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成都平原為例,“為王府有者十七,軍屯十二,民間僅十一而已。”
蜀王府占有的土地,占了當地耕地的7成,另外2成是軍隊所有,而老百姓擁有的土地,隻占1成。這裡麵大多數還在地主的手裡。
而藩王、地主士紳往往還是擁有稅收特權的,大量的土地歸入了特權階級的名下,使得朝廷流失大量的稅收。
另外,許多藩王還利用權力,在交通要道設卡私自征收商稅,私自經營鹽鐵,這也進一步導致了朝廷商稅的減少。
大量的財富被壟斷在特權階級的手裡,而朝廷和百姓卻越來越窮。
以萬曆三十年為例,宮廷加宗藩,皇室共計花費1526萬兩,占當年財政收入的約53。
官員俸祿409萬兩,占比約15。
軍費936萬兩,占比約32。
賑濟13.8萬兩,占比0.5%。
合計支出2885萬兩,而收入2295萬兩,當年財政赤字590萬兩。
可以看出,皇室在這一年的花費,達到了國家財政收入的一半!
當然,並不是每年皇室的花費都這麼高,按照比較客觀的估計,明朝後期宮廷一年的花費大約在200萬兩,而每年供養宗藩的宗祿,在150萬兩左右。
兩項合計,正常情況下每年皇室花費在350萬兩左右,大約占明朝每年財政收入的15%。但即便如此,這也是一筆非常恐怖的數字。
正如我們上文描述的,明朝藩王的問題,並不僅僅在宗祿上,更大的問題在藩王對土地的侵占上,這些被藩王侵占的土地,大多是收不上來稅的。
就以江西為例,明末江西共有耕地3千9百多萬畝,其中官田268萬畝,民田3千7百萬畝。
而江西人口大約有1千2百多萬人。
稅收方麵,某年夏糧征收8.8萬石,秋糧252萬石,總計260萬石。
明後期南方每畝地每年水稻產量在23石。
明代的稅率在0.5成到1成,考慮到明末稅負的增加,按照1成稅率計算,每年田賦應該在780萬石1170萬石之間。
而實際上呢?
實際上當年江西的稅收,僅僅隻有260萬石!
實際的稅收,竟然隻有應收額的三分之一,甚至不到四分之一!
一大半的稅收,都落入到了藩王和地主士紳的口袋裡,這些人吃的腦滿腸肥,而百姓卻貧窮不堪!
而當明朝為了應對清的軍事威脅,不得不增加稅賦的時候,地方官員們為了完成業績,但又不敢向藩王和地主士紳征稅,於是隻能加大對百姓的盤剝力度,最終導致了西北的大規模農民起義,而這也最終敲響了大明帝國的喪鐘!
所以,要想解決財政危機,必須要向藩王和地主士紳集團動手!
然而,這又是何其艱難的一件事情啊!
這世界上最難的事情,就是動彆人的利益,那麼,到底該如何啃下這個硬骨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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