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語】“在下來多”中的“來”字,應當是“未”字。本條所論述的都是月經相繼斷絕之類的病症,如果是“來多”,那就既與上文內容不符,和下文提到的“經候不勻”也不相符,所以應當將“來”改成“未”。另外,本條內“此皆帶下”這四個字,應當放在“非有鬼神”的後麵,這樣文義才連貫順暢,所以應當移動這四個字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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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臟躁,喜悲傷欲哭,象如神靈所作,數欠伸,甘草小麥大棗湯主之。
【按語】甘草小麥大棗湯這個方劑,其組方之義目前尚未明晰,推測必定是在流傳過程中出現了訛誤錯漏之處。
問曰:婦人年五十所,病下「利」血),數十日不止,暮即發熱,少腹裡急,腹滿,手掌煩熱,唇口乾燥,何也?師曰:此病屬帶下,何以故?曾經半產,瘀血在少腹不去。何以知之?其證唇口乾燥,故知之。當以溫經湯主之。
【按語】“所病下利”中的“利”字,應當為“血”字,整個文義才通順合理,應當改正。
帶下經水不利,少腹滿痛,經一月〔再〕不)見者,土瓜根散主之。
【按語】這裡的“再”字應當是“不”字。若為“再”字,表述為一月兩次月經來潮,這與上文所提及的月經不利的情況不相符合,所以應當改正。
寸口脈弦而大,弦則為減,大則為芤,減則為寒,芤則為虛,寒虛相摶,此名曰革,婦人則半產漏下,旋覆花湯主之。
【按語】此條內容在《傷寒論·辨脈法篇》中有詳細闡述,在此處屬於簡冊錯排。“旋覆花湯主之”這一句,也必定是錯簡。因為出現半產漏下的情況,人體之氣已然下陷,哪還能用旋覆花這種具有下氣作用的藥物呢?
婦人中風七、八日,續來寒熱,發作有時,經水適斷,此為熱入血室,其血必結,故使如瘧狀,發作有時,小柴胡湯主之。
【按語】此條內容的注釋,在《傷寒論·少陽篇》中已有詳細的講解說明,所以在此就不再重複解釋。
婦人傷寒發熱,經水適來,晝日明了,暮則譫語,如見鬼狀者,此為熱入血室,治之無犯胃氣及上二焦,必自愈。
【按語】此條內容的注釋,在《傷寒論·少陽篇》中已有詳細的講解說明,所以在此就不再重複解釋。
婦人中風,發熱惡寒,經水適來,得之七、八日,熱除,脈遲,身涼和,胸脅滿,如結胸狀,譫語,此為熱入血室也,當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
【按語】此條內容的注釋,在《傷寒論·少陽篇》中已有詳細的講解說明,所以在此就不再重複解釋。
陽明病,下血,譫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但頭汗出,當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濈然汗出則愈。
【按語】此條內容的注釋,在《傷寒論·陽明篇》中已有詳細的講解說明,所以在此就不再重複解釋。
胃氣下泄,陰吹而正喧,此穀氣之實也,「膏發煎導之,」長服訶黎勒丸。
【按語】“膏發煎導之”這五個字,應是在傳抄過程中誤增的文字衍文)。在“此穀氣之實也”這句話之後,應當添加上“長服訶黎勒丸”這六個字。這是因為從病症與用藥邏輯來看,肛門排氣異常稱作氣利,治療用訶黎勒散;而陰道出氣異常稱作陰吹,治療應用訶黎勒丸,如此文義才連貫順暢。訶黎勒丸中,訶黎勒可固攝因下氣導致的虛弱,厚樸與陳皮能夠平複穀氣的壅實,藥物與病症相契合。但這個方劑錯排到了《雜療篇》當中。另外,後麵所附治療小兒疳蟲蝕齒的方劑,功效為殺蟲解毒,或許應歸在專門的小兒門類之下,或者列於雜方之中,如今卻列在婦人雜病的末尾,這同樣屬於簡冊錯排的情況。
雜療第二十三
「長服訶黎勒丸方。」
【按語】此方劑應當移至前一篇“穀氣之實”的內容下方。
果實菜穀禁忌第二十五
食躁「式」或)躁方
【按語】“食躁式躁”中的“式”字,從語義及表達邏輯判斷,應當為“或”字,所以應當將其改正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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