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韋應物:安史之亂把他打落塵埃_走入唐宋詩詞的河流_线上阅读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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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韋應物:安史之亂把他打落塵埃(1 / 1)

公元755年冬,安祿山的叛軍15萬像餓狼一樣撲向長安,城門外的喊殺聲震得宮牆都在晃動。韋應物穿著那身熟悉的緋紅侍衛服,手裡拿著銀刀,卻沒了往日的囂張——他跟隨玄宗皇帝的儀仗往蜀地逃,馬跑得太快,風吹得他臉疼,懷裡揣的賭具、胭脂盒掉了一路,他都顧不上撿。

這一年,他24歲,當了9年“三衛郎”,習慣了鮮衣怒馬、橫行街頭,習慣了“皇帝撐腰我怕誰”。可現在,皇帝自身難保,三衛府說散就散,他像被抽了骨頭的狗,從雲端重重摔進了泥裡。

然而,這場安史之亂,成了韋應物人生的“過山車”——前一秒還在雲端耍無賴,後一秒就摔進塵埃裡被人欺;可也正是這場亂世,把那個“目不識丁”的無賴少年,逼成了寫出“春潮帶雨晚來急”的詩壇大家。

叛軍進城那天,長安徹底亂了。韋應物跟著逃亡的人群跑,跑著跑著就跟玄宗的儀仗散了——到處都是逃難的人,哭喊聲、馬蹄聲、叛軍的嘶吼聲混在一起,他找不到方向,隻能跟著人流瞎跑。

跑了三天三夜,他跑到一個小鎮,身上的緋紅侍衛服被劃得破破爛爛,鞋子也跑丟了一隻,腳底板全是血泡。他找了個破廟躲進去,才敢喘口氣——這時候他才反應過來:玄宗跑了,三衛府沒了,韋家也聯係不上了,他成了“孤家寡人”。

以前的韋應物,走到哪兒都是“韋三衛”,商販巴結,官府讓著,狐朋狗友圍著;可現在,他穿著破衣服,滿臉灰塵,活像個乞丐,誰還認識他?

有一回,他餓了兩天,看見街邊有個包子鋪,想上前討個包子,掌櫃的上下打量他一眼,沒好氣地說:“去去去,彆在這兒礙事,我這兒的包子可不是給乞丐吃的!”他想發火,手摸向腰裡的銀刀——刀早就跑丟了,他啥也沒有,灰溜溜地走了。

還有一次,他在河邊洗衣服,幾個小混混路過,看見他穿著破破爛爛的“官服”(雖然破了,但還能看出是侍衛服的料子),就圍上來欺負他:“喲,這不是皇家侍衛嗎?怎麼淪落到洗衣裳了?”說著就把他的衣服扔到河裡,還推了他一把,他摔在泥裡,想還手,他從小養尊處優,哪打得過這些街頭混混?眼睜睜看著他們嘲笑完走了,爬起來,在河邊哭——這是他這輩子第一次,因為“沒靠山”被人欺負。

他後來在詩裡寫“武皇升仙去,憔悴被人欺”,“武皇升仙”就是說玄宗逃到蜀地,像“成仙”一樣不管他們了;“憔悴被人欺”就是他當時的真實寫照——以前仗著皇帝的恩寵橫行,現在沒了靠山,被人欺負得抬不起頭。

更慘的是“沒飯吃”。他從小錦衣玉食,除了賭錢、喝酒、撩姑娘,啥謀生技能都沒有。想給人當保鏢,人家嫌他細皮嫩肉沒力氣;想給人記賬,他“一字都不識”;想種地,他連鋤頭都不會拿。隻能靠乞討、撿彆人剩下的飯過日子,有時候甚至要跟野狗搶吃的。

有一回,他在一個大戶人家門口撿剩飯,被管家看見了,管家拿著棍子追他,罵道:“你這懶骨頭,好手好腳的不乾活,就知道乞討!”他跑著跑著,摔倒在地上,手裡的剩飯撒了一地,看著地上的米粒,他就哭了——以前他扔饅頭、踹胡餅,從不心疼,現在卻連一口剩飯都搶不到,這日子,怎麼就過成這樣了?

他開始想念以前的日子——想念緋紅的侍衛服,想念雪白的駿馬,想念家裡窩藏的亡命徒,甚至想念賭錢輸錢的日子。想念沒用,那些日子,像被叛軍燒了的長安宮殿一樣,再也回不來了。

韋應物真正“醒過來”,是在一個大雪紛飛的夜晚,在一座破廟裡。

那天他凍得瑟瑟發抖,縮在破廟的角落裡,看著外麵的雪越下越大,心裡想:“我就這麼凍死、餓死嗎?我可是京兆韋氏的子弟,以前是皇帝的侍衛,不能就這麼窩囊死!”

