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隴南的深山裡,藏著個巴掌大的小山村,李老根就住在這裡。他家徒四壁,卻懶得刨土種莊稼,整日裡扛著杆鏽跡斑斑的土製獵槍,鑽進山林裡轉悠。
天剛蒙蒙亮,他就揣著乾糧出門,眼睛像鷹隼似的盯著草叢、樹乾,隻要瞥見野兔蹦躂、野雞撲翅,抬手就是一槍。槍響過後,山林裡的動靜便歇了,他慢悠悠走過去,撿起倒在地上的獵物,嘴角撇出點得意的笑:“今晚又能沾點葷腥了。”
村裡有人勸他:“老根啊,彆總殺生了,山裡的生靈也是條命。”他卻滿不在乎地擺手:“我打幾隻野物填肚子,算啥殺生?難不成讓我餓著?”日子一天天過,倒在他槍口下的小生命越來越多,他衣兜裡的獸毛沒斷過,灶台上的野味也沒停過,隻是沒人知道,那些消散的生命,正悄悄在他身上累積著看不見的罪惡。
後來,李老根有了個兒子,取名小柱。小柱長到五歲時,虎頭虎腦的,見天兒跟在他身後,扯著他的衣角喊“爹”,家裡總算有了點生氣。可誰也沒料到,一場意外會突然砸下來。
那年秋天,山上的核桃熟了,小柱吵著要吃青皮鮮核桃。李老根媳婦剝得慢,小柱急得自己拿起小刀,學著大人的樣子往核桃皮上劃。沒成想,手一滑,鋒利的刀尖直接插進了手心,鮮血一下子就湧了出來。
媳婦慌了,趕緊找塊破布裹住傷口,李老根回來瞧見,也沒當回事:“小娃子皮實,裹幾天就好了,咱這窮家,哪有錢去鎮上看病。”可沒過兩天,小柱的手心就腫了起來,傷口處流膿發臭,孩子燒得渾身滾燙,哭著喊“手疼”“難受”,身子也越來越軟。
李老根這才慌了神,背著小柱往鎮上跑,可山路遠,等趕到衛生院時,小柱已經沒了力氣。醫生搖頭歎氣:“破傷風太嚴重了,來晚了。”
看著懷裡冷冰冰的孩子,李老根的天一下子塌了。他抱著小柱的屍體坐在地上,眼淚像斷了線的珠子往下掉,嘴裡反複念叨:“我的娃啊,爹不該沒管你,爹錯了……”家裡的哭聲撕心裂肺,往日裡獵槍上的鏽跡,此刻倒像紮在他心上的刺。
村裡有個讀過點經書的老人,見他悲痛欲絕,歎著氣說:“老根,你還記得《地藏經》裡的話不?‘若遇殺生者,說宿殃短命報’。你打了那麼多生靈,如今……”
這話像道驚雷,劈醒了李老根。他猛地想起那些倒在槍口下的野兔、野雞,想起它們臨死前的掙紮,突然明白,自己造下的孽,終究報應在了最疼愛的孩子身上。
從那以後,李老根把獵槍扔到了柴房角落,任憑它鏽成一堆廢鐵。可失去的孩子再也回不來了,他守著空蕩蕩的屋子,日子過得越來越慘淡。晚年時,他腿腳不利索,沒人照顧,隻能靠鄰裡偶爾接濟度日。寒風刮過破舊的窗戶時,他常常坐在門檻上,望著遠處的山林發呆,眼裡滿是悔恨——要是當初能敬畏生命,不沾那些殺生的勾當,孩子是不是還能在自己身邊喊“爹”?
山風吹過,仿佛在無聲地提醒:因果輪回從不會缺席,每一個生命都該被尊重,一旦踏錯了步,犯下的錯,終會以意想不到的方式,沉甸甸地壓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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