回去一趟”。接下來兩天,她幾乎是“盯”上了我,食堂裡碰到會遞上熱粥,我去車間巡查學生是否在崗,她就遠遠跟著,見我停下就湊過來,也不吵,就用那雙眼睛望著我,軟磨硬泡的勁兒裡帶著股執拗。
第四天傍晚,我被她堵在招待所樓梯口,她輕聲說:“楊老師,我保證按時回來,路上一定注意安全,出了任何事我自己擔著。”我被磨得實在沒了脾氣,又瞧著她眼裡那點不肯放棄的光,心一橫,在請假條上簽了字,簽完又後悔,指著她叮囑:“路上不許亂走,到了家給我發個消息,按時歸隊,不然我可饒不了你。”她猛地笑了,眼睛彎成月牙,連連點頭,轉身跑的時候,辮子在背後甩得歡快,像隻脫了籠的小鳥。
我當時隻當是小姑娘家有了什麼難開口的私事,早把這樁“違規”的事拋在了腦後。直到三年後,我去長春一熱講課,講完課,剛走出教室,就有人喊“楊老師”。
回頭一瞧,是個穿淺藍色工裝的姑娘,眉眼熟得很,不等我想起來,她就笑著撲過來:“楊老師,我是何春豔啊!元寶山實習請假的那個!”
真是她。幾年不見,褪去了學生氣,臉上添了幾分乾練,眼裡的光卻還是那麼亮。她不由分說拉著我,“老師您可得給我個麵子,到家裡吃頓便飯。”
她家就在電廠家屬院,兩居室收拾得乾淨利落,客廳窗台上擺著盆綠蘿,綠油油的。剛坐下,裡屋走出個穿白襯衫的青年,戴副黑框眼鏡,斯斯文文的。“這是我愛人,曲亮。”何春豔介紹著,又轉向我,“這就是我常跟你說的楊老師!”
曲亮趕緊過來握手,笑容誠懇:“楊老師好,常聽春豔提起您。”
飯桌上,菜炒得噴香,何春豔和曲亮輪流給我敬酒,一口一個“月下老人”,把我喊得雲裡霧裡。我舉著酒杯笑:“你們倆這稱呼可不對,我連紅繩都沒見過,怎麼就成月下老人了?”
何春豔抿嘴笑,夾了一筷子菜放到我碗裡,才吐出實情:“老師,當年我跟您請假,是回去跟曲亮領證的。”
我愣了一下。“那時候曲亮快畢業了,分配政策裡有一條,已婚的可以優先考慮跟配偶在同一城市。”她眼裡漾著笑意,“我家在長春,他要是想分到長春,就得趕在畢業分配前領證。五一那幾天正好是最後期限,我要是不回去,這事兒就黃了。”
曲亮在一旁點頭:“可不是嘛。那時候我在哈爾濱上學,她在沈陽念書,要是分不到一個地方,指不定要分居多少年。多虧楊老師您準了假,我們才能順順當當領了證,我畢業就分到了長春電力技工學校。”
“原來是這麼回事。”我恍然大悟,心裡那點當年“擔責任”的懊惱早沒了,隻剩暖烘烘的歡喜。“說起來,長春電力技工學校我很熟,它跟我們沈陽電力學校是老交情了。”我看向曲亮,“你在那兒教什麼?”
“教《自動控製原理》。”曲亮笑了笑,“不過就教了一年,學校就黃了。我也調到了長春一熱,巧的是,春豔也在這兒,現在我們倆總算在一個單位,不用瞎琢磨了。”
何春豔這時接了話:“他現在是熱工分場儀表班的技術員,”說起工作她眼裡有光:“老師您不知道,咱們廠現在正‘上大壓小’,異地再建一台三百兆瓦的供熱機組,忙是忙點,但心裡踏實。”
我歎了口氣說:“長春電力技工學校當初多有名啊,怎麼說關就關了,真可惜。”
“也是沒辦法啊!”何亮放下筷子,“國家對職業教育要求高了,又要規模又要師資,那時學校領導沒有魄力,師資弱、設備舊,跟不上趟,可不就被淘汰了嘛。”
曲亮卻轉頭看向我,眼裡帶著佩服:“還是楊老師你們學校厲害。我聽說了,不但甩掉了專科的帽子,還升了本科,這可是真本事,知難而進,比守著老攤子強多了。”
我擺擺手,心裡卻也跟著高興。窗外的天色暗了,家屬院裡亮起了燈,一盞盞暖黃的光,像撒在地上的星子。何春豔又給我添了杯茶,熱氣嫋嫋的,她輕聲說:“楊老師,真的謝謝您。當年您準假的時候,我就知道您是個好人。要是沒有您那筆簽字,我和曲亮指不定還在哪兒繞圈子呢,您可不是我們的月下老人是什麼?”
我看著眼前這對笑意盈盈的年輕夫妻,忽然覺得,所謂“月下老人”,或許不一定得是拄著拐杖、揣著紅線的老神仙。有時候就是某個尋常日子裡,一時心軟的體諒,一次擔著責任的通融,倒真就成了彆人緣分裡那根沒瞧見的線,輕輕一牽,就把兩個人的日子,牽得亮堂堂的。
那天的飯吃得格外香,走的時候,何春豔和曲亮送我到樓下,晚風裡帶著初夏的暖,何春豔還在念叨:“楊老師您下次來,我還聽您講課,當年在學校聽您的公開課,就覺得您講得透,現在想起來還獲益匪淺。”
我笑著應下,回頭看時,夫妻倆還站在樓門口揮手,路燈把他們的影子疊在一起,緊緊的。我忽然覺得,當年在元寶山簽下的那張假條,大概是我這輩子簽過的,最劃算的“違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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