這時候,破廟裡進來一個老秀才,也是逃難的,懷裡抱著幾本書,凍得嘴唇發紫。老秀才看見韋應物,就挪過去,跟他一起烤火(廟裡有堆快滅的柴火)。兩人聊起來,韋應物說以前是三衛郎,現在沒了靠山,活不下去了。

老秀才聽了,歎了口氣:“少年人,靠山都是虛的,隻有本事才是實的。你看我,雖然窮,但是會讀書寫詩,走到哪兒都能混口飯吃——給人寫碑文、題詠,總能換點米糧。你要是也能讀書,也不至於落到這個地步。”

韋應物愣了——讀書?他以前最討厭的就是讀書,先生教他認“人”字他都嫌煩。可現在,老秀才的話像一根針,紮醒了他:“是啊,我啥也不會,不讀書,還能乾嘛?難道真要凍死餓死?”

老秀才從懷裡掏出一本書,遞給韋應物:“這是《論語》,你先看看,要是能讀進去,以後就有活路。”

韋應物接過書,書頁都發黃了,還有股黴味。他看著上麵的字,好多都不認識,一個字一個字地猜,老秀才在旁邊幫他念,幫他解釋。那天晚上,他沒睡著,捧著書,在微弱的柴火光下,一句一句地讀——“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三人行,必有我師焉”,以前覺得枯燥的話,現在讀起來,竟覺得有點道理。

第二天早上,老秀才要走了,對韋應物說:“少年人,要是想讀書,就去找書讀,彆怕晚,隻要肯學,總能學會。”

老秀才走後,韋應物看著手裡的《論語》,心裡下了個決心:“我要讀書,我要學寫詩,我不能再當那個隻會耍無賴的韋三衛了!”

讀書哪有那麼容易?他“一字都不識”,連名字都寫得歪歪扭扭。一開始,他找彆人幫忙認字,遇到識字的人,就湊過去請教,不管人家煩不煩;後來,他找到一本舊字典(《說文解字》的殘本),就抱著字典,一個字一個字地查,查一個記一個,記不住就寫在手上、胳膊上,連吃飯、走路都在念叨。

沒有紙和筆,他就撿樹枝在地上寫;沒有燈油,他就借著月光讀;餓了,就啃口乾硬的窩頭,邊啃邊讀。有一回,他在河邊練字,寫著寫著,認出了“韋應物”三個字,他高興得跳起來,對著河大喊:“我認識我的名字了!我會寫字了!”

路過的人以為他是瘋子,都躲著他,可他不在乎——他終於找到“活下去”的希望了,這種高興,比以前賭贏了錢、撩到了姑娘還強烈。

他後來在詩裡自嘲“讀書事已晚”——是啊,彆人十幾歲就飽讀詩書,他24歲才開始認字,確實晚了。他沒放棄,彆人讀一遍,他讀十遍;彆人寫一篇,他寫十篇,憑著一股“不服輸”的勁兒,硬是把“目不識丁”的底子,一點點補了起來。

韋應物一開始讀書,為了“混口飯吃”,讀著讀著,他發現“詩”這東西,不僅能換飯吃,還能“裝下”他的苦、他的痛、他的思念。

他先是“抄詩”。找到彆人的詩稿,就一筆一劃地抄下來,抄李白的“天生我材必有用”,抄杜甫的“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抄王維的“空山新雨後”。抄著抄著,他就有了想法:“我也能寫,我要把我的日子,我的感受,都寫進詩裡。”

他寫的第一首詩,是《逃難》,寫的就是他逃亡的日子:“避亂逢亂世,他鄉客思深。衣冠迷故國,黎庶儘知音。”雖然寫得簡單,有點粗糙,這是他第一次,用文字把“苦”說出來,寫完後,他哭了——積壓在心裡的委屈、痛苦,好像都隨著筆墨流走了。

後來,他開始給人“寫碑文”“題詠”換飯吃。有戶人家辦喪事,讓他寫篇碑文,他就根據人家的描述,寫逝者的生平,寫得情真意切,家屬看了哭了,給了他兩鬥米;有個酒樓開業,讓他寫首題詠詩,他就寫“酒樓高百尺,俯瞰大江流。賓客盈門至,笙歌滿座秋”,老板看了高興,給了他一壺酒、兩碟小菜。

慢慢的,越來越多的人找他寫詩、寫碑文,他再也不用乞討、撿剩飯了,甚至能攢下一點錢,租了個小屋子,有了“書房”(其實就是一張破桌子,一堆舊書)。

他寫的詩,越來越有“味道”。他寫亂世裡的百姓:“田家已耕作,井屋起晨煙。桑女務蠶作,農夫亦良勤”——他開始關注普通人的生活,不再是以前那個“橫行鄉裡”的無賴;他寫自己的思念:“故園東望路漫漫,雙袖龍鐘淚不乾”——他想念長安,想念韋家,想念以前的日子,這種想念,不再是“想當侍衛耍無賴”,而是“想回到安穩的時光”;他寫覺醒:“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他後悔少年時沒好好讀書,現在隻能加倍努力。

有一回,他遇到以前的一個狐朋狗友,那個朋友也落魄了,看見韋應物在讀書寫詩,就嘲笑他:“韋三衛,你咋變成書呆子了?以前的威風呢?”

