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九坐在馬上,身子隨著馬兒的步子上下顛簸。
骨頭縫裡像是藏了無數根燒紅的牛毛細針,一寸寸往血肉裡紮。
那條傷腿尤其疼得厲害,疼到深處,反倒有些麻木了。
胸口一股腥甜,幾次湧到喉頭,又被他硬生生將那口血腥氣死死咽回肚裡。
他聽著風聲。
風裡有身前那個女人身上傳來的香氣。
梔子花香。
人們還沒有吃草的時候,趙九就聞過這種味道。
不是種在庭院裡,被丫鬟小姐們細心伺候的那種。
是野在懸崖上,自己從石頭縫裡長出來,被風抽過,被雨打過,被雷劈過的梔子花。
那香氣冷得像刀,卻又暖得像酒。
他想起杏娃兒。
那個因為他藏在死人村的破房裡偷吃老鼠的丫頭。
居然要去殺人。
殘忍。
人為什麼要去殺人?
趙九不知道。
他隻知道,人總是要活下去的。
哪怕活下去的地方,處處都是廢墟。
他抓著沈寄歡腰間衣衫的手又緊了緊。
內力像一頭剛被放出籠子的野獸,在他四肢百骸裡橫衝直撞,每一次衝撞都牽扯著斷裂的肋骨,疼得他想死。
但人有時候就是這麼奇怪。
越是痛,腦子反而越清醒。
他想起那道在腦海中響起的聲音。
武道四境十二階。
一步一重天。
人之道,損不足以奉有餘。
他試著去想那股氣,讓它不再亂撞。
內力像是聽懂了,開始緩慢而笨拙地在他體內那些破損的經脈裡遊走。
腰間的手,力道變了。
沈寄歡感覺到了腰間那隻手力道的細微變化,嘴角勾起一個極淡的弧度,像是風吹皺的一池春水。
果然是能引出四大地藏的怪物,坐在馬上還在練功。
“彆惦記那小丫頭了。”
帶著一絲沙啞的慵懶,又像是清晨山澗裡的霧,不沾染半分人間煙火。
“無常寺做事向來不虧本。酬金是東宮地藏和雇主談的,一半預付,一半尾款。預付的錢,就是殺人所需的一切。杏娃兒既然接了這活兒,就說明她身上帶的銀子,足夠她把這趟差事辦得妥妥當帖。”
風吹起她一縷發絲,羽毛般掃過趙九的手背。
很癢。
她像是沒察覺,隻是自顧自說道:“她死不了。”
這四個字,她說得極輕,也極肯定。
就像在說,太陽明天一定會升起來。
“王有德是南山縣最有名的郎中。他要是知道自己腦袋上掛著無常寺的追殺令,還能天天坐在醫館裡,優哉遊哉地給人號脈?除非他覺得自己的命,比街邊的野狗還賤。”
她頓了頓,話裡多了些玩味,像是發現了什麼有趣的事情。
“我看杏娃兒那丫頭,這會兒八成正蹲在哪個牆角,一邊啃著炊餅,一邊琢磨怎麼一刀下去,既能要了那郎中的命,又不讓血濺到自己新買的衣裳上。”
趙九沒言語,隻是默默聽著。
杏娃兒暫時沒事。
這就夠了。
像是一捧乾淨的雪,蓋在了他心頭那團焦躁的火上。
火勢小了些,可底下的疑問,卻又像新柴,一根根添了進來。
杏娃兒沒事兒,可她卻要去殺人。
趙九殺過人。
殺人之後,手會抖,覺會睡不著,飯會吃不下。
酒,會喝得更多。
那種滋味,沒人會喜歡。
杏娃兒不該過不好的生活。
她的手,是用來繡花的,不是用來握刀的。
馬蹄聲碎。
前方南山縣城那低矮的土牆輪廓,在漫天風沙裡若隱若現。
人長大了,看什麼都覺得小了。
山是,河是,這縣城也是。
趙九兒時跟著村裡大人來趕集,覺得這南山縣城,就是天底下最熱鬨的地方。
如今再看,這縣城像是老了二十歲。
土牆塌了半邊,風在豁口裡自由地進出,像個來去自如的賊。
路上跑的孩子,瘦得像根蘆柴棒。
一個穿著灰色棉袍的老漢,佝僂著腰,吃力地拉著一頭比他還老的驢,從他們身邊走過。
那頭驢的骨頭,仿佛隨時都會散架。
趙九心裡有些說不出的滋味。
童年記憶裡的那些熱鬨,好像都被這幾年的風沙給吹散了。
這破敗裡透著一股子認命的絕望。
馬停在城外。
她伸手扶了趙九一把。
“城裡人多眼雜,不方便養傷,也不方便殺人。”
沈寄歡淡淡道:“先尋個客棧落腳。”
趙九點頭。
他沒錢,也沒意見。
在江湖上,沒錢和沒意見的人,通常能活得久一些。
兩人一前一後,走在黃土路上。
她身姿窈窕,像一杆迎風的竹。
他拖著一條傷腿,像一頭瘸了腿的狼。
客棧。
如果那也算客棧的話。
它破得好像隨時會倒,唯一堅挺的,是門口那塊“悅來客棧”的招牌。
“住店?”
一個像是三天沒睡醒的掌櫃,從櫃台後探出頭,用指甲剔著牙。
他的目光先像黏糖一樣粘在沈寄歡身上,又像躲避瘟疫一樣嫌棄地掃過趙九。
沈寄歡沒有說話。
說話是浪費力氣的事。
她從袖中摸出二十個銅板,丟在櫃台上。
叮當。
錢的聲音,永遠比人的聲音好聽。
掌櫃的眼睛立刻就亮了,臉上的褶子跳起了舞。
“客官裡邊請!要幾間?”
“一間。”
房間不大,一張床,一張桌,兩把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