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春氣動芳塵,忽起凶案擾市鄰。
善匠揮刀成異客,良民醒後忘前因。
朝堂議法爭刑典,太學論經辯故新。
最是人間多苦處,病家鎖淚對殘晨。
福州之地,礪劍之聲錚錚;而數千裡外的大漢都城長安,卻陷入了一場突如其來的風波。
公元238年,時值肇元二年春,萬物複蘇,本是一派生機盎然。然而一樁奇案卻打破了未央宮外的寧靜。西市沽酒匠人王五,平日溫厚寡言,竟於三日前深夜,持刀闖入鄰舍,連傷三命,而後昏厥於院中。翌日醒轉,竟對前夜所為茫然不知,唯覺頭痛欲裂。長安令不敢擅決,因案涉多條人命,遂上報廷尉。
此案特殊,不僅因傷亡慘重,更因王五平日口碑極佳。坊間皆言其為人忠厚,善待鄰裡,甚至曾於去歲冬夜救起落水幼童。如此善人,何以忽成凶徒?長安城中議論紛紛,莫衷一是。
廷尉張緝親審此案,細查之下,發現王五祖上曾有"癔症"之疾,且其本人近年來亦有數次"失神"之狀,隻是未曾想竟釀此大禍。更發現案發前日,王五曾因酒肆經營之事與受害人之一有過口角,雖旋即和好,卻成為此案關鍵。
案件審理過程中,張緝特請太醫署派員參驗。太醫令程琰派遣廷尉府下“法曹”或“醫工”協同太醫署人員辦理,發現王五脈象紊亂,眼神時有渙散,確有心疾之症。然而,能否因此免罪,卻成了難題。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可他病發時不省人事,與夢遊何異?豈能按常法定罪?"
"今日若因失心殺人不償命,他日奸佞之徒皆詐病脫罪,法度何存?"
茶肆酒坊,學堂府邸,處處皆是爭論之聲。太學之中,博士弟子們更是各持己見,爭論不休。甚至有儒生當街辯論,引經據典,各執一詞。
這一日,丞相諸葛亮於府中接見益州學子,忽聞仆從來報,言及城中熱議之事。丞相沉吟片刻,對座中學子道:"爾等皆習聖賢書,於此案有何見解?"
一年輕學子起身拱手:"學生以為,《周禮》有雲"三赦之法",一赦幼弱,二赦老耄,三赦蠢愚。此患失心者,雖非常蠢愚,然其病發時無知無識,或可類比。"
另一學子立即反駁:"不然!《尚書》曰"士製百姓於刑之中,以教祗德"。法度之立,在於明是非,斷曲直。若因疾病可免刑責,則人人皆可借口脫罪,法將不法!"
還有學子提出折中之見:"或可效《禮記·月令》所載"孟秋之月,命有司修法製,繕囹圄,具桎梏,禁止奸,慎罪邪",既需懲治,亦需審慎。"
諸葛亮撚須靜聽,不置可否,目光卻掃過一旁默默整理書簡的書記員——那是個麵色蒼白的年輕人,名喚周墨。隻見周墨聽得入神,手中竹簡險些滑落,眼中閃過一絲複雜情緒。
會後,諸葛亮特留周墨問話:"觀汝今日似有心事,可與本案有關?"
周墨跪地泣道:"丞相明鑒。卑職幼弟周硯亦患此症,時發時愈。去歲病發時,竟持刀欲傷家母,幸被及時製止。愈後對此一無所知,唯見家人驚恐,方知闖禍。如今王五之案,令卑職思及家事,心中惶恐..."
諸葛亮溫言道:"起來說話。汝弟現今如何?"
"家母日夜看守,不敢稍離。然家境貧寒,無力延醫診治,隻能以安神湯藥暫緩。"周墨拭淚道,"長安城中如卑職家情況者,恐不在少數。"
諸葛亮頷首不語,目光深遠。
次日朝會,廷尉張緝將案件具本上奏,請天子聖裁。朝堂之上,文武百官分立兩側,氣氛凝重。
已年至而立之年的皇帝劉禪端坐龍椅,麵容平靜地聽完奏報。他目光掃過丹陛下的群臣,隻見文武百官皆屏息凝神,等待天子的反應。這些日子,他通過某種神秘的"夢境",已對這類問題有了超乎時代的認知。
"此案確乃兩難。"劉禪緩緩開口,聲音清朗,"朕聞諸卿爭議,各有其理。然,《呂刑》有雲"刑罰世輕世重",司法豈能拘泥於一格?"
他頓了頓,繼續道:"丞相。"
"臣在。"諸葛亮出列躬身。
"朕欲請相父牽頭,會同廷尉、太醫令、以及國學博士,共同詳議此事。不僅要審此案,更要立下章程,以為後世法。十日之內,將議結果並處置方案奏報於朕。"
"臣遵旨。"諸葛亮沉穩接旨,眼中閃過一絲讚許。皇帝此舉,既顯示了對此事的重視,又避免了倉促決斷,給了充分時間調研論證。
退朝後,消息不脛而走。長安城中議論更甚。
在國學學堂內,一群官員子弟也在課後爭論起來。
"我父親說了,天子這是要姑息養奸!"太仆卿之子趙昂高聲說道,他年約十五,已頗有父風,"殺人者不抵命,天下豈不大亂?"
"不然不然!"一個清亮的聲音反駁道。眾人望去,卻是廷尉張緝的幼子張逸,"《漢書·刑法誌》言"刑者,侀也",本就是規製之意。若人無辨識之能,刑之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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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逸,你這是強詞奪理!"趙昂漲紅了臉,"照你這麼說,瘋子殺人白殺?那死者的冤屈何處申訴?"