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烈日刀,沾滿了鮮血。
一個黑皮手中握著一把火刀,腰間另彆著一把鋼刀,他從來沒有如此儘興過,他看著麵前臨時結盟的八個選拔人,露出一絲屠夫的笑。
他是一位散修,從山坳子走出來的普通人,也被叫作鄉下人。
他文化不多,但也知道一個道理,虎豹往往獨行,牛羊才會成群。
每個人身上,都掛了彩。
黑皮名陳命,他傷最重,但卻叫囂的最凶:
“畜牲們,爺爺我以前在村裡是靠賣狗肉過活的,你們,惹錯人了!”
在陳命眼中,這八人與野狗無異。
陳命用刀,隻會簡單的一招,朝人頭砍去。
他覺得這一招最好用,也最快活,反正一刀剁下去,包包有個人頭落地便是。
不是你死,就是老子亡。
殺人嘛,又不是繡花,婆婆媽媽的刀法,他學不慣。
八人都是名門子弟,他們怎能受得住這種侮辱,一個個前仆後繼,而陳命手中提溜的人頭也越來越多。
為了麵子衝上來,這些人是一個比一個快,但真要以命換命,卻都在猶豫,猶豫的後果就是人頭砸地。
陳命吐了一口血沫,這般德行,倒是有點玷汙了他新換的刀。
他殺到最後,僅剩三人,落荒而逃。
陳命沒有去追,反而一下子癱倒在地:
“要是要再來上三隻,估計小爺我就交代在這了。”
他舉起手中的烈日刀,看著它,感覺這玩意確實比腰上鋼刀好用。
這是他這麼多年,走南闖北,全部身家租來的一把刀。
至於他腰上鋼刀麼。
是村裡破廟山匪丟下的,陳命用它宰了欺他的惡霸,那是他第一次覺得自己活的像人。
從那以後,一個少年,一把鋼刀,就要過一輩子。
新刀唯一一個缺點,就是砍下人頭,隻能聽見一聲響。
陳命忽然笑了,似乎預料到了什麼一般,隻見這新刀刀身如鏡,裡麵折射出一道人影。
“等你很久了。”
陳命翻身一刀,本想偷襲他的人被這一刀削去一隻耳。
陳命看著麵前男人捂著耳朵痛叫的狼狽樣子,戲謔道:
“我以前在山坳子抓野狗時,年紀不大,八九條野狗要是一撲而上,估計能把我生吞個精光。”
“可惜我手裡有把鋼刀,人惜命,畜牲,更是如此。”
“但總有那麼一兩隻狗,自作聰明,把其它同類的命不作數,等到最後的最後再撲上來,自己就能吃個痛快。”
“哎,其實想想,畜牲和人,倒是真沒什麼區彆。”
陳命手中的火刀,在一刻,才真正顯露凶光。
他一刀砍向男人的狗頭,刀懸在脖前,卻被男人禦氣,用一麵鏡擋住:
“這是我租來的寶物,能反彈你刀上火,活命的,隻能是我!”
男人嘶吼著,話雖如此,但他在等陳命脫手,他想逃,覺得這個黑皮,跟一般人,不太一樣。
烈日刀尖上的火順著刀身,反燒到陳命握刀的手。
可陳命的手即使被燒的隱見手骨,他臉上都沒有任何表情:
“這麼多年,老子什麼都放下過,麵子,尊嚴,你能想到的,通通一切。”
“可老子唯一沒放下過的,就是手中的鋼刀!”
陳命一刀砍下,男人徹底人首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