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士奇在會上強調:“陛下推行此改革,並非要為難各位,而是要讓各位各司其職,把事情辦好。
隻要各位儘職儘責,不僅能得到朝廷的賞賜,還能造福一方百姓,這才是為官之本。”
為了確保“權責清單”落地,陳林還安排了現代行政人員入駐大興縣,協助當地官員梳理工作流程,比如教他們如何建立“文書檔案製度”。
如何製定“工作計劃表”,將每月、每日的工作列出,確保任務有序推進。
起初,大明官員對這些“新方法”很抵觸,但在看到工作效率明顯提升。
比如以往需要半個月才能統計完的戶籍,現在三天就能完成,逐漸開始接受.......
第二步:建立“監督機製”,打擊貪腐。
舊明行政體係的一大頑疾是貪腐,朱元璋深知這一點。
他在位期間曾大力反腐,但因缺乏有效的監督機製,貪腐問題屢禁不止。
這次穿越,帶回了現代的“監督理念”,與朱元璋一起設計了“雙層監督機製”。
第一層是“內部監督”。
改都察院,各地提刑按察使司為“監察部”,獨立於六部之外。
由鐵鉉擔任第一任監察部部長。
監察局的官員直接對朱元璋負責,不受任何部門的管轄。
這看起來好像跟原先的都察院差不多,但內在核心已經變了。
比如外部監督。
開放“百姓舉報渠道”,初期試點是應天府下轄每個縣、每個鄉裡都設立“舉報箱”。
鼓勵百姓舉報官員的貪腐、失職行為。
為了消除百姓的顧慮,還可以規定:凡舉報屬實者,將給予獎勵。
若有人報複舉報人,將從嚴懲處。
同時,教育團隊還通過“街頭宣講”的方式,向百姓普及“舉報權利”,教他們如何書寫舉報信,用簡單的圖畫與文字結合,方便不識字的百姓。
外部監督機製很快發揮了作用。
沒過多久,監察部就接到百姓舉報,稱句容縣的一名糧官在征收糧食時“多收少報”,將部分糧食私自截留。
監察部立刻展開調查,通過核對糧官的“征收賬目”與“入庫記錄”,發現兩者存在明顯差異;
再結合百姓的口供,最終查實了糧官的貪腐行為。
朱元璋得知後,下令將該糧官直接當眾剝皮萱草,贏得百姓拍手叫好。
可現代過來的人員卻覺得這麼做太過殘忍,想要阻止。
好在被陳林攔下。
“在古代,隻有這種殘忍的刑法才能震懾人心,才能讓百姓知曉朝廷的決心。
慢慢來吧,等建立起完整的監察脈絡後,刑法那方麵你們在著手。”
“可是,我們總不能一直待在古代吧,總有要離開的一天,不及早做出改變,要等到什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