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軒放下筆,紙麵上那三道劃痕深得幾乎要撕裂整頁。他沒有再看那份修訂意見,而是將文件合攏,推到桌角。窗外施工的聲響依舊斷續,車輪碾過碎石的聲音像某種隱喻,提醒著他這條路從不曾平坦。
他按下內線:“通知法務總監,明天九點,雙方法律團隊閉門會談。議題隻有一項——技術共享與資金監管條款的法律化表述。”
電話掛斷,陸軒起身走到白板前。上麵還留著上次會議的痕跡,“權限即責任,開放即監管”八個字未被擦去。他盯著那行字良久,提筆在下方添了一句:“程序正義,是實質控製的第一道閘門。”
次日清晨,會議室已布置妥當。雙方律師團隊分坐兩側,文件整齊碼放,空氣中沒有寒暄,隻有紙張翻動的節奏。陸軒坐在主位,目光掃過對麵法務代表的臉。那人依舊帶著職業性的平靜,但眼神裡多了一絲謹慎——昨夜那份被劃破的條款,顯然已傳到了對方高層耳中。
“我們先從技術條款開始。”陸軒開口,語氣平穩卻不容置疑,“3級預審機製的三項前置條件,請寫入協議正文,不得作為附件或補充說明。”
對方律師略一遲疑:“我方建議將具體執行細則納入附件,主協議保留一定彈性空間。”
“細則不是彈性,是邊界。”陸軒打斷,“如果連核心權限的觸發條件都要模糊處理,那這個合作就不必繼續。”
樊星閣律師立即接話,援引國際技術合作範本第十二條,強調高敏感級彆接口必須具備可追溯、可審計、可中止的三重保障機製。孫明同步投影出近三年樊星閣所有技術輸出項目的調用日誌,數據清晰顯示:3及以上調用年均不足十次,且全部提前備案。
“我們的係統邏輯不允許例外。”林娜補充,“但可以設立白名單機製,針對特定緊急情境開放預審通道。”
對方技術顧問眉頭微動:“比如?”
“係統全麵宕機、遭受第三方惡意攻擊、或麵臨突發監管審查。”林娜逐一列出,“任何一種情況,均需提供實時日誌證據,並在七十二小時內完成補批流程。”
會議室陷入短暫沉默。對方財務代表低聲與法務交流幾句,後者在文件上做了標注。
“我們可以接受將‘緊急調用’列為例外條款。”對方法務終於開口,“但必須歸入附件,且不限定具體情形,保留一定的解釋權。”
陸軒冷笑一聲:“解釋權一旦歸屬單方,規則就成了擺設。如果你們信不過我們的係統安全機製,大可另尋合作方。”
話音落下,對方團隊再次交換眼神。氣氛緊繃,卻不再是對立,而是權衡。
半小時後,雙方達成初步共識:3級預審的三項條件正式寫入主協議;“緊急調用”列入附件三《應急操作規程》,明確限定三種可觸發情形,並強製綁定補批與審計追溯流程。
陸軒點頭:“可以。”
接下來是財務條款。對方仍堅持保留“彈性資金池”,理由是大型項目常有不可預見支出,需留出調配空間。
孫明當場調出東南亞能源項目的全流程資金台賬,逐節點展示第三方驗收報告與款項釋放記錄。“過去三年,七個跨國項目,零延遲、零爭議。我們的節點驗收製本身就包含容錯機製——第四節點必須歸檔紙質驗收原件,電子簽章無效。”
“你們的標準太硬。”對方財務皺眉。
“硬,才可靠。”陸軒直視對方,“共管賬戶的意義,就在於排除人為乾預。一旦加入‘共同決策’,賬戶獨立性就名存實亡。”
樊星閣律師進一步提出:若確需應急資金,可設立“快速響應池”,金額不超過總預算的3,由第三方托管機構根據預設條件自動釋放,無需人工審批。
“這不是妥協,是升級。”陸軒道,“你們要的是靈活性,我們要的是確定性。現在,兩者都有了。”
對方法務翻閱提案良久,終於提筆修改條文。兩小時後,財務部分也達成階段性共識:取消“彈性資金池”,采納“快速響應池”機製,寫入附件二《資金釋放細則》。
中午休會。陸軒走出會議室,李剛已在走廊等候,手裡拿著打印稿。
“他們讓步了?”李剛問。
“不是讓步,是妥協。”陸軒接過文件快速瀏覽,“我們守住底線,他們拿到出口。這才是可持續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