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姑荷簞食,童稚攜壺漿。
相隨餉田去,丁壯在南岡。
足蒸暑土氣,背灼炎天光。
力儘不知熱,但惜夏日長。”
“足蒸暑土氣,背灼炎天光”——腳踩在被太陽曬燙的土地上,後背被太陽烤得像著火一樣,這畫麵感太強了,誰讀了都能想到農民的辛苦。
“力儘不知熱,但惜夏日長”更是絕:農民們已經累得沒力氣了,卻不覺得熱,隻盼著白天能長一點,好多割點麥子。不是不怕熱,是怕沒飯吃,是怕一年的辛苦白費。
這首詩比《賣炭翁》更通俗,連不識字的老太太都能聽懂——有人把詩念給長安街頭的老婦人聽,老婦人聽完,哭著說:“這寫的就是我們啊!夏天割麥,真是把命都快搭上了!”
白居易寫這首詩,不是為了“同情農民”,是為了“罵官員”——他在詩的最後寫:“今我何功德,曾不事農桑。吏祿三百石,歲晏有餘糧。念此私自愧,儘日不能忘。”意思是“我沒什麼功勞,沒種過田,卻拿著三百石的俸祿,年底還有餘糧,想起農民的苦,我心裡特彆愧疚,整天都忘不了”。
這話看似是自責,其實是在罵那些當官的:“你們拿著俸祿,不替農民做事,還搶他們的糧食,難道不覺得愧疚嗎?”
新樂府運動:和元稹聯手,讓詩歌變成“替百姓說話的武器”
白居易寫《賣炭翁》《觀刈麥》的時候,發現一個問題:當時詩壇上的詩,要麼是寫風花雪月的,比如“春花秋月何時了”;要麼是寫神仙鬼怪的,老百姓根本看不懂,也不關心。他覺得,詩歌不應該是“文人的玩物”,應該是“替百姓說話的工具”,應該反映現實、解決問題。
正好,他的好朋友元稹也有同樣的想法。元稹和白居易是同科進士,也看不慣當時詩壇的風氣,也想寫反映百姓疾苦的詩。有一天,倆人在白居易家裡喝酒,聊起這事,越聊越投機。
元稹說:“現在的詩,都在玩文字遊戲,沒人管百姓的死活,得改改這風氣!”白居易說:“對!應該發起一個運動,寫一種新的詩,叫‘新樂府’,就寫百姓的苦、官場的黑,用通俗的語言,讓老百姓都能懂,讓朝廷不得不重視!”
就這樣,新樂府運動開始了。白居易和元稹還提出了一個文學宣言:“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文章應該為時代而寫,詩歌應該為現實而作,不能****,不能無病**。
為了推動這個運動,白居易寫了《新樂府》五十首,全是反映現實的:《杜陵叟》寫農民被貪官欺負,糧食被搶走;《繚綾》寫織錦的女子辛苦織出的綾羅,被皇帝和妃子浪費;《新豐折臂翁》寫老百姓為了躲避兵役,故意把自己的胳膊打斷。
元稹也寫了《新題樂府》十二首,比如《田家詞》寫農民被賦稅逼得家破人亡,《織婦詞》寫織婦織到手指流血,卻換不來一頓飽飯。
他們還帶動了其他詩人,比如張籍、王建,也跟著寫新樂府詩。張籍寫《野老歌》:
“老農家貧在山住,耕種山田三四畝。
苗疏稅多不得食,輸入官倉化為土。”
王建寫《水夫謠》:
“苦哉生長當驛邊,官家使我牽驛船。
辛苦日多樂日少,水宿沙行如海鳥。”
這些詩,語言通俗,像說話一樣,老百姓都能聽懂;內容真實,全是他們身邊的事,所以很快就傳遍了全國——有的農民把詩抄在牆上,提醒“彆被貪官騙了”;有的官員看到詩,怕被罵,不敢再隨便敲詐百姓;連皇帝都看到了這些詩,不得不下命令,整頓賦稅、禁止宮市。
有人罵白居易和元稹:“你們寫這些詩,是在抹黑朝廷,是在挑撥百姓和朝廷的關係!”白居易卻反駁:“我們不是抹黑朝廷,是在幫朝廷——朝廷不知道百姓的苦,我們把苦寫出來,朝廷才能解決問題,才能讓百姓安居樂業,這不是幫朝廷是什麼?”