韋應物放下書,平靜地說:“以前的威風是假的,靠皇帝、靠家裡;現在的讀書寫詩是真的,靠我自己。我覺得現在這樣,挺好。”

那個朋友愣了,說不出話來——他還是那個韋應物,又不是那個韋應物了。以前的韋應物,眼睛裡隻有囂張、隻有玩樂;現在的韋應物,眼睛裡有了平靜、有了堅定、有了對生活的熱愛。

安史之亂結束後(763年),韋應物已經32歲了。這八年裡,他從一個“沒靠山、沒本事”的落魄侍衛,變成了一個“會讀書、會寫詩”的文人,還因為詩寫得好,被人推薦當了個小官——洛陽丞(洛陽的一個小吏,負責地方治安)。

雖然官小,韋應物做得很認真。以前他是“橫行鄉裡”的無賴,現在他是“維護治安”的官,他知道百姓的苦,所以從不欺壓百姓,反而經常幫百姓解決困難——有農戶的莊稼被淹了,他就幫著申請減免賦稅;有小吏欺負百姓,他就嚴肅處理,哪怕對方是豪門子弟。

有人說他“傻”:“你以前也是豪門子弟,現在乾嘛幫這些窮百姓?”

韋應物說:“我以前就是欺負百姓的無賴,現在我要彌補以前的過錯。而且,百姓過得好,國家才能好。”

後來,他因為政績好,又會寫詩,一步步升官,從洛陽丞做到了滁州刺史、江州刺史,最後做到了蘇州刺史——這就是後人稱他“韋蘇州”的原因。

當了蘇州刺史後,他還是保持著“讀書寫詩”的習慣。每天處理完政務,就回到書房,讀讀書,寫寫詩,他的詩越來越“清雅”,越來越“有禪意”——寫江南的春雨:“春潮帶雨晚來急,野渡無人舟自橫”;寫蘇州的風景:“漠漠帆來重,冥冥鳥去遲”;寫自己的生活:“今朝郡齋冷,忽念山中客”。

這些詩,沒有少年時的囂張,沒有亂世時的痛苦,隻有平靜、淡然、對生活的熱愛。有人說他的詩“詩中有畫,畫中有詩”,和王維的詩並稱“王韋”,成為中唐山水田園詩的代表。

他後來在《逢楊開府》裡,把人生總結得明明白白:“武皇升仙去,憔悴被人欺。讀書事已晚,把筆學題詩。兩府始收跡,南宮謬見推。非才果不容,出守撫煢嫠。”——從“憔悴被人欺”到“出守撫煢嫠”(當地方官安撫孤兒寡婦),他的人生,因為安史之亂,徹底“翻盤”了。

如果沒有安史之亂,他可能還是那個“鮮衣怒馬、橫行鄉裡”的韋三衛,一輩子靠皇帝的恩寵、家裡的勢力混日子,最後可能因為賭錢輸光家產,或者得罪人被打死,成為曆史上一個無名的“豪門無賴”。

安史之亂,把他的“靠山”全毀了,把他從雲端摔進泥裡,逼著他“醒過來”,逼著他讀書、寫詩,逼著他成為一個“有用的人”。這場亂世,是他的“災難”,也是他的“機遇”;是他的“轉折點”,也是他的“重生”。

韋應物晚年在蘇州,經常坐在書房裡,看著窗外的春雨,想起安史之亂時的日子——想起破廟裡的柴火,想起老秀才給的《論語》,想起在河邊練字的自己。他常常對身邊的人說:“我這輩子,最該感謝的,就是安史之亂。要是沒有那場亂世,我永遠不知道自己能活成什麼樣。”

安史之亂毀了他的“少年荒唐”,卻也成就了他的“晚年清雅”;毀了他的“靠山”,卻也逼出了他的“本事”;讓他嘗儘了“被人欺”的苦,卻也讓他懂得了“尊重人”的甜。

這就像人生——有時候,我們會遇到“天塌下來”的事,會失去我們以為“永遠不會失去”的東西,會被人欺負、被人嘲笑、被人看不起,會覺得“活不下去了”。可正是這些“打不倒我們的事”,會逼著我們“醒過來”,逼著我們成長,逼著我們成為更好的自己。

韋應物少年時“無賴”,不是因為他壞,是因為他“沒經曆過苦”,不知道“靠山”會倒,不知道“本事”才重要;安史之亂讓他經曆了“苦”,讓他明白“靠誰不如靠自己”,讓他從“混不吝”的少年,變成了“有擔當”的文人、官員。

他的詩,之所以能流傳千年,不是因為辭藻華麗,是因為裡麵藏著“真實的人生”——有少年的荒唐,有亂世的痛苦,有覺醒的努力,有晚年的平靜。我們讀他的詩,讀的不是“詩”,是“人生”,是“所有打不倒你的,終將成就你”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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