確實,新樂府運動沒白搞——朝廷後來真的廢除了“宮市”,減輕了部分地區的賦稅,還懲罰了幾個貪汙的官員。雖然這些改變不能徹底解決中唐的問題,但至少讓老百姓的日子好過了一點,也讓更多文人開始關注現實,不再隻寫風花雪月。
鋒芒畢露的代價:被罵“多管閒事”,卻沒忘了初心
白居易在長安當左拾遺的那幾年,活得像一把“鋒芒畢露的刀子”——敢給皇帝提意見,敢寫詩歌罵貪官,敢發起運動改變詩壇風氣,得罪了不少人。
有次,一個貪官被白居易寫詩罵了,懷恨在心,就跟皇帝說:“白居易這個人,太狂了,天天寫些破詩罵朝廷,還煽動百姓,這樣的人不能留在長安!”皇帝本來就覺得白居易有時候太囉嗦,聽了貪官的話,就想把白居易貶走。
幸好有幾個正直的官員替白居易說話:“白居易雖然說話直,但他是為了百姓、為了朝廷,要是把他貶走了,誰還敢給陛下提意見?誰還敢替百姓說話?”皇帝這才沒貶他。
白居易知道後,沒覺得害怕,反而更堅定了自己的想法。他在給朋友的信裡寫:“我這輩子,就想替百姓說話,就算得罪人,就算被貶,也不會改。要是因為怕得罪人就不說話,我對不起少年時的初心,對不起母親的教導,也對不起那些受苦的百姓。”
他沒忘少年時的經曆——沒忘逃荒時看到的餓肚子的百姓,沒忘母親用米漿教他寫字時說的“讀書要為百姓”,沒忘湘靈說的“要記得寫老百姓的事”。正是這些經曆,讓他在長安的官場裡,沒被磨掉棱角,沒變成隻會說空話的官員。
後來,白居易因為替朋友說話,還是被貶到了江州,也就是寫《琵琶行》的地方。臨走前,他把寫的新樂府詩整理好,交給朋友,說:“我走了以後,你接著把這些詩傳下去,彆讓大家忘了百姓的苦。”
朋友點點頭,說:“你放心,你的詩會一直傳下去,你的初心,也會有人記得。”
長安的日子,不是逐“當官的夢”,是逐“替百姓說話的夢”
白居易在長安的那幾年,不是來“逐當官的夢”的,是來逐“替百姓說話的夢”的——28歲考《策林》,是為了有機會提建議;當左拾遺,是為了敢給皇帝說真話;寫《賣炭翁》《觀刈麥》,是為了讓百姓的苦被看見;發起新樂府運動,是為了讓詩歌變成“武器”。
他的詩,沒有華麗的詞藻,卻比任何“陽春白雪”都有力量;他的人,沒有圓滑的處世技巧,卻比任何“老謀深算”的官員都有良心。他就像長安城裡的一束光,照亮了中唐的黑暗,溫暖了受苦的百姓。
現在讀《賣炭翁》《觀刈麥》,還能感受到那種直擊人心的疼——不是因為詩寫得好,是因為詩裡的人、詩裡的苦,太真實了,真實到讓我們想起那些為了生活拚命的人,想起那些被忽視的底層百姓。
白居易在長安的日子,雖然沒當多大的官,雖然得罪了不少人,被貶走了,但他沒白來——他讓更多人知道,詩歌可以替百姓說話,官員可以為百姓做事,初心可以一直堅守。這就是白居易,那個在長安拿著筆當“刀子”的諫官,那個一輩子“為百姓寫詩”的詩人,那個沒忘初心的“詩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